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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以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居室、客厅、书房辅助面积:楼梯、走道、卫生间、厨房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墙、柱所占面积(不包括抹灰厚度)2.取定建筑面积的顺序:围护结构底板顶盖。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底板的按底板计算面积(如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取顶盖(如车棚、货棚等)。1.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原则是:凡在结构上、使用上形成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面积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
2、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围内材质不变),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如图 5.2.3 所示),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 h0.45m 时,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 h0.45m 时, 建筑面积按下部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谁占主导听谁的】1/2面积。(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
3、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0m 以下(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20m 以下(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积的 1/2 计算面积。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
4、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 ,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场馆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馆”(顶盖闭合)都适用。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如图 5.2.8 所示。室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 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场馆看台上部空间建筑面积计算, 取决于看台上部有无顶盖。按顶盖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应是看台与顶
5、盖重叠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对有双层看台的,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场馆看台(剖面)示意图见图5.2.9。2.20m 及以上(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半地下室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面积。出入
6、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常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的部分按本条执行。建筑物内、外的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为界。所以,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 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1/2面积。(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也
7、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 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情况。顶板水平投影面积是指架空层结构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架空层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空调板、通长水平挑板等外挑部分。(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1/2 面积。(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8、计算有围护结构且有顶盖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无论是否有顶盖,均计算 1/2 面积(10)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12) 附属在
9、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1/2 面(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 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凸(飘) 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 面积。【高差0.45m 且净高2.10m】(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积。底层无围护设施但有柱的室外走廊可参照檐廊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无论哪一种廊,除了必须有地面结构外,还必须
10、有栏杆、栏板等围护设施或柱,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计算建筑面积。2.20m 及以(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门廊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没有出挑宽度的限制,也不受跨越层数的限制,均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 2.10m 及以上的,应按雨篷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结构板不能跨层,并受出挑宽度的限制。出挑宽度,系指雨篷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
11、外边线的宽度, 弧形或异形时,取最大宽度。(16) 门廊、雨篷(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1.20m 及以上至 2.10m(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
12、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2.1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室内楼梯包括了形成井道的楼梯(即室内楼梯间)和没有形成井道的楼梯(即室内楼梯),即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包括建筑物中的采光井和地下室采光井。图 5.2.29 为地下室采光井,按一层计算面积。当室内公共楼梯间两侧自然层数不同时,以楼层多的层数计算。如图 5.2.30 中楼梯间应计算 6 个自然层建筑面积。(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建筑面积。层数为室外楼梯所依附的楼层数,即梯段部分投影到
13、建筑物范围的层数。利用室外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得重复计算建筑面积;利用地势砌筑的为室外踏步,不计算建筑面积。(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面积。判断阳台是在主体结构内还是在主体结构外是计算建筑面积的关键。1)砖混结构。通常以外墙来判断。2) 框架结构。柱梁体系来判断。3) 剪力墙结构。分以下几种情况:阳台在剪力墙包围之内,则属于主体结构内;相对两侧均为剪力墙时,也属于主体结构内;相对两侧仅一侧为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相对两侧均无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4)阳台处剪力墙与框架混合时,分两种情况:角柱
14、为受力结构,根基落地,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内;角柱仅为造型,无根基,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外。(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 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23) 幕墙以其在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和功能来区分,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按其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 起装饰作用的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扣除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
15、积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所占长度。当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外墙是斜面者按 楼面楼板处的外墙外边线长度 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 计算(见图 5.2.34)。外墙外保温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只计算保温材料本身的面积。(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
16、层、防潮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 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在吊顶空间内设置管道的,则吊顶空间部分不能被视为设备层、管道层。)(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建筑部件指的是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外不与户室开门连通,起装饰作用的敞开式挑台(廊)、平台,以及不与阳台相通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等设备平台部件。(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
17、台等。这里指的是影剧院的舞台及为舞台服务的可供上人维修、悬挂幕布、布置灯光及布景等搭设的天桥和挑台等构件设施。(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 ,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 挑出宽度在 2.10m 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 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 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 及以上的凸(飘)
18、窗。(8)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专用的消防钢楼梯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当钢楼梯是建筑物通道,兼顾消防用途时,则应计算建筑面积。(9)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0)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总原则:围护结构底板顶盖(1) 正常楼层(2)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5)地下室、半地下室(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正常楼层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类似平屋顶(2.20为界)类似坡屋顶(1.20和 2.10为界)建筑里面(全面积)围护结构顶板围护结构结构底板(2.20为界)(12)落地橱窗(15)门斗(17)
19、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26)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7)架空层、吊脚架空层(3) 坡屋顶(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室内悬挑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地板面外墙外围】(2)无围护结构的局部楼层(8)大厅内设置的走廊(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各种“库”)施)建筑外面结构底板(1/2计算)(9)架空走廊(14)室外走廊(挑廊)【檐廊取围护设施外围】并入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水平截面积(20)室外楼梯(24)外墙外保温层高低跨内部连通时计算在低跨(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纯 1/2的规定除“采光井(2.10m 为界)”外墙结构外围顶板(19)室内楼梯+烟道+各种“井”(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16)门廊(4)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顶盖(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各种“棚”)特殊记忆:(13)凸(飘)窗(高差0.45且净高2.10m):围护结构 1/2面积。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2。宽度在 2.10m 及以上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16)雨篷(21)阳台(主体内:全面积,主体外:底板水平投影1/2)(23)幕墙:作围护结构按照幕墙外边线计算、起装饰作用的不计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