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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第一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文章标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乡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推动政府工作法制化,促进经济社会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街道办事处按照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权限,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负责 组织实施的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评议考核的执法责任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样的,以上位法为行政执法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基层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时,必需运用
2、街道办事处统一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行政执法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合法、适当、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行政执法必需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法接受监督,加强同司法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协作和协调。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爱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有错必纠。 其次章行政执法目标 第四条行政执法以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逐步实现依法行政目标。 第五条肃穆行政执法,坚持做到:各种违法案件刚好得到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刚好得到订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主见的权利和申请事项刚好得到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加强行政
3、执法必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优质服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第三章行政执法责任 第七条对主管实施或协作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有学习、培训、宣扬和执行的责任,主要负责人对这项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制定支配抓好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使行政执法人员娴熟驾驭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九条做好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扬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管理相对人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扬教化。对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制定宣扬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其行政执法人员负有教化管理的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4、的教化和管理。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需全面、正确地执行,不得断章取义、曲解法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疏于执法。 第十二条实施行政性收费、具体行政行为时,严格依据法律、进行,不得失职和越权。行政惩处和行政答应等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 第十三条依法严格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保证各种违法行为刚好得到正确、有效地追究。 第十四条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没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奖金和经费挂钩。 第十五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刚好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行政执法的投诉和申诉,不得拒绝和拖延。 第十六条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觉察已构成犯罪的,应将案
5、件刚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准以行政惩处代替刑事惩处。 第十七条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根据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二人。行政执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依法申请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确需勘查现场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当串人或其代理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当事人的邻居、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勘查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勘查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注明事由)的,不影响勘查结果的效力。 其次十条将执法根据、执法程序和案件的处理结果
6、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审批、答应、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审查和办结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根据和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_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在期满前报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_日。 其次十一条对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的,必需向当事人开具法定收据、清单。 其次十二条行政执法时严格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制做规范的法律
7、文书,依法执行送达制度。 第四章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 其次十三条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执法工作的需要健全特地执法机构,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 其次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于祖国,拥护宪法,秉 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格依法办事; (二)熟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 (三)除合同制工人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需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经过特地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且经考核合格;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 过刑事惩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8、人员及其他不相宜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其次十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精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二)订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 (三)调查案件事实,收集有关证据; (四)催促、检查行政处理确定的执行;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需出示国家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凡国家规定统一着装或佩戴证章的,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聿。 其次十六条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隐私、商业隐私或个人隐私; (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隐瞒证据,伪造证据; (三)滥用职权
9、,打骂、刁难群众,侵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违背法定程序; (五)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有关申请、投诉和举报应受理而不依法受理: (六)应履行现场管理职责而不刚好履行或无故拖延: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八)应予爱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而不予爱惜; (九)应立案、查处和撤案而未予立案、查处知撤案; (十)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而未予移送;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应作为而不作为; (十二)其他作奸犯科行为。 第五章行政执法制度 其次十七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扬和培训制
10、度: (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三)查处违法案件制度: (四)实施施行政惩处、行政答应和行政性收费制度: (五)行政惩处统计和备案制度: (六)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八)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九)履行职责必需的其他制度。 其次十八条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分解制度。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布后,在一个月内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责任分解到所属的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并将责任分解的状况报送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其次十九条实行执法岗位责任制。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定岗、定员,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执法工作标准、办理程序与制度。 第六章社会
11、责任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自觉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规章,支持并维护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有关心乡人民政严格执法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乡人民政严格执法,不得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三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监督街道办事处严格执法,并有权对其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有关机关应依法认真杏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街道办事处每年对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要纳入年终的目标考核之中,作为考核、评定干部晋升级别和单位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对违背本制度的依据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过错责
12、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来源于xiexiebang ,欢迎阅读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其次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文章标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地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和订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扰,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指本街道办 事处及其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
13、,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的监督措施。 第三条本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必需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政清廉,公开公正,不徇私情,保证执法质量。 第四条本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执法中广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通过接受人民群众的控告、来信、来访等方式全面倾听社会各界的反映,刚好觉察和揭露错案。 第五条追究错案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分明、教化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则。徇私枉法、打击报复、索贿受贿造成错案的,从重惩办。一切与错案有关的人员,不管职位凹凸,均应分清责任,予以追究。 其次章错案认定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错案: 一行政执法主体不
14、合法,或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的; (二)受托付组织不在托付范围和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 (三)事实调查不清、证据不确凿,或者执法人员有意违背事实,断章取义,枉作裁定的; (四)执法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玩忽职守的; (五)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当,或定性不准的; (六)案件的办理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七)行政惩处确定的执行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 (八)经行政复议确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履行行政-职责的; (九)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县人民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中觉
15、察并认定有错误的; (十一)县人民政府在行政行为(惩处)备案审查中觉察并认定有错误的; (十二)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觉察并认定有错误的; (十三)通过其他途径觉察并认定有错误的。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机关 第七条本街道办事处是错案责任追究机关,本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投诉,办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案件。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案件举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提出立案审查; (二)负责过错责任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向有关当事人调查取证; (四)拟定过错责任处理看法; (五)负责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状
16、况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 (六)错案责任追究机关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按照本制度规定,应当赐予有关人员行政处分的,依据人事管理权限,由本街道办事处作出处理或向人事、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错案责任单位可对本机关的错案自查自究,自查自究结束后_日内,将结果报上一级错案责任追究机关备案。 第四章过错行为与责任确认 第九条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有意或过失执法违法造成后果的,按以下规定区分责任并确定责任人: (一)行政执法人员独立行使职权造成的错案,由行使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担当责任;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的错案,由主办人员担当主要责任,不能区分主从的,共同担当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
17、行为,审核人、批准人担当至要责任,具体承办人担当次要责任;由于行政执法人员提出错误看法而审核或者批准人员没有鉴别出来并予以订正造成的,由审核或者批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担当责任,但由于具体承办人隐瞒真实状况致使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的行为,具体承办人担当主要责任,审核人、批准人担当次要责任; (三)因有关负责人干脆干预所作的行为,该负责人担当主要责任,其他有关人员担当次要责任,但有关人员对该负责人的错误提出抵抗看法的,不担当责任; (四)对应当提请本街道办事处办公会集体探讨确定的重大案件而不提请探讨,并造成执法违法的,由承办人或有关负责人担当责任; (五)经过本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集体探讨确定作
18、出的行为,主持探讨的负责人担当主要责任,未提出抵抗看法的其他有关人员担当次要责任。 (六)对造成严峻后果的行为,本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担当目应领导 第五章追究方式与程序 第十条根据错案的事实、情节及其危害后果,应当对错案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应当予以指责教化; (二 第三篇: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一建立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面推动支配生育依法行政,必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维护最宽阔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把进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的
19、全面进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开拓创新与按部就班的统一,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统一,做到合法、合理行政、程序正值、高效便民、恳切守信。 二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认各级人口和支配生育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执法根据,规范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行为,追究执法违法责任,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质量等制度的总称。 三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承办。 四喀什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是本级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五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必需是国家公务员,有良好的素养、职业道德品质和相应的文化程度,经过
20、法律、支配生育业务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持有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六市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委员会负责人口和支配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宣扬教化,并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支配生育专业学问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化。 七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应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权限、时限、程序、答应条件、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向社会公示。 八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将支配生育行政执法的根据、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时限等告知当事人。 九市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委员会适用一般程序
21、时,应实行办案、审核、确定三分简易程序施行行政惩处外,作出行政惩处确定前,应经过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重大行政惩处确定后30日内,应向上级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十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实行罚款确定与收缴分别。具体方法分别按行政惩处法规定执行。 十一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依法受理、审理支配生育行政复议案件,接受上级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监督。 因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引起行政诉讼的,由本机关托付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应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十二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应刚好查处执法违法案件,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检查。 十三市人
22、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及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 十五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根据法定职责,与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职责。 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及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应遵遵守法律定程序、管辖范围、期限、回避等规定。依法收集、调取证据,依法作出处理确定。 十六市人口和支配生育委员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十七政策法规科执法责任内容:1 负责对违背计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2 负责行政惩处案件的审
23、核; 3负责支配生育行政案件的复议;4负责行政惩处听证的组织工作;5承办行政赔偿工作;6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7负责组织人口和支配生育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八宣扬执法责任内容:负责人口和支配生育基础学问教化,法律、法规的宣扬教化、科普教化、青少年教化、社会言论宣扬教化,对党政领导干部、人口支配生育干部宣扬教化、培训等。 十九进展规划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支配生育统计调查的审批;2负责人口和支配生育统计工作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3负责对违背生育证管理规定行为的调查取证。 二十财务科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调查取证;负责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监督、检查
24、。 二十一科学技术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支配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批和定期审查;2负责支配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的审批;3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4组织支配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5负责支配生育技术服务监管;6负责对支配生育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 机构或者人员违背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支配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7负责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权,对支配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运用帮助技术治疗不育症的行为的调查取证;8负责对违背规定,逾期不校验支配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答应证明文件,接着从事支配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9负责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支配生育技
25、术服务执业答应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0负责对支配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背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支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1负责对支配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背规定,运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支配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2负责对支配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3负责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4负责对不按规定实行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5负责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6负责对伪造、变造、买卖有关支配生育证明的行为
26、的调查取证;17负责受理支配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鉴定的申请并组织鉴定,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鉴定、协调赔偿事宜。 二十二办公室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复查信访案件,整理案卷、文书。 二十三流淌人口管理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对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2负责对流淌人口不依据规定办理、交验婚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3负责对拒不履行流淌人口支配生育管理职责的行为的调查取证。 二十四城管科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城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会的支配生育工作。 第四篇: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爱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环境爱惜行政执
27、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环境爱惜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制度。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制度 1、环境爱惜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接受组织培训和激励自学的方式进行。组织培训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法制部门组织的岗位资格和执法资格培训为主,以单位组织和自学为辅。 2、法规学习可以与机关学习,党组织学习有机结合,实行多种形式进行,整合学习资源,提高学习效果。 3、监察支队和监测中心每月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以执法探讨、案例分析和法规的学习为主。 4、执法人员必需参加市里统一要求的“普法学习和法规测试,以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执法水平。 5、环境爱惜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的结业证应当送本机关内设的
28、法制工作机构登记备案,作为申领或注册行政执法证件的主要根据。 6、环境爱惜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化的,在取得学历证明后,根据局里有关规定报销学费。 7、没有正值理由,环境爱惜行政执法人员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制培训,或者在培训期间无故缺席的,依据环境爱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规定执行。 二、案卷评查制度 1、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环境爱惜行政执法单位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惩处案件、行政答应、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嘉奖、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供应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2、环境爱惜法制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对环境爱惜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3、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
29、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一般抽查数量不少于10件。实际案卷少于10件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4、案卷的形成由各执法主体单位部门负责。 5、行政答应案卷应备份以下内容材料供评查:行政答应主体是否合法;行政答应的法律根据是否精确;行政答应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答应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是否对被答应人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做到一案一卷材料齐备;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6、行政确认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行政相对人是否提出确认申请;申请是否属于环保行政机关的受理范围;做出确实认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事实;是否出具文书并告知申请人;案卷内容、装订质
30、量是否合格。 7、行政登记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对于要求行政登记的申请是否有纪录;对于申请是否有书面答复;答复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8、行政惩处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惩处主体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干脆因果关系;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9、行政收费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收费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收费的法律根据是否精确;行政收费根据的原始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是否对被答应人进行监督检查;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10、
31、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是否查证;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是否进行惩处,是否按规定对举报者进行嘉奖;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11、行政检查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日常检查是否有相关台账记录;现场检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纪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对于检查觉察的违法行为,是否有相应的措施;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12、行政复议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复议主体是否合法;复议确认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干脆因果关系;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三、持证执法制度 1、现场执法人员必需两名以上并持有效执法
32、证件; 2、向执法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 3、查清违法事实,必要时采样取证,驾驭违法证据,填写统一表格; 4、讲明惩处的法律根据,宣布惩处结果,下达通知单; 5、视状况分别作出以下惩处:警告;责令停止生产或者运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执行限期治理、限期关停;暂扣或撤消排污答应证;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惩处; 6、要求执法相对人签字; 7、按惩处的适用程序做好法律文书的报批、通知和执行; 8、各执法单位负责结案归档,做好案卷的收集和装订。 四、法律文书程序制度 一行政答应文书程序制度 1、行政答应的申请、确定、通知书等文书,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统一受理和送达的具体工作由
33、行政服务中心的环境爱惜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担当。 2、窗口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答应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进行行政答应审查,并按照法定形式制作准予答应确定文书或者不予答应确定文书。 3、准予答应确定文书应当载明被答应人全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行政答应事项及其法定根据和条款、被答应人法定义务和权利、申请人和行政答应部门的法律责任、生效日期或有效期限、行政答应机关名称和文书制作日期。 4、不予答应确定文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名称或姓名、不予答应的理由、法定根据的出处和条款以及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救济权利和途径、审查承办人员工作代码、行政答应机关名称和文书制作日期。 5、需要送达的行政答应文书应当刚好通知受
34、送达人到窗口干脆领取。受送达人干脆领取行政答应确定以及其他行政答应文书时,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签署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后归档。 6、不予答应确定文书的副本应当在作出确定后5日内送本部门有关机构备案。 二行政惩处文书程序制度 1、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一般应由执法机构2人以上进行。书证、物证、视听材料应由供应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名;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应由证人、当事人盖章或签名。拒不签名的,应在相关记录中注明。 2、对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单处或者并处公民五十元以下含五十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下含一千元罚款的行政惩处适用简易程序。行政惩处确定,由现场执法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5、。执法人员应于惩处终结后次日,填写“结案登记表。 执法机构应于惩处终结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立案登记表、“结案登记表连同案件查处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材料和“行政惩处确定书副本制成卷宗。 5、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五万元以下不含五万元的行政惩处适用一般程序。于行政惩处看法审查结束、由环境爱惜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惩处事先告知书交执法机构的案件调查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6、行政惩处案件结案后十五日内,执法工作人员负责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获得的全部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后,交负责案卷卷宗人全面接收归档。 五、行政执法督查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市各级环境爱惜行
36、政主管部门和受托付单位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2、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环境爱惜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检查,受理环境爱惜行政执法行为的检举或投诉。 3、行政执法监督的一般内容包括以下事项: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行政答应、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调解、行政确认证明、行政登记、行政检查、行政嘉奖、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履行法定职责及与其他相关执法机关互相协作状况;行政执法中违法或失职行为的查处状况;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遵纪遵守法律状况;由政府负责人签发的督查令责成或上级部门指定的监督检查事项。 4、对行政惩处案件实行监督应当全面审查以
37、下事项:行政惩处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实行调查取证与审核确定分开制度的执行状况;实行惩处罚款确定与收缴分开制度的执行状况;重大行政惩处报送备案的执行状况;行政惩处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行政惩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适当性;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法定义务的状况;行政惩处确定的执行状况。 5、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环境爱惜部门对环境爱惜行政执法和行政惩处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1、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托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意或过失出现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追究。 2、局机关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认定后,提出初步看法,经局
38、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受局托付的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由局法制股提出看法,视状况轻重,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认定后,经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以下行为有过错时应追究:行政惩处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适用法律、法规不当;行政惩处不运用有效罚款收据的;违法实施检查或执行措施不当给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的;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运用或者损毁扣压财物的,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的。 5、局机关各股(室)和局托付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有过错需进行追究时,适用将市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通知书通知过错责任部门。 过错责任部门应在接到行政执法
39、过错追究通知书十五日内提出初步处理看法报局法制股,由法制股提出看法后交局长审查,一个月内对过错责任人作出处理确定,并按规定告知处理结果。 6、对过错责任人的追究,在作出处理确定之日起十日内由局法制股负责分别报滁州市环保局和市政府法制办。 7、行政执法中发生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造成损失的,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完全由于执法人员主观行为造成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并惩处。 七、赔偿制度 1、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损害,而由国家担当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2、受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托付的职权时侵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0、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托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担当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托付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导致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国家补偿和民事赔偿不属于本制度所列。 5、行政机关确定受理机构,受理请求赔偿申请书,履行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6、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经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确认后,制作行政赔偿确定书通知申请人,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机关作好应诉准备。 7、行政赔偿费支出后,局机关实行行政追
41、偿,依法责令有有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托付组织工作人员担当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八、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1、法制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拟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标准及考评细则;对下级环境爱惜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本系统或部门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工作。 2、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机构、受托付执法单位和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3、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由行政执法机构、单位填写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执法岗位人员填写行政执法岗位评议考核表,并由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实行以下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检查或者抽查
42、有关台账资料及行政执法案卷;现场督察行政执法状况;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看法;上级确定的其他评议考核方式。 分管局长对所分管的行政执法机构或者单位和责任人的自评看法提出评议看法;法制工作机构根据自评看法、评议看法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看法,报局长会议探讨确定。 法制工作机构将确定后的考核结果告知被考评者,或受托付单位被考评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看法;无异议的应签名确认。 自评看法、评议看法、综合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也可以记实性。 4、考评内容包括: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效能、参加法制培训和行政执法形象四类内容。四类考核内容综合评定全部为优秀的,应当定为考评优秀等级;四类考核
43、内容中,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的,应当定为不合格等级。除本条、项和本制度第5条的规定外,可以定为合格等级。 5、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评为不合格:被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超越行政职权,进行审批、答应等行政行为或者实施行政惩处的;被执法监督调查后受到通报指责或者其他行政处分的;违背行政执法制度,无正值理由未刚好订正的;被投诉或被查实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以权谋私、收受财物、挟私报复以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制培训,或者在培训期间无故缺席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的。 6、对评议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机构或者单位、个人分别予以通报表扬和单项嘉奖。评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机构或者单位予以通报指责;个人评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或有本制度第5条所列状况的,收缴行政执法证件,并根据有关规定赐予行政处分。 九、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1、为确保环境爱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地发挥环境爱惜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行政作用,根据环境爱惜法规性文件管理制度国家环境爱惜局令第2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和环境爱惜政策,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环境爱惜行政管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方法、实施细则、规定等文件。 3、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