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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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篇)精选突发大事应急处置预案一 进一步建立健全霍山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大事(以下简称“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削减突发环境大事的发生,快速、科学地进展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安徽省环境爱护条例、安徽省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环境大事
2、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因人为或不行抗力造成的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由危急化学品泄漏、废水事故、固体废物(含危急废物)事故、水体富养分化等大事引发的水环境污染大事,包括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造成的污染饮用水源大事,可能损害人体安康甚至危及生命,以及因自然灾难和人为投毒而造成的污染饮用水源的大事。 (2)由危急化学品燃烧(或爆炸)、工矿企业废气事故、大型建筑工地扬尘等大事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大事; (3)由危急化学品泄漏、废水事故、固体废物(含危急废物)事故、自然灾难等大事引发的土壤污染大事; (4)因
3、自然灾难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大事; (5)放射源因治理不当、遗失或被盗等缘由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人群安康的大事。 1.4预案体系 构建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的相关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局备案。 (2)企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存在环境风险源的重点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有关类别环境大事专业主管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县生态环境局确定并实施动态治理。对霍山县范围内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新建工程,在环评阶段应制定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备案。 1.
4、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宣传普及环境污染防治学问,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觉环境污染大事,准时实行有效的预防与掌握措施,快速向相关部门报告。 (2)属地负责。发生突发大事由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大事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乡镇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3)分级掌握。依据突发环境大事危害状况,将突发环境大事分为四个等级进展预警,并实施分级掌握。突发环境大事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置方案。 (4)快速反响。建立预警和环境应急快速反响机制,强化人力、财力、物力储藏,增加应急处理力量。根据“四早”要求,保证发觉、报告、处理、善后等
5、环节严密连接,一旦消失突发环境大事,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5)有效应对。依据突发环境大事种类,环境危急源理化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快速实行相应对策,准时精确处置突发环境大事。 (6)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等实行依法治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6大事分级 根据突发大事的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大事分为特殊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预警信号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突发环境大事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2.1应急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
6、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是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特地负责应急处置突发环境大事工作的领导机构,为特别设机构,大事发生时自动成立。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当,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当,下设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办公室,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戒备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及专家技术组等共9个应急工作组。 2.2应急组织机构成员 霍山县应急组织机构成员以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及主
7、要职责详见附件2。 2.3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心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突发大事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仔细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有关环境污染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并具备以下职责: 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 部署全县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公布环境预警信息,指导突发环境大事应急信息的公布; 负责事故应急的日常预备协调工作,监视检查各相关部门事故应急的预备工作落实状况。 依据报警信息和现场状况初步推断环境大事等级,打算启动突发环境大
8、事的应急预案,负责指挥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 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公布命令、批示,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协调。 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县人民政府和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有关突发环境大事以及应急处理状况。 突发环境大事影响范围跨乡镇行政区的,应急指挥部负责与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对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办公室职责 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副局长 应急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检查、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的储藏,并监视日常治理工作;了解把握全县环境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分布及流向状况,汇总风险源分布及环境爱护目标分布状
9、况,建立环境大事应急响应系统;负责承受突发环境大事报警信息及环境大事信息的报告、传递;有规划的组织实施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并向企业、居民供应本单位有关危急物质的特性、应急救援学问的宣传资料。 (3)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依据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9个应急救援响应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戒备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及专家技术组。各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事故性质、严峻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各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别如下: 综合协调组组长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其相关单位 主
10、要职责:对有关状况进展汇总、分析和报告,准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突发环境大事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联络各应急小组并依据应急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命令,快速准时地联络救援力气。 应急处置组组长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人武部、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对引发环境大事缘由进展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应急监测组组长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
11、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委、佛子岭水库治理处、县气象局、县清源供水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突发环境大事应急监测,准时向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指挥部报告环境大事的应急监测结果等状况。 医学救援组组长单位:县卫健委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霍山县医院、霍山县中医院、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展防疫处理等。 戒备疏散组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消防大队、县人武部、武警中队。 主要职责:快速对大事灾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展戒备、实行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灾难现场交
12、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导,引导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别人群(如学生)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等。 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应急通信及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 主要职责:落实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生活方面的保障措施。 舆论宣传组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播送电视台) 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准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状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等。 社会维稳组组长单位:县委政法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
13、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退不稳定因素等。 专家技术组组长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供应技术支持和决策询问等。 (4)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同时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环境大事猜测、预警、报警、处置、终止、善后等环境的相应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 3.1信息监测 霍山县突发环境大事应急组织机构中各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霍山县内环境信息、自然灾难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县外、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影响大事信
14、息的收集与传报。 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大事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1)突发环境大事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县生态环境分局总体负责,县应急治理局、县消防大队负责帮助处理涉及危急化学品(含剧毒品)相关信息; (2)林地等生态环境破坏大事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帮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大事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2预防工作 有关类别环境大事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各自类别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急物的普查工作,把握、筛选和确定对环境构成危害的重点污染源,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隐患企业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意见
15、,加强管辖区域范围内重点潜在环境污染风险源的监视和治理工作。 开展对突发环境大事的猜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治理及应急技术的科学讨论,组织环保事故防范和处置的宣传教育,建立第一时间猎取突发环境大事信息的有关渠道。 3.3预警公布 (1)预警级别:根据突发环境大事的严峻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大事分为四个级别,即特殊重大环境大事(级)、重大环境大事(级)、较大环境大事(级)和一般环境大事(级);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殊重大级共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2)预警公布程序:依据大事发生的严峻程度,突发环境大事预警信息分为三个层次公布,依据事态的进展状况和实行措施的效果,
16、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或解除。预警公布程序为: 一般(级、蓝色)环境大事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 较大(级、黄色)环境大事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 重大(级、橙色)和特殊重大(级、红色)环境大事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后,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公布。 3.4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行以下措施: (1)公布预警公告; (2)应急指挥部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转移、撤离、疏散并妥当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17、环境监测部门马上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把握并按规定报告事态进展状况; (5)针对突发大事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工作顺当进展。 4.1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大事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环境大事级别之前,由事发单位负责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实行如下应急措施: (1)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必要时实施紧急疏散; (2)调配区域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尽快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标定污染物性质、浓度及可能的影响范围; (4)涉及其他乡镇,要准时相互通报;涉及邻县区的,准时报请市人民政府相互通报。 在实
18、行以上措施的同时,应急指挥部尽快对突发环境大事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展初步评估,并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准时报告。 4.2扩大应急处置措施 在实行先期应急处置措施根底上,依据事发单位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报告状况,到达一般(级)突发环境大事级别的,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打算后启动本预案,实行进一步措施进展处理。县人民政府依据实际状况,实行如下应急措施: (1)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公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3)尽快开展应急监测,标定污染物性质、浓度及可能影响的范围; (4)对事发区域做出详细行动指示,责成县直有关部门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5)派消失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6
19、)依据突发环境大事的级别和进展态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 (7)向县生态环境分局报告应急处置的相关状况,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恳求省、市级有关部门赐予支持; (8)仔细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或批示。 在实行先期处置措施的根底上,到达较大(级)、重大(级)或特殊重大(级)突发环境大事条件或大事已得到掌握的, 县人民政府在根据本预案进展处置的同时,逐级报请启动或解除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3应急处置措施 4.3.1突发水污染大事 (1)危急化学品泄漏、火灾或爆炸。当发生危急化学品泄漏、火灾或爆炸大事时,大量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排入水体,由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
20、救援,实行向泄漏区投放吸附剂、中和剂、围油索,投放沙袋围堵消防废液等措施进展应急处置; 戒备疏散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四周居民、学生及教职工进展疏散并建立隔离区,准时去除路障,对事故发生地主要交通干线实行交通管制;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现场地表水、地下水进展取样监测; 事故可能危及饮用水源地时,马上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恳求支援。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协作。 后勤保障组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供给。如泄漏区域饮用水安全受到威逼,由县消防大队帮助县水务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展饮用水供给。 社会维稳组相关单位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和维稳工
21、作。 (2)废水事故。由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救援,对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生产废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准时通报污水处理厂排放的生产废水(或医疗废水)类型、提出强化处理的建议措施,要求污水处理厂加强对进出厂水质监测频率直至应急响应完毕。 应急监测组对溢流现场及四周地下水、地表水进展取样监测,依据水体受污染状况通知水务部门协调支流或下游水库调整流量,准时通知河流下游区域留意人畜饮水安全。 后勤保障组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供给和受灾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如下游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受到威逼、由县消防大队帮助县水务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展饮用水供给;霍山县城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则由县消防大队帮助县城管局
22、、县住建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展饮用水供给。 当县内污水处理厂突发设备故障或停电导致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可能引发跨区域污染的状况下,应急指挥部准时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3)固体废物(含危急废物)事故。由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救援,对撒落废物进展打捞、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应急监测组负责对废物撒落现场四周地下水、地表水进展取样监测。 依据水体受污染状况通知水务部门协调支流或下游水库调整流量,应急指挥部依据监测结果及污染扩散趋势,准时通知河流下游区域留意人畜饮水安全,如下游区域饮水安全受到威逼,由县消防大队帮助县水务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展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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