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个规定心得体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个规定心得体会.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个规定心得体会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个规定心得体会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
2、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为落实文件规定,本人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3、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感触颇深,并且对如下几个方面深有体会: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
4、推进,多次强调維护司法公正。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筑牢廉洁执法“防火墙”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个规定心得体会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
5、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以上通报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
6、“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
7、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