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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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八篇)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承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简单无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拟普遍,如承受效劳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承受不珍贵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便利”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
2、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心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心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动身,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爱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拟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剧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准时、不到位。有的基层
3、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实行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铺张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便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
4、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供应便利。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藏,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局部行政村款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效劳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把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
5、,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展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缘由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立的思想熟悉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标准性不高,心存幸运,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间或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熟悉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力量和素养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承
6、受监视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躲避群众监视。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晰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加,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意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时间一长简单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很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缘由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
7、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章当儿戏,把财务治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躲避政府和群众的监视。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毕竟该找哪个部门
8、、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视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局部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视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视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视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无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掌握监视工作。党内监视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视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严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
9、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视、不愿监视。另外,由于很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简单消失上级管得着、但不肯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肯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视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殊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视、不去监视。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一样,“微腐败”简单导致差异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方,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拟简单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拟简单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
10、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丢失工作积极性,比方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展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展有效的沟通协调,使得一些原来简单完成的工作简单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藏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商定俗成的规章,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方,一些基层工作人员访问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访问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展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
11、是非常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决、思想颓废、自制力量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假如不准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气氛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患,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肯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削减人民群众的信任,假如不准时
12、进展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进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效劳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久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信任基层党员干部,就是信任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效劳态度以及正确的熟悉,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渐渐削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涯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
13、实”。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绝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进展。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竞赛、党内法规和廉政学问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坚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加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糊涂头脑,始终做到警
14、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示机制,准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毁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仔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觉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准时消退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15、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视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催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仔细根据“对监视的再监视”的职能定位,突出监视重点,严厉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工程、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状况的日常监视治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视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状况进展监视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视,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
16、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穿插检查,着力发觉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视实效。 (四)拓宽监视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气氛。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和纪委信访室主渠道作用,准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视委员会通过
17、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手机微信群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准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对问题线索进展台账化治理。通过实行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准时抓好督办督查,对问题反映比拟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展督查,有针对性地查办问题。强化部门监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视全掩盖。 (五)加大惩办力度。持续加大对乡、村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发挥乡镇办案协作作用,在乡、村开展穿插核查,提高查实问题的力量。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扶贫领域全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
18、察监视,首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觉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协作,做好纪法连接工作,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仍旧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展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打通基层反腐败的“最终一公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从严整治“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第一,要从根底抓起,筑牢风气建立根基。要加强廉政建立方面的教育,严加监管相关制度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作风建立,表
19、扬先进队伍,发挥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首先,要监视根本制度的实施。可以依据党员干部的年度总结、工作报告等,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状况以及廉政建立状况,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立,保持党的纯净性。其次,要实施党员干部的述职讲评制度。可以定期进行党员干部的述职以及讲评活动,重点惩办党员干部公权私用、贪污腐败等行为。最终,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立。对有力量、有执行力的党员干部要集中培育,渐渐提高其力量水平。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加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建立清正、廉明、尽职尽责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其次,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整治“微腐败”问题,肯定要兼顾根本问题和外表
20、问题,要利用制度的强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使“微腐败”问题的解决有长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纪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消失偏差,认为贪一点是没什么的,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得一些党员干部渐渐走向深渊。对于这种错误的思想,要擅长利用实际的案例来提示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加各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信息,从一方对抗腐败到多方对抗腐败。最终,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微腐败”的全面监察机制,促使权力全面公开使用,要擅长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使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以纪律强化主体责任,增加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在加强党的建立的过程中,要避开公
21、权私用等行为的发生,必需从三个方面着手,即从关键的人、关键的事、关键的问题着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准确性、加大处理力度。关键的人指的是党员干部主体、实施主体和监察治理主体。纪律检查机关要时常教育、提示、警示关键的人。关键的事指的是和群众生活、重要领域相关的事情。要对关键的事实行公开的监管,削减腐败行为的发生。关键问题指的是涉及金额数量较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对于这种问题,要结合相关案件,进展深入的讨论和分析,找出解决的根本方法,从而保证党的清正廉洁,增加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第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心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建立,必需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
22、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微腐败”行为的消失,既不利于党执政力量的提高,也不利于基层良好政治气氛的形成。因此,要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对公权滥用等行为进展严厉处置,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要建立合理的、科学的基层权力体制。要注意权力的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对法律法规进展调整,使其与基层的实际状况相符,对滥用权力的行为严厉处理,特殊是腐败问题。要把法律意识灌输到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使基层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畏法。要建立新形式的监视模式,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加监视,保障权力的公正公正行使。总
23、而言之,建立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合理的、科学的、廉洁的基层工作作风。 (二)破解五方面问题,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是着力破解素养不高问题。基层干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承受教育培训的时机相对较少,这就导致局部基层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峻、缺乏党性熬炼,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因此,必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将严把“入口关”放在首位,村(社区)干部选任、提名要从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把品德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保持队伍的纯净。必需从严进展党员,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进展对象、预备党员“四本台
24、账”,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榜样作用;必需强化培训学习,在开展多层次专题培训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性修养;必需加强工作指导,连续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与基层干部的沟通沟通,催促基层干部在实践熬炼中增加力量素养;必需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注意选聘思想素养优、文化程度高、工作力量强的大学毕业生、优秀村干部、返乡农夫工担当专职村支部书记,建立廉洁、高效、稳定的村干部队伍。 二是着力破解动力缺乏问题。当前,基层干部动力缺乏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村(社区)干部每三年换届一次,是否能连续留任受诸多因素影响,职位没有保障;在经济上,目前村(社区)干部工资标准普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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