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bamm.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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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 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对其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二、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二、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环境法律责任主体 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其实施加害或违法行为时,应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具有广泛性的特点。2 2、法律责任的客体、法律责任的客体 环境保护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行为和物两种。1、行为 具有连续性和反复性的特点 2、物 通常表现为自然界的各种环境要素和社会财富。3 3、法律责任的主观方面、法律责任的主观方面 法律责任主体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故意
2、:对危害的结果直接追求或持放任态度。过失:应当预见到,但因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没有预见到。4 4、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 指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1 1、综合性、综合性 是多种特定的法律责任组合在一起的综合型的法律责任。是多种特定的法律责任组合在一起的综合型的法律责任。2 2、严厉性、严厉性 环境污染和破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环境污染和破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3 3、承担环境法律责任的独特性、承担环境法律责任的独特性三、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三、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 1 1、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
3、环境行政法律规范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或不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 2、范围:主要针对那些性质属于轻微、范围:主要针对那些性质属于轻微违法失职或违反行政违法失职或违反行政纪律,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纪律,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从行政上追究违法者的法,只能从行政上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情形。律责任的情形。一、概念一、概念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判断行为人主观过错的方法:判断行为人主观过错的方法:一方面从行为人的客观
4、能力判断;一方面从行为人的客观能力判断;另一方面从一些客观情况上加以判断。另一方面从一些客观情况上加以判断。判断标准:判断标准:行为人只有在应当注意而且能够注意却行为人只有在应当注意而且能够注意却未注意的情况下造成了环境危害,才具有过错。未注意的情况下造成了环境危害,才具有过错。(二)行为的违法性(二)行为的违法性 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其他行政法律、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其他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行为人的违法性一般是比较轻微的,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行为人的违法性一般是比较轻微的,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三)行为的危害结果(三)行为的危
5、害结果 人身财产造成损失人身财产造成损失(四)危害结果与违法行为(四)危害结果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之间的因果关系(一)环境行政处分(一)环境行政处分 1.1.概概念念:是指依照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由上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法对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的下属工作人员或下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所做出的行政制裁。这种行政处分又称为纪律处分。三、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三、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2.2.环境行政处分特点环境行政处分特点(1)实施环境行政处分的机构,必须是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行政机关、上级主管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2)受处分者是环境监督人员个
6、人,对单位不能实施环境行政处分。(3)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不涉及一般行政相对人。(三)环境行政处分的种类(三)环境行政处分的种类 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6年1月1日失效,)第33条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共六类。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2条,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七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二)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 是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享有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权的国家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的程序,对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或行政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
7、的法律制裁。1.1.行政处罚的特点行政处罚的特点(1)实施处罚的机关必须是法定的环境行政管理机关或其委托、授权的组织。(2)被处罚人必须是实施了破坏或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3)环境行政处罚应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责任自负、一事不再罚、法律救济及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等行政处罚原则。2.2.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 按其性质和作用来分,可以分为四大类:1.1.声誉罚声誉罚 又叫精神罚或是申诫罚,是指环境资源管理行政主体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或者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以表示警戒的处罚。声誉罚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组织。处罚方式:警告,只能单独适
8、用。2.2.行为罚行为罚 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的相对人某种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有时也称为能力罚。行为罚既可以针对个人,又可以针对组织。主要的处罚方式有: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业、责令关闭、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吊销排污许可证、吊销捕捞许可证、吊销狩猎证、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等3.3.财产罚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使被处罚人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环境行政处罚。又称为经济罚。主要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财物(包括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从事非法活动的工具、财物)、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损失、加收排污费等。4.人身自由罚 是指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
9、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制裁方式。是环境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种类。只能适用于个人。处罚方式:行政拘留。(三)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比较(三)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比较区别:区别:(1 1)实施机关不同)实施机关不同 (2 2)处罚的对象不同)处罚的对象不同 (3 3)适用的违法行为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性质不同 (4 4)形式不同)形式不同 (5 5)救济方式不同)救济方式不同 联系:联系:都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违法行为人承担消极的法都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违法行为人承担消极的法律后果。律后果。环境行政处罚是环境管理主体依法追究环境管理相对人的环境行政责任通
10、常运用的一种方式。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是指有权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的环境管理部门,依法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而应承担行政责任者,提起、认定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步骤的总称。环境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环境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四)环境行政处罚程序 指因污染或破坏环境,侵害了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财产与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一种侵权行为责任,主要是对健康权、自由权、生命权的侵害,表现为对受害人赔偿其经济损失。一、概念一、概念 与一般的民事责任相比,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具有的特殊性:与一般的民事责任相比,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具有的特殊性:1 1、主观过错
11、和行为的违法性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2 2、强调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强调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一)发生损害事实(一)发生损害事实 1 1、直接损害:因侵权行为直接引起的损失。、直接损害:因侵权行为直接引起的损失。2 2、间接损失:由于侵权行为间接导致的正常情况下可以期待间接损失:由于侵权行为间接导致的正常情况下可以期待获得而现在未获得的那部分收入。获得而现在未获得的那部分收入。(二)环境损害事实存在(二)环境损害事实存在(三)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
1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二、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概念:(一)概念: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害承担赔偿责任。(二)实行无过错责任制的原因(二)实行无过错责任制的原因 1 1、近现代大型危险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保护、近现代大型危险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保护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显得重要。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显得重要。2 2、污染企业的获利,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污染环境和、污染企业的获利,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
13、污染环境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基础上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基础上的。3 3、判断污染者主观上的过错困难。、判断污染者主观上的过错困难。三、无过错责任原则三、无过错责任原则(三)无过错责任的限制和免责条件(三)无过错责任的限制和免责条件 1 1、限制条件、限制条件 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国家,在实行该项原则时,往往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国家,在实行该项原则时,往往附加规定一些限制条件。各国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对无过错附加规定一些限制条件。各国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对无过错责任原则未做明确限制。责任原则未做明确限制。2 2、免责条件、免责条件 (1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他人损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他人损
14、害 (2 2)战争、军事行为等社会行为)战争、军事行为等社会行为 (3 3)因受害人自身的责任引起)因受害人自身的责任引起 (4 4)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一)排除危害一)排除危害 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防止性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公民、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防止性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公民、法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已经或可能受到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的法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已经或可能受到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的情形。情形。(二)赔偿损失(二)赔偿损失 1 1、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对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包括直接、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对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和间接损
15、失。2 2、由于环境污染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形:健康损害、伤、由于环境污染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形:健康损害、伤残、死亡,三者的赔偿范围不同。残、死亡,三者的赔偿范围不同。3 3、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三)恢复原状或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或返还财产四、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四、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一)调解(一)调解 程序简单,尊重当事人意愿,并有利于纠纷程序简单,尊重当事人意愿,并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应用广泛。的彻底解决,应用广泛。(二)行政处理(二)行政处理 属于行政机关居间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属于行政机关居间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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