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_市场秩序法律制度zkc.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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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5/14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 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是调整在国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市场秩序法是调整在国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规制法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规制法通过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规范各类经营者的生产经通过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规范各类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营行为,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
2、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反垄断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度。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一、反垄断法概述(一)立法情况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垄断的概念和特征1、垄断的概念 垄断,是指违反法律,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
3、支配地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斥、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行为。2、垄断的特征(1)形成垄断的主要方式是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2)垄断者之所以能形成垄断实力凭借的是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3)垄断限制和排斥了竞争 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垄断协议(一)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为。2.2.垄断协议的类型垄断协议的类型3.3.垄断协议的豁免垄断协议的豁免二、禁止的垄断行为二、禁止的垄断行为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滥用市场支配地
4、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凭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限制或者排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凭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限制或者排除市场竞争的行为。即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除市场竞争的行为。即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力的市场地位。1.1.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2.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经营者集中(三)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
5、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定(联营、合营联营、合营)、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1.1.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类型2.2.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结合结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案”,对经营者集中行为作一,对经营者集中行为作一简要评述。简要评述。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滥
6、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称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称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行为。表现形式主体公平竞争的行为。表现形式 :(1 1)限定或变相限定市场竞争行为)限定或变相限定市场竞争行为(2 2)妨碍商品自由流通行为)妨碍商品自由流通行为(3 3)歧视性要求行为)歧视性要求行为(4 4)不平等待遇行为)不平等待遇行为(5 5)强制垄断行为)强制垄断行为经济法教程经
7、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三、反垄断执法机构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职责(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具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具体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规定的其
8、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 1.1.商务部反垄断局商务部反垄断局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2.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3.3.国家工商
9、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调整经营者因从事不正当调整经营者因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而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竞争活动而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之进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之进行监督检查时所发生的经济管行监督检查时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
10、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主体具有特定性(一)主体具有特定性(二)主观目的具有竞争性(二)主观目的具有竞争性(三)行为的违法性(三)行为的违法性(四)客观上的损害性(四)客观上的损害性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
11、等教育出版社(一一)混淆交易行为混淆交易行为 混淆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以不实方法对自混淆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以不实方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承诺,或者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承诺,或者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
12、)商业贿赂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虚假宣传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的宣传或者引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的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人误解的
13、宣传。虚假宣传分为两种行为:一种行为是虚假虚假宣传分为两种行为:一种行为是虚假宣传,另外一种是引人误解的宣传。宣传,另外一种是引人误解的宣传。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秘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具体行为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具体行为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
14、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行为。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以下行为属于不
15、正当有奖销售:以下行为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1 1)以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以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销售的行为;(2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 3)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5000元。元。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六)不当低价销售行为(六)不当低价销售行为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例外情形:行为。例外情形:销
16、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七)诋毁商誉行为(七)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也称作商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也称作商业诽谤。业诽谤。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市场主体的无形财产,也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市场主体的无形财产,也是市场主体的一种荣誉权
17、。市场主体的一种荣誉权。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一)行政监督检查(一)行政监督检查检查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检查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物价管理部门等。部门、物价管理部门等。(二)社会监督(二)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对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的监督。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的监督。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5/14反倾销
18、法 反补贴法律制度 保障措施法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 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反倾销法一、反倾销法(一)倾销与反倾销法的概念(一)倾销与反倾销法的概念 根据根据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和WTOWTO反倾销协议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倾销是指在的规定,倾销是指在正常的国际贸易中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向另一国出口并对进口正常的国际贸易中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向另一国出口并对进口国的相关产业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国的相关产业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反倾销法是调整进口国政府对进口
19、商、出口商和进口国生产商在产品出反倾销法是调整进口国政府对进口商、出口商和进口国生产商在产品出口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倾销与反倾销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口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倾销与反倾销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反倾销调查确定的主管机构(二)反倾销调查确定的主管机构 各国管辖反倾销的主管机构有两类各国管辖反倾销的主管机构有两类 (1)(1)欧盟为代表的垂直型机构,即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做出初步裁定与最欧盟为代表的垂直型机构,即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做出初步裁定与最终裁定的机构为同一主管机构,或者虽为两个不同的机构,但这两个机构终裁定的机构为同一主管机构,或者
20、虽为两个不同的机构,但这两个机构却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却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2)(2)以美国为代表的平行型机构,即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做出初步裁定与最以美国为代表的平行型机构,即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做出初步裁定与最终裁定有两个主管机构组成,这两个机构彼此是平行和独立的,没有上下终裁定有两个主管机构组成,这两个机构彼此是平行和独立的,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级隶属关系。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倾销的认定(三)倾销的认定 确定倾销是否存在,是依法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倾销的认定主要确定倾销是否存在,是依法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倾销的认定主要通过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比较。若
21、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则存在倾销,通过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比较。若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则存在倾销,反之,则不能认定为倾销。反之,则不能认定为倾销。我国我国反倾销条例反倾销条例规定,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规定,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我国确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我国确定正常价值时参考的价格有:定正常价值时参考的价格有:1.1.本国价格本国价格 2.2.第三国价格第三国价格 3.3.构成价格构成价格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损害的确定(四)损害
22、的确定 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确定损害应当从两个方面考察,即国内产业的认定和判定产业损害存在确定损害应当从两个方面考察,即国内产业的认定和判定产业损害存在的审查标准。的审查标准。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反倾销的程序规定(五)反倾销的程序规定 1.1.起诉起诉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
23、,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国家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国家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2.2.立案立案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60天内,对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经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等进行审查,经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反倾销的程序规定(五)反倾销的程序规定
24、3.3.调查调查 4.4.初步裁定与最终裁定调查初步裁定与最终裁定调查 5.5.反倾销调查的中止和终止反倾销调查的中止和终止 6.6.复审复审 7.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六)反倾销措施的规定(六)反倾销措施的规定 1.1.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2.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
25、形式的担保。3.3.价格承诺价格承诺 4.4.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做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务部做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反倾销措施的规定六)反倾销措施的规定 5.5.反倾销税反倾销税 6.6.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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