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包过题库及参考答案(模拟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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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包过题库及参考答案(模拟题)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1、某新建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按当地现行价格计算,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为2500万元。某已建类似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占设备购置费的比例分别为45%、25%,由于时间、地点因素引起的上述两项费用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为1.1,项目的独立费用按600万元估算。2.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0年。3.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5%,直线法折旧。4.项目流动资金600万元,在运营期第1年内投入。5.项目运营期各年的营业收入、经
2、营成本、增值税金附加费分别为2400万元(含销项税400万元)、1300万元(含进项税170万元)、27万元。由于第一年未100%达产,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增值税金附加费分别为2000万元(含销项税340万元)、1050万元(含进项税130万元)、25万元。6.项目的调整所得税税率25%。7.项目计算时,不考虑预备费。(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列式计算项目的建设投资。、列式计算项目年固定资产折旧额。、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的总成本费用、息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若该项目初步的融资方案为:建设投资来源为资本金和贷款。贷款共计2000万元,年初和年中各投入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按年计
3、息),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列式计算运营期前两年应偿还贷款的本息额以及折旧费。【答案】:1.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45%+25%)1.1=1925(万元)项目的建设投资=2500+1925+600=5025(万元)2.固定资产投资=502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5025(1-5%)/10=477.375(万元)3.第1年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折旧+摊销+利息=(1050-130)+477.375=1397.375(万元)或1050+477.375=1527.375(万元)(其中进项税为130万)第1年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
4、-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增值税附加-折旧=(2000-340)-(1050-130)-25-477.375=237.625(万元)第1年调整所得税=237.62525%=59.406(万元)4.建设期利息=10006%+10001/26%=90(万元)运营期第1年年初借款余额=2000+90=2090(万元)等额还本=2090/5=418(万元)运营期第1年利息=20906%=125.400(万元)运营期第1年应还本付息=418+125.4=543.400(万元)运营期第2年利息=(2090-418)6%=100.320(万元)运营期第2年应还本付息=418+100.32=518.320(万
5、元) 2、省某大型泵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占用土地、居民迁移工作已经进行了动员,上级主管部门认为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部分内容如下:(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地点:市路楼会议中心)。(3)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
6、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如下情况发生:(1)共有A、B、C、D、E、F六家单位投标,其中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2)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7月3日,招标人确定B单位中标并公示,于7月5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0日与B单位签订了合同。(3)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4)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问题】1招标
7、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不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不妥,应该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不妥,首先,投标文件正本应为1份,副本4份。正
8、本只能有一份,以保证投标的唯一性。(3)“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妥,投标有效期应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
9、标有效期一致。2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原因:(1)“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不妥,A单位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即6月13日以前向招标人提出。(2)“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不妥。首先,招标文件的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其次,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不妥,应该标明排名顺序。(4)“7月5日向8单位发出中标
10、通知书”不妥,因为招标人7月3日确定中标人需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应在7月6日及以后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妥,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以本例中招标人应在7月6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结果告知其他五家单位。(6)“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15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所以本例中不应迟于7月21日。 3、某水电开发公司投资建
11、设一座水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某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工期6个月,工期奖罚均为1万元/天。部分工程合同内容如下:(1)开工之日前7天内支付合同价20%的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在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2)业主按承包商每月应得的工程款90%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扣留。(3)月进度款最低签发金额为300万元,若不足与下月合并支付。(4)施工期间,若材料价格与基期价格增减幅度在5%以内,不予调整,若变化幅度超过5%,超过部分按实结算。(5)项目16月计划完成工程量依次是4800m2、6800m2、5600m2、4300m2、6200m2、580
12、0m2,综合单价1000元/m2。措施项目费60万元,于开工后前两个月末分两次平均支付。(6)在3、4、5月甲方分别供应材料175万元、145万元、180万元。(7)管理费和利润综合取费15%,规费税金综合费率14%。本案例中,人材机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不含税。施工期间发生如下事件:(1)2月发生临时工程,业主确认增加计日工30工日,综合单价150元/工日。(2)5月时,因水泥价格上涨,实际价格为440元/吨(原清单中该材料数量为1000吨,基期价格为350元/吨)。、该工程预计合同总价是多少?材料预付款是多少?、12月每月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答案】:1.工程合同价=(4800
13、+6800+5600+4300+6200+5800)0.1+60(1+14%)=3887.40(万元)业主在开工前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3887.4020%=777.48(万元)2.12月每月应支付措施项目费=60/2=30(万元)第1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48000.1+30)(1+14%)=581.40(万元)第1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581.4090%=523.26(万元)第2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68000.1+30+300.015)(1+14%)=809.91(万元)第2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809.9190%=728.92(万元)3.第3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56000.1(
14、1+14%)=638.40(万元)第3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638.490%-175=399.56(万元)第4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43000.1(1+14%)=490.20(万元)第4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490.2090%-145=296.18(万元)300万元应签发的付款金额低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故4月不支付。4.56月每月应扣回预付款=777.48/2=388.74(万元)水泥价格上涨幅度=(440-350)/350=90/350=25.7%5%。 4、某企业为满足某施工项目的要求,购买新型号混凝土运输机械,该机械出厂为60万元(含税),运杂费费率为5%,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
15、.7%,运输保险费费率为0.45%,以上费用计算基础均为含税价格。该机械工作期间仅消耗柴油,设备残值率5%,总寿命台时为15000h,发动机额定功率247kW,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0.059。由于定额缺项,需编制此机械的补充台时费定额。台时费由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动力、燃料消耗费、机上人工费组成。折旧费(元/h)=机械预算价格(元)(1-残值率)寿命台时(h)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元/h)=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安装拆卸费(元/h)=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费率(%)动力、燃料消耗费=发动机额定功率工作时间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经调研,该新型号施工机械的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为
16、176%,安装拆卸费费率为13%,每台时消耗人工1.2工时。人工预算价格为:工长9.27元/工时,高级工8.57元/工时,中级工6.62元/工时,初级工4.64元/工日才;柴油预算价格为8.3元/kg(含可抵扣增值税13%)。二、问题1.求该施工机械运杂费。2.若施工机械出厂价含13%可抵扣增值税,编制该施工机械一类费用。3.不考虑材料补差,编制该施工机械二类费用,并结合问题2计算该施工机械台时费。以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涉及百分数的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答案】:问题1:施工机械运杂费:运杂综合费费率=运杂费费率+(1+运杂费费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运输保险费费率=5%+(1+5%)
17、O.7%+0.45%=6.19%运杂费=施工机械出厂价(含税)运杂综合费费率=6000006.19%=37140(元)问题2:基本折旧费=(施工机械出厂价一可抵扣增值税+运杂费)(1-残值率)7总寿命台时=600000-600000(1+13%)13%+37140(1-5%)15000=35.98(元)修理及替换设备费=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费率=35.98176%=63.32(元)安装拆卸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费率=35.9813%=4.68(元) 5、某A施工公司欲在某公开招标工程中进行投标。同时投标的单位还有B、C、D、E公司,在平常的接触里A公司和这几个公司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编制完标书
18、之后,A公司和其他几个公司进行了协商,各方交换了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增加10%的利润。1.在工程开标大会上,除到会的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办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开标前公证处提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对A施工公司提出疑问,A公司所提交的资质材料种类与份数齐全,有单位盖的公章,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可是法律顾问认为A公司投标书无效。、上述招标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是否有效?为什么?、A、B、C、D、E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答案】:1.上述招标程序不正确。因为招标单位应对报名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故在开标会议上不应再对投标单位的
19、资格进行审查。2.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效,因为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3.属于串标行为,是违法行为。 6、2018年10月8日某省A水利投资公司就一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B水利工程公司与其他三家水利总承包企业参加了投标,B水利工程公司中标。2018年11月16日,A水利投资公司向B水利工程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要求12月25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月28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水利工程公司按A水利投资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水利投资公司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水利工程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
20、地,将水上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A水利投资公司在12月28日打了若干根桩,完成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双方正式了签订承包合同,但此后不久便发生了合同争议。A水利投资公司要求B水利工程公司将土方工程分包给C公司,而B水利工程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9年3月1日,A水利投资公司明确函告B水利工程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于是,B水利工程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B水利工程公司指出,A水利投资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A水利投资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水利工程公司要求A水利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合
21、同,并赔偿损失560万元。A水利投资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水利投资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问题: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有不妥,为什么【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查了招标投标活动在合同法中的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法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等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一中标通知书,实际上也就是合同的形成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22、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限,明显不妥。答案:问题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发布招标公告符合要约邀请的概念和条件。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23、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问题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问题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存在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
24、例中,2018年11月16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12月25日签订合同,已经违反了上述时限的规定。 7、某市政府投资一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3: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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