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5篇).docx(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5篇) 第一篇: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责任比例的司法鉴定申请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次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托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三)鉴定结论明显根据缺乏的 原告再次提出进行医疗过错责任比例的司法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中华医鉴字04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方担当略微责任的鉴定结论,明显根据缺乏。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1、鉴定书认为,肝衰竭(重型乙、丙型肝炎,药物性肝炎共同作用)是导致患者死亡缘由。事实是,患者完全是因为单一的重型乙
2、型肝炎肝衰竭导致患者的死亡,与丙肝病毒和药物无关。李可文死亡前的各项化验指标足以证明本次鉴定书的关于患者死亡缘由的结论是错误的。 2、供体的病原学检查没有检验记录,法律原则是重证据不重口供,被告口述进行了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证据支持,病原学检查的事实不能成立。因此,鉴定书认为供者的肾脏符合肾移植要求的结论是错误的。 3、鉴定书认为患者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全身处于免疫抑制状态,病死率高预后差,故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的死亡应担当略微责任。这一结论是错误的。事实是,李可文术前肝功化验各项指标完全正常,免疫状态正常,因为本次住院术后感染乙型肝炎,是被告医院造成的医源性乙肝感染,被告不能举证证明供应了
3、合格的肾源,并非法私自运用了生物制剂ALG(可能带有乙肝病毒)药物,导致了李可文的乙肝病毒感染。其后,又因被告的误诊误治,导致了李可文乙肝病毒巨量复制肝细胞坏死肝功能衰竭,从而导致李可文死亡!举例说,司机驾驶机动车违规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撞死,鉴定责任时要对死者分别对待,这位死者身体太弱不禁撞,假如死者身体强壮就不会撞死,所以,死者身体太弱应当担当死亡的主要责任,而违规的司机担当略微责任。这样的鉴定结论莫非不够可笑吗? 故此,原告再次提出进行医疗过错责任比例的司法鉴定。请求本案法庭支持原告的上述请求。 此致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样本 来源: 书样本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北京人,唐山市有限
4、公司科退休,现住:北京市西城区号,联系电话: 代理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我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托付对医院对陈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医院一般医疗损害一案现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托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徐陈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请法院依法核。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1. 评论的话2. 含有说明、说明或评论的话;作说明或讲解用的话间或有对正文的讲解和带说明性的注,但无评语3对某人的看法与对这人的感觉具体说明评论的话。清 唐鉴 廪贡生王府君墓志铭:“昔年官京师,阅 倭艮峯
5、 日记,见其上方评语,有曰子 涵 子 洁 者,问之,则其 河南 同志 王检心 、 王涤心 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回:“就将这本册子的记载,改做了小说体裁,剖作若干回,加了些评语。 赵树理 三里湾决心:“ 玉生 一时想不出适当的评语来,只笼统地说:我觉着你各方面都很好! 编辑本段评语范文X同学是个文静懂事的女孩,踏实、稳重、有礼貌,时刻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给同学们作出表率。上课时用心听讲的神情,让人感到你的专注、认真。你的作业洁净整齐、字迹又秀丽,令老师感到特殊满足。你思维灵敏,接受实力较强,勤于思索,大胆质疑。你的学习成果始终都很好,在班里是一个的好女生。愿你恒久健康、秀丽、快乐、上进,在学
6、问的海洋里遨游,做一个强者、胜利者!你的聪明加上勤奋好学会令你胜利,老师深深地祝福你。 其次篇: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住址:* 电话: 被申请人: 联系人: 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申请人的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具体鉴定事项 1, CT复查不刚好 2, 神经外科会诊不刚好 3, 手术延误 4, 上述过错与最终病人出血量增加,以及后来的严峻后遗症有因果关系 5, 过错与后果因果关系的参与度有多大 事实和理由 1, CT复查不刚好 患者于8月2日2点出
7、现再出血症状并不断加重,需要神经内科刚好复查CT。但事实上5点才在会诊后做的CT。根据复查CT报告脑出血已经从入院的10毫升增加为60毫升。因为手术不能去除全部出血,而手术记录记载去除出来的血有60毫升,证明出血量在60毫升以上。根据*主任查房看法出血在100毫升。假如刚好做CT,可能在出血30-40毫升的时候刚好手术。 根据8月1日22点10分的门诊病历记载,发病已经5小时。到次日2点,发病已经9小时。假如在3点左右完成CT检查,在4点至5点之间做手术已经符合时间要求。 2, 神经外科会诊不刚好 根据病程记录,从2点后病情不断加重。已经具备需要神经外科会诊的条件。但5点神经外科会诊才进行。
8、3, 手术延误 因为上述缘由,手术在发病后次日7点起先。此时,发病已经14小时,再出血已经发生5小时。出血量在60-100毫升之间。已经丢失了最正确手术时机,尽管手术挽救了生命,但确带来了严峻的后遗症。 综上所述,被告葫芦岛中心医院存在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导致本有可能刚好诊断治疗的脑出血因为过错而加重了病情。其过错和病人后来的大量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此致 北京法源司法鉴定中心 申请人:* 20XX-3-8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二: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868字)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北京人,唐山市有限公司科退休,现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号,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
9、托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陈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医院一般医疗损害一案现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托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徐陈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请法院依法核。 1、鉴定书认为,肝衰竭(重型乙、丙型肝炎,药物性肝炎共同作用)是导致患者死亡缘由。事实是,患者完全是因为单一的重型乙型肝炎肝衰竭导致患者的死亡,与丙肝病毒和药物无关。李可文死亡前的各项化验指标足以证明本次鉴定书的关于患者死亡缘由的结论是错误的。 2、供体的病原学检查没有检验记录,法律原则是重证据不重口供,被告口述进行了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证据支持,病原学检查的事实不能
10、成立。因此,鉴定书认为供者的肾脏符合肾移植要求的结论是错误的。 3、鉴定书认为患者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全身处于免疫抑制状态,病死率高预后差,故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的死亡应担当略微责任。这一结论是错误的。事实是,李可文术前肝功化验各项指标完全正常,免疫状态正常,因为本次住院术后感染乙型肝炎,是被告医院造成的医源性乙肝感染,被告不能举证证明供应了合格的肾源,并非法私自运用了生物制剂ALG(可能带有乙肝病毒)药物,导致了李可文的乙肝病毒感染。其后,又因被告的误诊误治,导致了李可文乙肝病毒巨量复制肝细胞坏死肝功能衰竭,从而导致李可文死亡!举例说,司机驾驶机动车违规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撞死,鉴定责任时
11、要对死者分别对待,这位死者身体太弱不禁撞,假如死者身体强壮就不会撞死,所以,死者身体太弱应当担当死亡的主要责任,而违规的司机担当略微责任。这样的鉴定结论莫非不够可笑吗? 故此,原告再次提出进行医疗过错责任比例的司法鉴定。请求本案法庭支持原告的上述请求。 第三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 请 人:xx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申请根据: xx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贵院托付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作出京海医鉴字第8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机构在未对患者发生的胰腺炎是什么样时间发生、医方是在什么时间作出诊断、什么时间作出治疗等状况进行鉴定的状况下,遂
12、认定医方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具体来说,患方认为该鉴定结论未对如下事实进行分析认定: 1、被申请人延误继发性胰腺炎诊断15天的事实; 2、被申请人延误运用奥曲肽治疗继发性胰腺炎16天的事实。另外,鉴定机构 “晚期肿瘤侵扰胰头引起的胰腺炎,目前医学无法预防及有效治疗的论断,与卫生部临床诊疗指南肿瘤学分册中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完全相悖,因此该说法是错误的。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不服海淀区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申请对本案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求人民法院赐予支持。 鉴定事项: 被申请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度。 第四篇:医疗过错
13、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申请根据: XX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贵院托付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作出京海医鉴字第8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机构在未对患者发生的胰腺炎是什么样时间发生、医方是在什么时间作出诊断、什么时间作出治疗等状况进行鉴定的状况下,遂认定医方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具体来说,患方认为该鉴定结论未对如下事实进行分析认定: 1、被申请人延误继发性胰腺炎诊断15天的事实; 2、被申请人延误运用奥曲肽治疗继发性胰腺炎16天的事实。另外,鉴定机构“晚期肿瘤侵扰胰头引起的胰腺炎,目前医学无法
14、预防及有效治疗的论断,与卫生部临床诊疗指南肿瘤学分册中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完全相悖,因此该说法是错误的。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不服海淀区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申请对本案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求人民法院赐予支持。 鉴定事项: 被申请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度。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8月1日 第五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许云生,男,汉族,1983年6月29日生,住址山西省蒲县黑龙关镇瓷窑村,电话:13835747866 13303571980 第一被申请人:蒲县人
15、民医院 住址:蒲县昌平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陈姚济 院长 其次被申请人:临汾市人民医院 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苏学峰 职务院长 第三被申请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其次医院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丁3号月坛公园北门对面 法定代表人: 院长 第四被申请人:临汾市其次人民医院 住址:山西临汾市洪家楼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黄峪生 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托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对许云生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许云生的伤残状况及后续康复费用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间医疗损害赔偿一案,蒲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托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原告的伤残状况及后续康复更换费用予以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蒲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许云生 2022年10月10日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