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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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 第一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试行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2004年5月 一、总则 1、复核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128号文,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进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16号文,以及关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支配及下一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144号,为实行全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要求,特
2、制订本项目复核大纲,开展规划项目复核工作。 项目复核的目的是:检查项目前期工作状况,严把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关,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技术水平,保证投资效益,切实实现平安处置。 2、复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128号 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16号 关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支配及下一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144号 关于全国
3、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复核托付函环财22号 关于严禁建设简易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燃烧处置设施的紧急通知 危险废物集中燃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医疗废物集中燃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危险废物平安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医疗废物燃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立规范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199号文件 危险废物燃烧污染限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限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限制标准GB18597-20
4、01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1874号。 3、复核原则 遵守规划。规划确定了7条原则:1集中处置、合理布局,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3)接受先进好用、成熟牢靠技术,切实实现平安处置,(4)功能齐全、综合配套,(5)加强监管实力建设,(6)提高设备制造水平、主动推动产业化,(7)先行试点、稳步推开。这是开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项目复核的基本原则,并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 因地制宜。各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条件等差异较大,需要在项目复核工作中,在保证平安处置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地实际状况,因地制宜,确保项目建成并发
5、挥作用。 协商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阅历不多,项目复核的目的就是通过听取多方看法、集思广益,完善建设方案等前期工作,在项目复核过程中,本着在法规和技术面前人人同等的精神,复核人员与项目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面同等探讨、磋商,完善可研报告。 客观公正。项目复核以确保建设水平为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向各地收取项目复核评估费用,明确项目复核的范围和重点,客观公正地提出合理看法,推动规划项目健康运作。 4、复核重点 本大纲的复核对象为规划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凡纳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需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项目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投资支配。 本复核
6、大纲即是国家环保总局开展项目复核时的根据和标准,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和环保局项目审批时也可作参考。 项目复核的中心是通过检查可行性探讨报告的内容和深度,保证建设水平的基本目的。项目复核重点分为2个方面,一是可行性探讨报告应说明如何实现平安处置和达标排放,二是各项项目前期工作是否具备开工和资金拨付条件。主要复核要点为:1项目建设的布局、规模、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合适可行,2项目配套条件如项目业主、配套资金、收费政策是否落实,3项目的技术工艺设备能否实现平安处置,4项目投资和财务评价测算的收费标准是否合适。 5、组织形式 项目复核工作由国家环保
7、总局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项目复核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以下简称规划院)具体担当项目复核及相关技术工作。 规划院组织复核专家组,通过召开专家组评估会议、征求专家书面看法、现场考察等形式,形成项目复核看法。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通过会议形式审议复核看法,形成复核结论,提交国家发改委。 6、复核程序 各省发改委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规划项目进行审批后,将可行性探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等材料同时报送国家进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请,上报,进入项目复核阶段。具体程序可以分为如下6个步骤: 1、程序审查。收
8、到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等材料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首先进行程序性形式审查,审查项目材料是否齐全、工艺技术路途是否基本符合有关要求、地方配套条件落实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等。对于材料不齐全、工艺技术路途明显不符合相关要求、可研内容和深度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省级审批部门核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进行程序审查。 2、专家初审。对材料基本齐全、工艺技术基本合理的项目,规划院将有关材料提前发送复核专家,根据专家书面看法,规划院适时组织专家评估会议,必要时可请项目业主和可行性探讨报告编制单位到会,质疑、探讨,形成专家组评估看法。对于项目困难、影响较大的项目,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3、交换看法
9、。规划院将结合程序审查和专家评估看法等,与项目业主和可行性探讨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协商,交换初步审查看法,对可行性探讨报告修改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要求达成一样。 4、修改完善。对于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根据项目初步审查看法,请项目单位补充、修改和完善,对项目规模、选址、技术、投资等内容发生重大转变的,应报原审批机关对可行性探讨报告重新报批。 5、提交复核报告。待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修改完善并能到达复核要求后,由规划院综合专家看法、项目进展状况、可研报告修改状况等,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复核看法。 6、会议审查。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复核进展状况,召开会议,审议项
10、目复核报告,会议通过后即转送国家发改委,纳入国债投资支配。 为提高效率、少走弯路,规划院将派专家参加各地可行性探讨报告论证会和环境影响评审会等,在各地提交项目复核申请、正式开展项目复核之前提前介入、前置审核,尽可能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二、布局复核 遵循规划确定的集中处置、合理布局的基本原则,各省项目布点数量和布点位置以规划项目表为基础。严格限制在项目表外新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点。在不增加布点的基础上,确需变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地点城市的,需在可行性探讨报告中,结合对废物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因素,对布局方案进行比选、论证,经核实后可以作个别调整。 激励城市交通
11、发达、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联合建设、共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激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依据无害化的要求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接纳处置周边地区同类型的危险废物。激励依托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区域性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激励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建设。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所在的城市,原则上不得再另行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同一场址分别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或者选择能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统筹处置的工艺设备。 坚持“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原则上要求新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必需在同一地点同时配备综合利用、燃烧和平安填埋等工艺装置。接受燃烧工艺处置医疗废物的城市,可以考虑燃烧
12、当地相宜燃烧的危险废物,并在设计上应进行充分考虑。 三、选址复核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址具有较高的社会敏感性,必需在环境、社会、经济上充分可行。应综合考虑处置设施的服务半径、运输距离、交通、土地利用状况、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基础设施状况、公众看法等因素,在综合比选基础上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可行性探讨报告应附项目选址位置图包括各个备选地址,并同时标识四周水域、主导风向、交通干道、居民区、饮用水源地、工业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等与选址有关的状况。可研报告中可列出23个备选场址,经比选后举荐首选场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还要在可研中确定各中转站的选址。 首先复核项目材料是否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3、书表和国家环保总局或省局的批复看法。二是复核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在可行性探讨报告中是否落实。三是复核场址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危险废物填埋场应附有地质勘探报告,有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下水位等有关参数。四是复核是否有当地规划、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答应证明材料如征地批复文件、报批文件等。五是复核以及水、电、路等配套条件落实状况,包括水量水质、用电负荷、供电等级、供电协议、变配电方案等。 四、建设规模复核 1、废物产生量调查 可行性探讨报告必需提交项目覆盖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具体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将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医院临床废物以外的45种废物和列入医疗废物分类书目中的医疗废
14、物纳入相应的产生量统计范围,并要求70%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量落实到具体的产生源,并在报告中附主要产生源清单,并分地区、行业、处置途径、现状处置状况等进行分析,给出目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基本流向和对应数量。 医疗废物产生量应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代表性医疗机构实际调查,区分病床和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参考国内外阅历数据,综合分析得到全部医疗废物产生量,并将医疗废物产生量最终全部折算到病床上。应同时给出各医疗机构的床位数、病床运用率、门诊量数据,尤其需要对传染病院床位数状况予以单独说明。除分析正常状况下的产生量外,还要考虑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等特殊状况下的医疗废物产生量。 2、废物性质调查 在进行
15、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调查时,应结合实测状况进行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特性分析。主要包括物化性质分析和生物毒性分析,如热值(高位热值和低位热值)、成分水分、灰分、挥发分、可燃成分、固态碳、容重密度、有机和无机成分、元素分析尤其是氯、汞、钙和铅、pH值等,对于医疗废物,还需要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数、沙门氏菌等生物毒理指标分析。 3、建设规模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量应依据处置工艺的不同,分类汇总。充分考虑项目初期收缴率缺乏、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建设规模确实定不应以意料期期末的规模确定,防止规模过大。 在可行性探讨报告中,必需对区域内已建成或在建的其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回
16、收企业有明确的处置方案,否则不应将区域内全部需要集中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量作为确定建设规模的根据。对于可以被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处置的易燃烧类危险废物,不能在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模确定上双重计算。 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平安填埋场的规模需要根据区域危险废物的调查,综合考虑需干脆填埋的危险废物、需经过预处理后填埋的危险废物以及区域内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燃烧处置后的残渣等因素确定。填埋场能够容纳的填埋废物的实际体积应是在理论容量的基础上,考虑填埋废物的初始密度、上覆压力作用下的最终压实密度,以及覆盖层物质的体积、固化处理添加物的体积等因素后确定。平安填埋场应当保证建成
17、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运用期。填埋场应合理确定分期建设规模,严禁一次建成。 医疗废物建设规模一般不应超出规划中确定的规模。 原则上不容许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主体设备配备备用实力。危险废物系统配置上应满意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在检修期间的贮存需要。对于医疗废物,可以实行冷藏、利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临时托付相邻城市医疗废物处置等途径解决设施检修期间的处置需要。 若接受回转窑燃烧炉,一般不应配备2个以上含2个的同类型生产线。确需配备的,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具体说明多个生产线之间的工艺组合关系、与尾气处理系统的匹配性等问题。 确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模要充分考虑规格化因素。可以依据
18、40、30、20、 15、 10、 8、 5、3吨/日进行设计。 五、收集运输系统复核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包括危险废物中转站设置(中转站数量、选址、占地面积、主要配置、收运范围)、收运时间和频次、收集容器、贮存设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包括运输路途、车辆配置、周转箱规格和个数、收运时间和频次,一般状况下不宜建设中转站。收集运输系统应提出全过程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管理要求。 1、危险废物中转站 危险废物中转站可依据“一市一站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运输距离、交通等因素,同时满意环评要求,合理设置,配备必要的收运车辆,明确中转站贮存时间。 2、收运方式 危险废物: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接
19、受不同的运输车。所配备的运输车辆应满意运输周期内的废物产生量,并合理地备用应急车辆。可行性探讨报告应结合废物调查,确定各类运输车辆的规格、数量、要求。 医疗废物:由集中处置单位负责向各个收集点供应专用的周转箱桶收集,配备数量时根据产生数量和医疗废物密度无实测数据时一般可接受200kg/ m3计算得出,同时考虑到周转箱互换状况,保证确定的富余数量。医疗废物运输一般应接受陆路方式运输。转运车数量根据运输路途合理确定,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一般状况下,转运车的有效载重为1吨。对于传染病医院产生的高度感染性医疗废物,运用固定车辆转运,并且不得再混运其它医疗废物。 3、收运路途和频次 可行性探讨报告制定的
20、废物运输路途图应兼顾平安性和经济性。应明确收集频次和运输路途,并落实到各产生量大的企业或医疗机构。运输路途要求要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4、贮存设施 可行性探讨报告中应明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进场贮存操作程序、贮存设施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包括不同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选择、形态、材质;贮存库设计面积、分区状况;附属设施隔离设施、报警装置、防风防晒防雨设施、消防设施、警示标记的设计;防水设计;污水收集设施设计;贮存设施示意图等。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包括面积、分区状况冷藏库与一般库、高度感染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等;附属设施隔离设施、报警装置、防风防晒防雨设施、警示标记的设计;
21、防水设计;污水收集设施设计;贮存设施示意图等。 填埋场应设暂存库,暂存库内应分区设置,以便将已经检测和未经检测的废物分区存放,经过检测的废物按物理化学性质分区存放。 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贮存库应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贮存面积专供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运用。 六、高温热处理系统复核 1、进料配伍 接受鉴别 危险废物接收系统包括自动计量设施、卸料设施、卸料场地。自动计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传输、打印与数据处理功能。其中地磅的规格应按运输车最大满载重量的1.7倍设置。卸料设施、卸料场地应满意危险废物运输车顺畅作业的要求,同时卸载区应设置必备的消防设施。 处置设施应设置化验室,配备危险废物特性鉴别
22、的仪器设备。化验室仪器的规格、数量及化验室的面积应根据处置设施的运行参数、规模等条件确定。 进料系统 根据燃烧厂的规模和不同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应针对不同物理形态的废物确定不同的进料方式和装置。在燃烧炉炉体结构设计上应表达出不同的进料口设计。同一燃烧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时,医疗废物应有单独的进料路途、装置和系统配置要求。危险废物入炉前应酌情进行裂开和搅拌处理。 进料系统实现自动进料,进料口应配制保持气密性的装置可接受双闸门密闭连锁限制;进料路径畅通,防止堵塞;进料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有害气体溢出;液体废物输送时,充分考虑防腐和防堵塞。医疗废物进料口的尺寸应与接受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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