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经济法律法规第二篇——市场主体法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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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CF正版可修改PPT(中职)经济法律法规第二篇市场主体法教学课件中小企业法第二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第四章第二篇 市场主体法第二章中小企业法 学习目标 掌握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基本规定,熟悉依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条件,能操作设立程序。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l(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l(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
2、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二章中小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l(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作为企业的一种,要从事生产经营,开展各方面的业务,个人独资企业首先要有投资人进行投资。l(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是企业所享有的一种人格权。它必须依法确定,才能受法律保护。按我国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需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l(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性实体,从事的是经济活动,投资人又只有一个,投资人是一定要投入相当的人、财、
3、物等生产要素的。l(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既然要进行生产经营,就需要一定的场地设施,也需要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比如机器设备、营销柜台等。第二章中小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l(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6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l(一)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l(二)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内容 (1)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
4、会计核算。(2)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2)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是什么?(3)请为三人草拟一份合伙协议第二章中小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l(二)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内容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
5、资企业有权拒绝。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l(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l(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案例讨论 万某以个人资产申报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尚欠一家供货商2万元、职工工资1万元及税款8000元,但万某未经清算便关门,意欲逃避所有债务。讨论:假如你是供货商、该企业职工或税务部门,应该怎么做?第二章中小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
6、)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练一练 要求:分析该协议的上述四项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第二章中小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三、合伙企业财产及其管理 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可以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检查执行人。执行人依约定应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情况。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不论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还是由合伙人推选的人执行合伙事
7、务,不论合伙人之间如何约定,均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甲、乙、丙三人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推举甲为负责人并管理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后甲在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以合伙企业的房屋为丁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要求:分析甲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章中小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六、入伙与退伙l(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l(二)退伙七、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l(一)解散的原因l(二)清算思考题1.简述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2.简述合伙人债务与合伙企业债务的关系。3.如何正确处理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产生的异议?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8、 学习目标 掌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期限、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了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同特点。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 (1)合营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营者,另一方为中国合营者。(2)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董事会为合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4)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受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保护。第三章外
9、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l(一)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l(二)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是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l(三)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合营企业 2.审批机关审批 3.开始营业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l(一)
10、董事会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l(二)经营管理机构 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的转让l(一)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l(二)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 1.申请出资额转让 2.董事会审查决定 3.报告审批机关批准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l(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l(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 (1)合营
11、期限届满 (2)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6)合营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l(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清算 (1)对合营企业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制定清算方案。(3)履行企业偿债义务。清算委员会制定的清算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由清算委员会代合营企业履行偿债义务,偿债顺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4)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
12、表该合营企业起诉或者应诉。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l(一)合作企业的特点 (1)合作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作者,另一方为中国合作者。(2)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在签订的合同中确定。(3)合作企业的法人资格有可选择性。(4)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5)合作企业的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二)合作企业与合营企业特点的比较 1.合营方式不同 2.组织形式不同 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二、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l(一)设立合作企业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作企业,
13、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l(二)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国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3.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合作企业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l(一)合作企业的合同 合作企业的合同,是指合作各方为设立合作企业就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书面文件。l(二)合作企业的章程 合作企业的章程,是指按照合
14、作企业的合同约定,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约定合作企业的组织原则、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书面文件。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五、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l(一)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l(二)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 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l(一)合作企业的期限 合作企业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确定,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l(二)合作企业的解散l(三)合作企业的清算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第三章
15、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三节外资企业法第三节外资企业法一、外资企业的特点 (1)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2)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3)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4)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l(一)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根据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l(二)设立外资企业的法律程序 议一议 WTO规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即“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已经加入了WTO
16、,因此我国的相关立法亦应遵守这一原则。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讨论我国是否还存在某些规定违背了这一原则。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三节外资企业法第三节外资企业法三、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l(一)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根据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l(二)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 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可以由外国投资者自行设置。按照国际惯例,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资本持有者组成。四、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l(一)外资企业的期限 根据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由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外资企业的
17、申请书中拟订,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从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l(二)外资企业的终止l(三)外资企业的清算思考题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哪些不同?2.在中国注册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有什么要求?3.试比较“三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第四章公司法 学习目标 了解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及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的相关知识,掌握公司登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以及违反公司法的责任等重要内容。第一节公司基本制度第一节公司基本制度一、公司的概念l(一)依法设立 这是指公司必须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设立。l(
18、二)以营利为目的 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公司设立以经营并获取利润为目的,且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也是为了营利,即从公司经营中取得利润。l(三)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l(四)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是企业法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其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基本制度第一节公司基本制度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l(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公司法列出的不得担任上述职务的限制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9、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l(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四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基本制度第一节公司基本制度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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