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第4版)第五章内资企业法律制度教学教学课件高教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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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 CF(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第4版)第五章内资企业法律制度教学课件第五章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学习目标本章教学重点、难点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全民企业法与集体企业法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第五节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地位和企业的民主管理;了解私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劳动管理等规定。理解全民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理解合伙和独资是两种常见的企业形式。明确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概念;明确集体所有制企业概念。掌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概念;掌握全民企业职代会制度、
2、职代会性质及职权;掌握私营企业概念和种类;掌握私营企业设立条件。【本章学习目标】第五章重点:(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条件;(2)变更和终止的原因;(3)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4)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5)合伙企业的退伙原因【本章教学重点、难点】难点:(1)合 伙 企 业 的 债 务 清 偿;(2)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的 厂 长 负 责 制;(3)合 伙 企 业 合 伙 财 产 的 转 让;(4)合 伙 企 业的入伙和退伙 第五章一、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具有以下特征:1.
3、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2.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会经济组织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二)企业的分类(1)按经营内容可分为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金融企业;(2)按规模可分为大、中、小型企业;(3)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合伙、股份制及单一企业和联合企业;(4)按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分为全民、集体、私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5)按企业投资来源于中国境内与境外分为内部企业和外资企业。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第五章二、企业法的概念和我国现行的企业法企业法律制度是指关于企业设立、企业组织、企业运行和对企业实施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
4、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各法律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企业破产法(试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企业法体系是根据我国企业的经济性质、事业特点、法律地位、设立条件、组织结构、活动要求等分别作出的细致全面的法律规定和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的统一体。第五章【课堂练习】案例:吴某是从事服装加工的个体户,由于他裁剪技术高超,制作精良,远近闻名。他裁制的衣服,不仅穿着得体,而且还十分考究。所以不仅当地的
5、普通市民经常出入,而且一些知名人士都光顾他的服装店。由于顾客越来越多,他一家无法应对。这种情况下,他添置了几台缝纫设备,招聘了5名高级缝工。吴某专职裁剪,同时还指导缝工加工。思考问题:吴某的服装店是什么类型的企业?说明理由。第五章【案例分析与参考答案】本题主要考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解析本题的关键是全面理解和掌握企业的概念和企业的特征,注意区别企业和个体户的不同。吴某的服装店不是企业。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吴某的服装店虽然从事服装加工的服务性活动,但不是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不具备企业的特征。第五章一、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企业的设立1.
6、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概念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国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第二节全民企业法与集体企业法 第五章2.企业设立的条件(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企业除了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依法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企业法人管理执照,企业方可设立。第五章(二)企业的变更和终止企业的变更主要包括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等。企业的终止主要指
7、解散和破产。1.转产 2.停业整顿 3.合并 4.分立 5.解散 6.破产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一)厂长(经理)负责制1.厂长的产生 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一是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前者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后者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厂长(经理)负责制3.企业管理委员会4.生产经营管理系统(二)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三、全民所有制企业立法的发展(略)第五章四、集体企业法律制度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制(一)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是指由劳动群众集体享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8、、自负盈亏的社会经济组织。它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中的财产权利界定处理(三)集体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和方案第五章思考问题:1.王某拒绝上级主管部门借用本企业管理人员的要求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免去王某厂长的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课堂练习】案例:某市一副食品厂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003年7月,经过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王某担任该企业的厂长。2003年10月,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向王某提出借用两名管理人员帮忙,由于该企业的业务也较忙,人手紧张,所以王某拒绝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2005年2月,该企业
9、上级主管部门因为王某不服从领导,决定免去王某的厂长职务。第五章【案例分析与参考答案】本题主要考查企业的权利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解析本题的关键是要掌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厂长的任免等。王某拒绝上级主管部门借用本企业管理人员要求的行为合法。因为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是一种摊派行为,企业有权拒绝。根据规定,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行为。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提供人力的行为。是一种摊派行为,所以该企业依法可以拒绝。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免去王某厂长的职务的行为不合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
10、,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厂长是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并报请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是为合法的厂长,因而,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无权罢免。第五章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法定程序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国于1999年8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独资企业法只施用于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但不包括外籍自然人。第五章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
11、注册的资本;4.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等。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2.工商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第五章
12、案例:王某为某市待业人员,经济上独立于父母。2003年5月,王某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企业连年亏损。2005年6月,王某决定解散企业。【课堂练习】思考问题:1.王某是否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王某对企业的债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3.如果王某的企业亏损严重,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以王某的父母的财产清偿债务?第五章【案例分析与参考答案】本题主要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有关问题。解析本题的关键是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王某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
13、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除外。所以王某符合条件。王某成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应以王某的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由于王某经济上独立于父母,所以债权人无权要求以王某的父母的财产清偿债务。第五章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三)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1.出资人不同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3.适用的法律不同4.法律地位不同(四)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一种方式是投资人自行管理企业;另一种方式是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第五章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
14、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国家税款;(3)所欠其它债务。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企业所有人应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以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未能清偿的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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