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七章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中的法律保护教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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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CF正版可修改PPT(本科)第七章 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中的法律保护教学课件大学生求学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中的法律保护第七章Contents目录01就业协议书与毕业生权益保护02劳动合同01熟悉毕业生就业的权利与义务。02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学习目标 03了解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问题。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小梁在招聘网站上看到了某贸易公司一个销售职位的招聘 广告,该职位的要求是“男性,20-28岁,外形健康阳光”。由于觉得这家企业条件 不错,身为女生的小梁向这家限招男性的企业投了简历。几天后,小梁并没有收到 来自该公司的任何回复,一心想找到工作的她决定给这家公司打电话询问招聘
2、情 况。电话中,她着重向对方介绍了自己在大学兼职销售的工作经历。然而,对方公 司人事部的工作人员一再强调该职位只招男性,并称“销售是要见客户的”,尽管小 梁很优秀,但就该公司的文化来说,这个职位并不适合女性,当即拒绝了小梁的 请求。对此,小梁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公司因为不爱招女生,就可以违反法律规定,在招 聘过程中有性别歧视吗?于是,小梁向该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了这家贸易公司,她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制止并纠正该公司的性别歧视 行为,要求该公司删除招聘信息中有关“只招男性”的规定,并保证该公司在以后的招 聘中不再歧视女性,同时向她本人赔礼道歉。案例导入 接到小梁的投诉后,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对此展开了调查。在 了解事实后,劳动监察大队对小梁的投诉进行了处理。最终,该公司愿意纠正错误的 性别歧视行为,承诺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并承诺在其公司首页、招聘网站发布的 相关招聘信息位置页,连续2周向小梁刊登道歉信。同时,该公司同意支付小梁在投 诉过程中所用的快递费、电话费、交通费等共600元,并象征性地赔偿小梁精神损失费1元。对于这个结果,小梁表示满意。她认为,她的这次投诉或许可以为女生摆脱 就业难的困境起到一点积极的作用,并希望其他女性在就业过程中遇到招聘涉嫌性别歧视,或因性别问题而被拒绝录用时,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并且把性 别平等的观念宣传出去
4、,而不要让性别平等变成一个空口号。案例导入 就业协议书与毕业生权益保护01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应学习、了解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掌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 项,掌握毕业生享有的就业权利、在就业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及权益保护,切实维护自己的 利益。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 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及接收毕业生的 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 事项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
5、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 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一、就业协议书这里要明确的是,“就业协议”与“就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业协议是就业协 议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而就业协议书是记载就业协议的文本。也就是说,就业协议是内容,就业协议书是载体。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必须使用教育部 提供的就业协议书的统一样本,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统一和规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 协议书的行为。现行的就业协议书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一)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就业协议书是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供需
6、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 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订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国家或省(市、区)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就不能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和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规定条款1签署意见与签字盖章部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签署意见与签字盖章 这部分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的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专业、学历、学制和家庭地址等。在上述 各栏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培养方式”一栏中,属于国家计划招收的毕业生要填写“统招统分 生”。在“毕业生意见”一栏中,由毕业生填写自己的应聘意见
7、,要求毕业生对是否愿意到用 人单位就业表明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应将与用人单位在洽谈中达成的基本条件写明,以避免 日后发生争议。(1)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 这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 名称、隶属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性质和毕业生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等。“用人单位意 见”一栏包括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两方面的内容。(2)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 学校意见包括两级意见:学院意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学院 意见一般是毕业生所在院系的意见,学院在签署意见时除了进行初步审核以外,还要了解毕 业生具体的就业去向。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签署意见是代表学校一方在就业协议
8、书上签字 盖章。学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实质性审核,表明了学校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所签就业协议 书的态度。(3)学校意见备注是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所设计的。在备注中,毕业 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如果不涉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不违反政策,并只在毕业生与用人单 位之间约定,学校是不予干涉的。毕业生在接到学校颁发的正式就业协议书后,要仔细阅读 就业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签订就业协议书。备注小贴士(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无效协议和就业协议书的解除(1)签订原则。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就业协议书的签订1 身份平等是指当事人的法律资格平等,或者说是民事权 利能力
9、平等。自主自治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价值准则,自立地去判断、去选择,而不受他 人的强迫。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 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 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规定的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 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身份平等、自主自治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也称双向选择原则,即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决定是否 签订就业协议、与谁签订就业协议的权利。合同自由原则 合法性原则包括两个部分:主体必须合法,内容
10、必须合法。主体合法 是指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派遣时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 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 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 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 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合法主要是指所签订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 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符合社会道德。合法性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
11、要是指当事人在各方面都要客观、如实地介绍情 况,不得用欺诈、隐瞒、作假等手段骗取他方信任;同时必须守信践约,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 义务。诚实信用原则(2)步骤与程序。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要约。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 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 人,应为要约。承诺。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的答复后,从中做出 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
12、协议,即承诺。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烦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将其明确分为要约和 承诺两个步骤。例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 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行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 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选择其他单位。又 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 单位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 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 学校信誉于不顾,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就业协议书的签订1无效协议是指欠缺
13、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签订的原则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无效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无效。凡属如下情况之一者,均为无效协议。无效协议2(1)非毕业生、结业生本人签订的协议。(2)用人单位没有录用权力或者没有录用计划的协议。(3)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就业规定或就业范围的协议。(4)采取欺诈、隐瞒、作假等手段签订的协议。(5)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协议。(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就业政策和规定的协议。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其中一方因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协议,应承担违 约责任。就业协议的解除
14、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两种形式。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 为,解约方应对另两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 律或协议上的依据。例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 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 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两方承担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的解除3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取消原签订的协议,使协议不发 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
15、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 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 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 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以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 的后果。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就业协议书的解除3就业协议书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是一个民事合同,具有合同的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涉及毕业
16、生的切身利益,因而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以下四个事项,以切实维护自身在就业中的合法利益。(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如企业的发展趋 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内容,不但要掌握资 料,更要实地考察。此外,毕业生还需要重点了解用人单位的人事状况,如用人单位是否具 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 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资格,应有录用指标或者录用自主权。全方位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1签署就业协议书时,毕业生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就业协议书内容,如果
17、准备报考研 究生,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 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此外,毕业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 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确认就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合法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签署,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 违约责任。毕业生如对用人单位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或感到不完全满意,但又担心就业市场 的变化,一旦放弃后,另行就业可能更困难,或者本人正在准备报考研究生或出国,在这种情 况下,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
18、之外单独做个书面约定,就解除条件作为条款的内 容之一进行说明。若约定条件成立,毕业生可依约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产 生经济损失或其他争议。单独的书面约定中可以参照当地的劳动合同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对协议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3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签署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当事方应尽 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书面约定的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签署劳动合同时 予以确认。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就劳动报酬、试用期、住房、劳动期限等劳动 合同的主要条款与用人单位事先协商,体现在书面约定中,而不应只做口头约定。签订就业 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
19、同可能是在学生毕业前签署、毕业后生效 的,也可能是在毕业后签署、立即生效的。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会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领 取报酬,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生效时终止其效力。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4二、毕业生的就业权利、义务及权益保护权利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为了维护大学毕业生就业 的合法权益,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中都明确规定了大学毕业生应当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七种。(一)毕业生享有的就业权利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和关键,毕业生只有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
20、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获取信息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大学毕业生有权了解、获取就业信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或欺骗。其中包括 就业工作的程序、时间安排,政府、学校的政策,用人单位的各种需求信息,以及大学生自己 的各种资料、档案等。(2)大学毕业生有权知道就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原则、纪律、过程等。就业管理工作的透 明化有助于杜绝工作人员的不合法甚至违法行为,防止暗箱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毕业生也 能够根据这些程序调整自己的择业方法,明确自己的就业进度,这对市场的规范化有很大的 作用。(3)大学毕业生有权真实、全面地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劳动报酬和发 展前景等各方面的情况;而用人单
21、位则有义务向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并提 供有关资料。获取信息权1毕业生有权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包括: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使毕业生通过接受就业指导准确定位、合理择业。当然,随着毕业生就业完全市场化,毕业生也将由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转为主动到市场上寻求和接受一些社会上合法机构的有益的就业指导。接受就业指导权2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有权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自主择业。毕业生只要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就可以自主
22、地选择用人单位,学校、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任何将个人意志强加给毕业生,强令毕业生到某单位的行为是侵犯毕业生选择权的行为。毕业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学校予以推荐,直至签订就业协议书。自主选择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毕业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享有平等的就 业权利。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也应公正、公平、一视同仁。公平待遇权包括以 下内容。公平待遇权4(1)大学毕业生享有被学校公正、平等推荐的权利。(2)大学毕业生享有被用人单位公平录用的权利。(3)大学毕业生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当前,毕业生的公平待遇权受到很大的冲击,也最为毕业生所担忧。由于各项配套措
23、施 滞后,完全开放的公平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 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性别歧视仍然是困扰女毕业生就业的一大问题。公平录用权是所有 毕业生最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毕业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约,应对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毕业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违约及求偿权5协商签约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就业协议书。我 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因 此,一旦用人单位同意接受某毕业生,该毕业生就有权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就业协议 书。二
24、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有权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 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提供各种劳动保障。协商签约权6毕业生有在择业期(2年)内将其档案、户口在校保留2年的权利。毕业生如在毕业当年 未能找到工作,或只是找到非正规就业单位,其有权在毕业后2年内将档案、户口在校保留。期满后学校无义务为其保存。除此之外,毕业生还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权利。其他权利7义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主体所承担的一种责任
25、。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义务是指 毕业生在就业活动中应对国家、社会、单位所承担的责任。每个毕业生在求职活动中必须以 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国家、社会、单位、家庭尽到应尽的责任。在就业过程中,大学毕业生在 享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二)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劳动对于公民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 结合与统一。对于毕业生而言,国家和社会乃至家庭为其成才和发展提供了相当优厚的条 件和待遇,这是其他青年群体所无法比拟的。按照“得之于社会、还之于社会、报之于社会”的原则,毕业生应积极地、有责任地依托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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