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圈梁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预制圈梁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doc(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半预制式电缆工井预制圈梁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本规范对应的专用规范书目录序号名称编号1半预制式电缆工井预制圈梁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半预制式电缆工井预制圈梁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1. 本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3.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4.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2 项目需求部
2、分”时,应严格按“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3.2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目 录1 总则- 1 -2 工作范围- 2 -2.1 工程概况- 2 -2.2 范围和界限- 2 -2.3 服务范围- 2 -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 -4 使用条件- 3 -4.1正常使用条件- 3 -4.2特殊使用条件要求- 3 -5 技术要求- 4 -5.1 圈梁类别- 4 -5.2 原材料- 4 -5.3 颜色要求- 4 -5.4 质量要求- 4 -5.5 几何尺寸及允许偏差- 5 -6 试验及验收- 5
3、 -6.1 概述- 5 -6.2 试验- 5 -6.3 验收- 6 -7 技术文件- 7 -8 监造、标识及包装、运输及贮存、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 7 -8.1监造- 7 -8.2 标识及包装- 7 -8.3 运输及贮存- 8 -8.4 技术服务- 8 -8.5 质量保证- 8 -9 主要材料来源- 8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半预制式电缆工井预制圈梁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1 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所属配网工程,安装在半预制式电缆通道的预制圈梁,提出了预制圈梁的规格型号、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质量保证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
4、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 本技术规范书
5、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1.6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规范书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批次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7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规范书并按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则认为应
6、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1.9 投标方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且合格的。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投标方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和工作质量的责任。投标方若发现技术文件有不正确之处,必须通知业主,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投标方负责。2 工作范围2.1 工程概况本技术规范书采购的预制圈梁(以下简称“圈梁”)适用的工程概况详见专用部分。2.2 范围和界限2.2.1本技术规范书适应于所供圈梁的种类、规格型号、承载要求、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质量保证等。2.2.2运输:运
7、输条件详见专用部分。2.2.3现场安装和试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招标方完成。2.2.4本技术规范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的技术要求,按条款3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2.3 服务范围2.3.1 投标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圈梁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投标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应对质量向招标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验收证明。2.3.2供货范围一览表供货范围一览表及圈梁技术规格详见专用部分。投标方应如实填写“投标方保证”栏。2.3.3投标方在生产厂家内完成,但应有招标方代表参加, 参加工厂验收的人数及天数
8、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2.3.4投标方的技术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安装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安装督导的工作范围及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除本标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标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
9、本。主要引用标准如下: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321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 169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02J 331 国家建筑标准图集地沟及盖板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5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 1499 钢筋混凝土用钢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
10、检验方法标准4 使用条件投标方应保证对所提供的圈梁不仅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技术条款要求,而且还应对在实际安装地点的外部条件(正常使用条件及特殊使用条件)下的相关性能参数进行校验、核对,使所供圈梁满足实际外部条件要求。4.1正常使用条件环境类别:二a类,环境类别含义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规定。4.2特殊使用条件要求本技术规范书要采购的圈梁,其安装地点的实际外部条件与本技术规范书中正常使用条件不符时,项目单位应填写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的设备外部条件一览表(特殊条件),在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中的技术差异表中对有关技术参数及要求加以修正、说明,并在提交需求计划及招标书时向物资部门特别
11、明确。5 技术要求5.1 圈梁类别预制圈梁类别适用场所,见表5.1: 序号材料种类应用场所1钢筋混凝土预制圈梁半预制式电缆沟及电缆沟工作井半预制式排管过渡井半预制式排管工作井注:1、预制圈梁尺寸详见专用部分。5.2 原材料5.2.1 混凝土:C25或以上细石混凝土;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为0.50,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15%,最大碱含量为3.0kg/m3。5.2.2钢筋:HRB400、HPB300钢筋,其性能符合GB1499的规定;镀锌钢丝网; 5.2.3型钢:采用Q235或Q345钢。5.2.4水泥、砂、石:同一批次的产品,其使用的水泥应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次的产品;其使用的砂
12、、石产源应相同。5.2.5预制圈梁应采用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工厂化制作而成。5.3 颜色要求5.3.1 钢筋混凝土预制圈梁若无特殊要求均为混凝土原色;5.3.2 若招标方对预制圈梁颜色有特殊要求,则由招标方在专用部分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注明,投标方按要求的颜色制作产品。投标方在产品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调色费用,不得在招标完成后因产品颜色问题提出任何费用要求。5.4 质量要求5.4.1 混凝土: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养护应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其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保留证明文件以备查验。5.4.2 钢筋:受力钢筋采用HRB400,分布钢筋、钢丝网采用HPB30
13、0。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所采用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纹、油污和片状老锈。5.4.3制作工艺:混凝土预制圈梁要求工厂化制作,采用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工艺要求符合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清水混凝土预制圈梁的外观质量应满足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中饰面清水混凝土的要求。5.4.4外观质量:混凝土表面光滑、平整、颜色一致,无蜂窝、麻面、露筋、孔洞、裂纹(缝)等缺陷,表面气泡均匀分散,无明显漏浆、流淌、冲刷以及修补痕迹。5.5 几何尺寸及允许偏差5.5.1 各类型预制圈梁几何尺寸见本规范书专用部分。预制圈梁生产前,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预制圈梁的尺寸,成品尺寸确认后方能生产。5.
14、5.2 钢筋混凝土预制圈梁,制作长度偏差5mm、宽度偏差5mm、厚度偏差3mm、对角线偏差3mm、表面平整度偏差3mm。6 试验及验收6.1 概述出厂产品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合格证书。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产品出厂应由相关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质量证明书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6.2 试验产品应由技术检查部门进行检验,应保证全部交货的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招标方有权按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检。6.2.2 抽样方法及判定1)检测项目不同材质的预制圈梁需检测项目如下
15、表所示: 表6.1 预制圈梁检测项目表类型外观、尺寸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检测重型抗冲击能力的试验钢筋混凝土预制圈梁注:a.打“”项为检测项目; B.混凝土强度检测在预制圈梁生产工程中制作混凝土试块进行检测,并取得试验报告。2)外观及几何尺寸的检测a. 外观及几何尺寸的抽样批量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相同规格的1000块预制圈梁为一批,不足1000块时按一批处理。b.对运至工地现场的出厂检测合格品中,每批产品随机抽取10块预制圈梁进行外观、几何尺寸检验,如有1块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两块或以上不符合要求,则再随机抽取20套进行检验,若仍有两块或以上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不合格。3)混凝土
16、强度试验检测a.在预制圈梁加工过程中需要现场取样制作混凝土试块,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混凝土进行强度检测,并取得试验报告。 b.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取样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
17、一次;(4)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c.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用于出厂检验外,混凝土运到圈梁制作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T_50107-2010)规定取样用于交货检验。(1)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2)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
18、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d.若混凝土强度不能达到预制圈梁设计强度,则该批成品不合格。6.3 验收6.3.1 出厂验收产品由投标方的质量检查部门按照成品抽样试验要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投标方应完成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并提交试验结果的正式文本。6.3.2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除应验
19、收实物质量外,尚应包括相关技术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经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共同确认合格后,工程通过验收。7 技术文件投标方在向招标方供应产品时,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交付使用单位。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应包括:7.1合格证书编号7.2制造厂家名称、厂址7.3产品承载等级7.4质量检验结果7.5承载能力试验结果7.6制造厂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8 监造、标识及包装、运输及贮存、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8.1 监造8.1.1投标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所供产品的制造进度表。招标方可随时进厂监造。监造和检验人员有权了解生产过程、查询质量记录和参加各种试验。8.1.2监造范围包括产品的设计、
20、加工、制造、储运、材料采购、组装和试验等重要过程,关键部件的质量控制,进行见证、检验和审核。8.1.3招标方的工厂监造和检验工作,不减少投标方对产品的质量责任,监造和检验人员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8.1.4投标方应在出厂前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出厂试验监督。8.2 标识及包装8.2.1 标识每块预制圈梁应在反面一处作上耐久标志,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1) 预制圈梁的生产标记或代号2) 产品型号或等级3) 生产企业名称4) 生产年份除招标方有专门要求外,不得在正面有任何生产厂家、代码或者其他标示,保持正面空白。8.2.2 包装预制圈梁无特殊要求可不包装。8.3 运输及贮存预制圈梁运输时
21、采用叉车装卸,产品底部应有托盘,层高不得高于6块;当采用人工装卸时,严禁抛掷、滚落,以免损坏产品,运输时应采用平放式。预制圈梁可露天存放,堆放时宜侧立(宽向)放置,两边固定,中间适当隔离,堆放层数不宜超过3层。8.4 技术服务投标方在安装和启动时应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安装指导服务,提出技术建议,积极配合现场安装。对于预制圈梁转角处、连接处等使用异形板的部位,投标方需派人到现场测量后,精确加工,防止现场随意切割。8.5 质量保证8.5.1预制圈梁必须是全新的, 持久耐用的。预制圈梁使用寿命应不少于20年。8.5.2投标方应对其产品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三年的“三包”质量保证。之后如发生产品损坏,供方应及时提供替换产品,并按最近的投标价提供。8.5.3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8.5.4投标方应有遵守本标准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并在正常运转。9 主要材料来源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投标方应按表9.1如实填写主要材料来源。表9.1 主要材料来源一览表 (投标方填写)序号主要材料名单型号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厂家联系方式12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