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双边投资协定.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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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边投资协定一、双边投资协定的类型与作用一、双边投资协定的类型与作用双边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是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之间签订的,旨是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之间签订的,旨在维护健康的投资环境、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在维护健康的投资环境、加强对外国投资的保护,而标准鼓励、保护及促进两国间私人保护,而标准鼓励、保护及促进两国间私人直接投资活动的双边条约之总称。直接投资活动的双边条约之总称。一双边投资协定的类型一双边投资协定的类型 在国际实践中,广泛意义上的双在国际实践中,广泛意义上的双边投资
2、协定主要有三种类型:边投资协定主要有三种类型: 1. 1.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友好通商航海条约Friendship, 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TreatiesCommerce and Navigation Treaties这类条约是在相互友好的政治前这类条约是在相互友好的政治前提下,针对通商航海等事宜全面提下,针对通商航海等事宜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一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一种贸易条约。种贸易条约。 2.投资保证协定Investment Guarantee Agreement投资保证协定,由美国创立其模式,后被建立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家
3、相继仿效,故也称为美国式双边投资协定。其特点在于重在对国际投资活动中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特别是与内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相结合,为其提供国际法上的前提与保障。这类协定的内容主要是:1承保范围政治风险2代位求偿权3争端的解决缔约国之间3.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Agreement for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Investment为联邦德国首创其模式,亦称联邦德国式投资协定。其特点是内容详尽具体,以促进和保护两国间私人国际直接投资为中心内容,既包含有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实体性规定也有关于代位求偿权、争议解决等程序性规定。主要内容如下:1外国投资的待遇2受保护的投资和投资者3
4、国有化与征收4货币的汇兑与转移5代位求偿权6争议的解决缔约国之间、投资者-东道国之间1.BIT在国际法上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假设当事国一方不遵守条约,就会产生国家责任。2. BIT可以顾及当事双方国家的特殊利益,因而易于在互利的根底上谋求协调一致。3. BIT可以加强或保证国内法的效力。4. BIT可以防止或减少法律障碍,保证投资关系的稳定性,促进私人投资活动的开展。负面作用:1. 由于兴旺国家与开展中国家利害对立,BIT的订立、解释及实施上都存在不少困难。2. BIT只是两个国家间的特殊的国际法,仅对双方缔约国有拘束力,而不是一般国际法。3. 在某种情况下,BIT对缔约国双方不一定能
5、取得预期效果。二、国际投资协定中涉及投资的根二、国际投资协定中涉及投资的根本内容本内容1.1.投资的定义投资的定义2.2.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标准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标准1 1公平及公正待遇公平及公正待遇2 2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3 3国民待遇国民待遇3.3.投资的准入投资的准入4.4.国有化、征收国有化、征收5.5.投资原本及利润的汇出投资原本及利润的汇出6.6.投资争议的解决投资争议的解决1. 1. 在策略上转移阵地、捆绑挂钩、提高标准、在策略上转移阵地、捆绑挂钩、提高标准、逐步推进、修改条约。逐步推进、修改条约。2. 2. 更加强调投资自由化。更加强调投资自由化。3. 3. 投资规那么的
6、综合化、法典化、复杂化与细投资规那么的综合化、法典化、复杂化与细致化。致化。4. 4. 在加强保护投资者及其投资的根底上,逐渐在加强保护投资者及其投资的根底上,逐渐平衡东道国的国家利益与投资者的个人利益。平衡东道国的国家利益与投资者的个人利益。“投资的定义经济学一般定义: 经济主体为获取预期收益,投入一定量货币或其他资源,进而形成资产资金,来从事某项产业的经济活动。?英汉辞海?: 为获得收入或利润或购置内在有价值的东西而支付的货币;投入的资产或购置的财产。国际法学者: 国际投资是国际间资金流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投资者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入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余劲松 国际投资条约中,国
7、际投资往往被界定为一系列资产。 以资产为根底的投资定义(asset-based)以企业为根底的投资定义(enterprise-based)以交易为根底的投资定义(transaction-based) 一般规定投资是指各种资产,不仅包括金融资产及经济概念上的资本,还包括具有创造生产能力的所有有形和无形资产。 大多以非穷尽方式列举,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股份、可通过诉讼取得的财产权,而且还包括知识产权和特许权等。其目的是保证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将股权投资和非股权投资都包括在内,并允许产生新的投资形式。符合现实情况。 9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第1条第1款规定:
8、 “投资一词系指缔约一方投资者依照缔约另一方在投资时的法律和法规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所投入的各种财产,特别是,包括但不限于: (一) 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如抵押、留置、质押、用益物权和类似权利; (二) 公司、企业和中外合营企业的股份、股票、债券、公司债和其他形式的参股; (三) 金钱请求权或其他与投资有关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行为请求权; (四)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工艺流程、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名和商誉; (五) 法律授予的或依照法律通过合同、授权、许可而获得的权利,包括勘探、提炼、耕作或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投资的财产发生任何形式上的变化,不影响其作为投资的性
9、质。 一个国家的实体企业为了获得持续性收益,在另一个国家内建立一个实体企业。前者的实体称为直接投资者,后者的实体称为直接投资企业。持续性收益是指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之间存在一种长期关系,且投资者对所投资的企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 换句话说,即投资是与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关的,如建立一个新企业,或是购置某一业已存在的企业的多数股权。显然这种定义是将投资定义为直接投资。 这种定义方式比以资产为根底的投资定义范围要小,仅包括与所投资企业有关的直接投资,而排除了任何与所投资企业无关的其他类型的投资。1988年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对投资的定义是: 1建立一个商业性企业;2收购一家商业性企业;3上述新建
10、企业或收购的企业由进行投资的人来控制;4如果企业继续受控于原投资者,那么该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投资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1990年丹麦-波兰BIT对投资的定义是: 在既定投资者对公司的管理事宜具有直接影响前提下,使投资者和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可持续的经济联系的所有投资。在以资产为根底定义上作限制a一个企业;b企业的股票;c企业的债券,但企业是投资者的联属机构,或企业债券的原始归还期不少于3年,但不包括一个国有企业的债券;d企业的贷款,但企业是投资者的联属机构,或企业贷款的原归还期不少于3年,但不包括对一个国有企业的贷款;e所有者有权分享企业所得或利润的企业利益;f所有者有权分享企业解散时资产的企业利益;
11、g为经济目标或其它商业目标预期或使用的房地产或其它财产,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和(h)来自一缔约方领土上资本或其它资源的许诺在这个领土上经济活动产生的利益,例如,涉及一个投资者的财产在缔约方领土上到位的合同,包括交钥匙或建设合同或特许权,或实质上取决于一个企业产量、收入或利润的回报合同; 但投资不包括i金钱请求权,该请求权来自只是由于出售货物或效劳的商业合同或与商业交易有关的信用延期,例如,贸易融资,但不包括d中的贷款而产生的金钱请求权;或j任何其它金钱请求权但不包括a到h利益在内。 以交易为根底的投资定义,强调投资过程中资本和相关资产的跨国界流动,这种跨国界的交易是在一种对外新建或者收购投资过
12、程中进行的。强调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适用范围延及投资作出以前。这种方式的投资定义最初使用于双边和区域投资协定中,主要考虑涉及影响资本流动的东道国政策,而不是针对投资来定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是使用这种“投资定义统计国际收支平衡。 这种定义方式着眼于资本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而不在于对外国资本的保护。 ?OECD资本流动自由化守那么?附件D第1条规定,“直接投资被界定为可以建立持久经济联系,伴随着管理控制权的行为,包括 1非居民投资者的投资: 建立、扩建拥有完全控制权的公司、子公司或分公 司,或收购现有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行为; 参股新设或现存公司的行为; 5年或5年以上的贷款。 2居民对海外
13、的投资: 建立、扩建拥有完全控制权的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或收购现有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行为; 参股新设或现存公司的行为; 5年或5年以上的贷款。 以资产为根底和以企业为根底的投资定义通常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 对于纯粹为促进和保护投资的目的而言,一般采取宽泛的定义法,如基于资产的定义。这种定义法可尽量扩大受保护的投资的范围,使各种类型的投资都能得到保护。 而对于那些以投资自由化为目的的协定而言,一般采取狭义的定义法,即主要采用基于企业的定义。 以交易为根底的定义比较少见。 ?OECD资本流动自由化守那么?作为协定本身其目的具有特殊性 1. 开放式投资定义欧式投资条约大多项选择择“包括但不限于
14、的定义方式。中国-德国BIT:“投资是指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直接或间接投入的任何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英国-波斯尼亚BIT:“任何种类的资产every assets,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2.封闭式投资定义eg NAFTA3.混合式投资定义eg MAI。循环式定义的方式“投资是投资,既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的方式,也增加了限制性规定,即所有构成投资的资产必须具有投资的特征,所谓投资的特征包括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转移、对利润的预期和对风险的承担,并将与投资完全没有联系的资产形式排除在外。“投资者的定义自然人自然人国家国家 国籍国籍 永久居住永久居住 住所、居所住所、居所 法人法人国家国家 成
15、立地成立地 住所地住所地 资本控制地资本控制地在在NottebohmNottebohm案中,案中,ICJICJ开展了以下国际法原那么:开展了以下国际法原那么:即使一国可以基于其意愿并在立法中给予自然人即使一国可以基于其意愿并在立法中给予自然人国籍,但该自然人必须与一国有真实联系时才认国籍,但该自然人必须与一国有真实联系时才认为此国籍有效。为此国籍有效。“真实联系:自然人通过文化传统、物质利益、真实联系:自然人通过文化传统、物质利益、个人活动以及家庭关系等与一国建立联系。个人活动以及家庭关系等与一国建立联系。对于双重或多重国籍确实定问题,在投资协定中对于双重或多重国籍确实定问题,在投资协定中很少
16、表达,一个例外是很少表达,一个例外是MIGAMIGA公约中对于国籍的规公约中对于国籍的规定:成员国国籍优先于非成员国国籍,东道国国定:成员国国籍优先于非成员国国籍,东道国国籍优先于其他国家的国籍。籍优先于其他国家的国籍。 大多数投资协定中都以自然人的国籍来确定投资大多数投资协定中都以自然人的国籍来确定投资者者 芬兰芬兰埃及埃及BITBIT中定义投资者为:中定义投资者为:“依照芬兰法律依照芬兰法律具有芬兰国籍的自然人;依照埃及法律具有埃及具有芬兰国籍的自然人;依照埃及法律具有埃及国籍的自然人。国籍的自然人。美国美国乌拉圭乌拉圭BITBIT中定义投资者为:依照美国移民中定义投资者为:依照美国移民和
17、国籍法案第三章确定为美国公民的自然人;依和国籍法案第三章确定为美国公民的自然人;依照乌拉圭法律拥有乌拉圭国籍的自然人。照乌拉圭法律拥有乌拉圭国籍的自然人。一些投资协定也规定了国籍以外的要求来确定投资者。例一些投资协定也规定了国籍以外的要求来确定投资者。例如德国如德国以色列以色列BITBIT中除国籍外还要求是以色列的永久居中除国籍外还要求是以色列的永久居民才能成为以色列的投资者。民才能成为以色列的投资者。加拿大加拿大阿根廷阿根廷BITBIT中投资者指中投资者指“任何根据缔约国法律任何根据缔约国法律 成为其公民或在该缔约国永久居住的自然人。成为其公民或在该缔约国永久居住的自然人。ECTECT对投资
18、者的定义主要参照了公民国籍的标准,但也对投资者的定义主要参照了公民国籍的标准,但也 扩展到了永久居住的自然人扩展到了永久居住的自然人“投资者是指根据缔约国法投资者是指根据缔约国法 律取得国籍的或是在缔约国永久居住的自然人。律取得国籍的或是在缔约国永久居住的自然人。 一些投资协定中还有对自然人居所或住所的规定。一些投资协定中还有对自然人居所或住所的规定。加拿大新的外国投资保护协定范本取代了加拿大新的外国投资保护协定范本取代了0404年的年的FIPAFIPA,但,但它对投资者的定义同样涵盖了在本国永久居住的自然人。它对投资者的定义同样涵盖了在本国永久居住的自然人。但该范本也明确规定了假设一个自然人
19、拥有缔约国双方国但该范本也明确规定了假设一个自然人拥有缔约国双方国籍的话,应根据该自然人具有的占主导的、有效的国籍来籍的话,应根据该自然人具有的占主导的、有效的国籍来确定其属于何国国民。确定其属于何国国民。 公司成立地标准。也称注册地标准。一些公司成立地标准。也称注册地标准。一些BITBIT中采用中采用“依据缔约国法律成立来确定法人国依据缔约国法律成立来确定法人国籍,一般定义投资者不仅要求依本国法律成立籍,一般定义投资者不仅要求依本国法律成立还要求要在本国注册。还要求要在本国注册。英国英国厄瓜多尔、英国厄瓜多尔、英国南斯拉夫南斯拉夫BITBIT中将投中将投资者定义为:依英国法律成立并在英国注册
20、地资者定义为:依英国法律成立并在英国注册地公司或企业公司或企业优势:成立地不轻易变动,容易确定法人国籍优势:成立地不轻易变动,容易确定法人国籍缺陷:形式上的联系缺陷:形式上的联系在在Tokios Tokels Tokios Tokels 诉乌克兰案中,法庭支持在立陶宛诉乌克兰案中,法庭支持在立陶宛注册的公司援引立陶宛注册的公司援引立陶宛乌克兰乌克兰BITBIT。尽管该公司有。尽管该公司有99%99%的股份属于乌克兰公民。的股份属于乌克兰公民。Tokios TokelsTokios Tokels公司被认为公司被认为是立陶宛合格的投资者因立陶宛是立陶宛合格的投资者因立陶宛乌克兰乌克兰BITBIT中
21、以注册中以注册地来确定公司国籍。地来确定公司国籍。在在SalukaSaluka诉捷克共和国案中。仲裁庭同样认定注册地标诉捷克共和国案中。仲裁庭同样认定注册地标准的效力。捷克的银行系统曾做过重组和私有化。准的效力。捷克的银行系统曾做过重组和私有化。SalukaSaluka是一家在荷兰注册的投资公司,曾经收购了捷克是一家在荷兰注册的投资公司,曾经收购了捷克国有银行国有银行IPBIPB的股份,该公司以捷克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的股份,该公司以捷克政府的行为违反了荷兰荷兰捷克捷克BITBIT中有关征收和待遇的条款对捷克政府提中有关征收和待遇的条款对捷克政府提起诉讼。起诉讼。Saluka(Saluka(荷兰荷
22、兰)野村欧洲公司英国野村欧洲公司英国 住所地标准。为了防止建立空壳公司滥用住所地标准。为了防止建立空壳公司滥用BITBIT对投资对投资者的保护,很多国家都要求法人不仅要以一国法律成者的保护,很多国家都要求法人不仅要以一国法律成立或注册还要求法人在该国有住所进行有效管理才能立或注册还要求法人在该国有住所进行有效管理才能成为合格投资者。成为合格投资者。芬兰芬兰新加坡新加坡BITBIT:依芬兰法律成立并且在芬兰有主:依芬兰法律成立并且在芬兰有主要营业地的法人。要营业地的法人。 意大利意大利利比亚利比亚BIT:BIT:依缔约国法律成立并且在缔约国依缔约国法律成立并且在缔约国境内有总公司基地。境内有总公
23、司基地。 东盟: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中也用了注册地标准和住东盟: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中也用了注册地标准和住所地标准结合来确定投资者:依据缔约国法律注册成所地标准结合来确定投资者:依据缔约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任何公司、合伙或其他商业机构并在该缔约国能立的任何公司、合伙或其他商业机构并在该缔约国能够有效控制。够有效控制。lYaung Chi Oo Trading Pte Ltd Yaung Chi Oo Trading Pte Ltd 诉缅甸诉缅甸联合政府。法庭最终认定联合政府。法庭最终认定Yaung Chi Oo Yaung Chi Oo Trading Pte LtdTrading Pte Ltd是新
24、加坡的公司,属于是新加坡的公司,属于东盟协定中合格的投资者。法庭指出:除东盟协定中合格的投资者。法庭指出:除非有不当利用协定进行保护的情况存在,非有不当利用协定进行保护的情况存在,否那么假设一公司在缔约国注册并且有足否那么假设一公司在缔约国注册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在该国也存在有效管理,那么够证据证明在该国也存在有效管理,那么该公司是缔约国的投资者。该公司是缔约国的投资者。资本控制标准。资本控制标准指法人的资本由哪资本控制标准。资本控制标准指法人的资本由哪国或其国民实际控制,该法人就是该国的投资者。国或其国民实际控制,该法人就是该国的投资者。资本控制国是最难确定的也是最不稳定的,特别资本控制国是最
25、难确定的也是最不稳定的,特别是当法人的股票交易时。这项标准的优点是反映是当法人的股票交易时。这项标准的优点是反映了法人和一国的真正利益联系。了法人和一国的真正利益联系。 在在Thunderbird Thunderbird 诉墨西哥案中,诉墨西哥案中,NAFTANAFTA仲裁庭对仲裁庭对“资本控制做了如下定义:资本控制做了如下定义:“控制是一种在控制是一种在某一企业的商业活动中能有效地决定和执商业决某一企业的商业活动中能有效地决定和执商业决策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策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控制还包含多种控制还包含多种要素,如技术、市场准入、资本进入、商业秘密要素,如技术、市场准入、资本进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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