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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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第一部分评估工作要求一、评估工作方针评估工作必须以教育部 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及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 高2006 1 6号)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的工作方针。通过评估,引导学校准确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出特色。二、评估任务和工作目标评估的基本任务是,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按照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方案(试行),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作出判断,形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评估结论。评估的主要目标是,按照五年一个评估周期,确保所有的高职高专院校按期通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办学效益好,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三、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四、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以评估的实际结果而定。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 合 格(含暂缓通过)四种。评估结论将作为省教育厅实施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五、评估工作程序为进一步促进高职高专院校人
3、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推动我省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五年一轮评估制度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实际,省教育厅建立了预备性评估、正式评估、评估回访等评估工作程序,具体如下:1、提出申请。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有一届毕业生及以上的学校必须接受五年一轮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在五年内必须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申请,省教育厅在充分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定参评学校和评估时间,评估时间确定后一般不宜更动。对已有三届毕业生但仍未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申请的学校,将由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后,建议
4、提请省教育厅限制招生。2、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按照教育部制订的评估方案和我厅制订的 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 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自评,并于预评估和正式评估前1 0天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提交自评报告及自评依据一式3份。3、预备性评估。省教育厅建立预评估机制,在学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在正式评估前六个月左右组织省内专家根据本 工作指南和学校自评情况进行诊断性评估,提出整改建议。专家组由7人组成,秘 书1人,工作时间为3天。预备性评估只剖析一个专业。预备性评估不定评估等级,但专家组必须向省教育厅提交预备性评估报告。省教育厅根据预备性评估情况和学校整改情况,确定参
5、加当年正式评估的院校名单。4、正式评估。根据学校的类型和办学定位,省教育厅遴选具有高级职称及相关学科背景和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专家组由8 人组成,秘 书 1 人,其中省外专家比例占1/3 左右,在校评估时间为4天;教育厅另派观察员1人,参加考察评估工作。专家组进校前,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专家组组长和秘书会议,就本次评估的任务统一思想,提出具体要求。专家组进校后对参评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并提出评估结论建议。原则上不要求参评学校组织学生文艺汇演。5、形成评估结论。省教育厅召开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会议,投票确定参评学校评估结论建议,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
6、后向社会公示并行文公布。6、开展整改工作。学校根据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制订 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并于评估专家组离校后3 0 天内将 整改方案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7、开展评估回访工作。省教育厅建立评估回访机制,在正式评估后六个月左右,省教育厅组织3人专家组对参评院校进行回访,对整改工作进行为期一天的检查和指导,并向教育厅提交评估回访工作报告,促进评估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六、评估的领导与组织实施(-)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受教育部委托,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省教育厅高教处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有关安
7、排,提出专家库成员建议名单,以及评估结果的上报工作。(二)评估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成立“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高职高专院校的实际,研究评估工作的方针政策、制(修)订评估方案、审议评估专家组对院校考察后的评估意见和结论建议等。(三)专家组1、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具有高级职称及相关学科背景和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专家及比较熟悉教育评估理论、方法的人员7至8人组成,从专家库中抽选,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秘书、观察员各1人,由教育厅选派。专家组成员的条件是:对高职高专教育
8、与管理理论有较深的造诣,熟悉高职高专教育管理或教学工作;对教学评估工作比较了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分析能力,责任心强,作风正派。2、专家组的工作职责。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校提供的主要信息和自评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核,准确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掌握的学校实际情况为基础,通过科学分析和民主讨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按评估方案分项赋分、评定等级(每个专家赋分到小数点后2位,专家组综合赋分到小数点后1位),并提出评估结论建议;对学校申报的特色或创新项目,在现场复核、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讨论投票确认,必要时也可进行咨询或答辩;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系统分析,肯定成绩,指
9、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并与被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向评估委员会提交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和相关材料。(四)观察员观察员由省教育厅视情况选派,负责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对评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教育厅沟通和交流。同时,省教育厅代表视情况在评估工作汇报会和通报会上结合实际情况发言。(五)秘书秘书由省教育厅选派,受专家组组长委托,秘书负责同参评学校的联系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专家组的各项日程安排,起草或打印各种材料和表格,组织教师、学生问卷调查及统计,协助专家组织技能测试或学生专题研讨等活动,负责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以及专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
10、部分评估指标与标准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为了使学校明确评建工作的目标,为了专家现场评估统一掌握尺度,同时也为了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树立强烈的标准意识,深入学习标准、理解标准、执行标准,我们对评估指标的内涵进行了诠释,仅供学校自评和专家现场考察时参考。一、评估指标体系说明:上表15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 8 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等级ABCD1.办学指导思想1.1 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1.2 产学研结合2.师资队伍建设2.1 结构2.2 质量与建设3.教学条件3.1 教学基础设施3.2 实践教学条件3.3
11、 教学经费4.教学建设与改革4.1 专业4.2 课程4.3 职业能力训练4.4 素质教育5.教学管理5.1 管理队伍5.2 质量控制6.教学效果6.1 知识能力素质6.2 就业与社会声誉特色或创新项目二、评估标准部颁评估方案给每个二级指标确定了 A 与 C 两个等级标准,介于A、C之间的为B 级,低于C级的为D级。评估最终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 合 格(含暂缓通过)四种,其标准如下:1 .优秀: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A N 1 2,C W 2,D=0;(2)重要指标中,A N 7,C W 1;(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 /3者
12、不能评为优秀。2 .良好:同时满足:全部评估指标中,A+B 3 1 2,其中A 2 6,D W 1;重要指标中,A+B 2 7,其中A 2 4,D=0。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 9 D=0 o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3 .合格: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D W 3;(2)重要指标中D W 1。4 .不合格(含暂缓通过):暂缓通过指条件暂未达到合格标准,但经过努力可能达到合格标准;不合格指经过复评,仍未达到合格标准。暂缓通过的学校必须在3年内接受复评,复评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暂缓通过的学校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复评,将由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
13、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后,建议提请教育厅限制招生。三、评估指标诠释高职高专评估指标分点诠释表1 1 1一级指标1、办学指导思想二级指标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主要观察点学校定位与发展规划参考权重0.4等级标准C(合格)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形式、服务面向等方面定位准确。发展规划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措施落实。A(优秀)学校定位准确,能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按照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要求创新办学模式,学校特色、专业特色鲜明。建设规划较好地适应地方或行业发展的需求,并能逐年落实。内涵说明1、学校必须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的条件,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服务面向和
14、发展目标,确定办学的类型、层次、形式等定位。2、学校定位要考察学校及其全体师生员工对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信念是否坚定,在办学行为和教学活动中是否体现了以就业为导向这一办学要求,实际工作中所体现的是就业能力本位还是学科本位或升学本位甚至是学校升格本位,是否突出了校内外职业能力训练与考核(含职业资格鉴定),是否把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作为学校安身立命之本。3、发展规划及其实施状态是研究学校定位、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思路、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之一。要看有没有规划,规划对学校定位的表述,办学目标的确定,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各项措施的安排是否全面实际,更重要的是每年的工作计划是否和规划相衔接,每年的工作总结所反映的计
15、划(规划)的实际执行情况所体现的办学指导思想是否正确,有没有偏离高等职业 院 校“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就业率”的办学宗旨。关键信息1、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2、近二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3、近二年学校制订的重大改革方案高职高专评估指标分点诠释表1 1 2一级指标1、办学指导思想二级指标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主要观察点教育思想观念参考权重0.3等级标准C(合格)注重高职高专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研究,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观念;遵循高职高专教育规律,对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改革与建设等关系处理得当,办学思路符合实际。A(优秀)有高职高专教育研究机构和专职人员,并有一定研究成果。积
16、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能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教学方案,形成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思想观念。内涵说明1、学校领导要重视发挥教育思想转变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先导作用,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教育思想学习研究活动,并富有成效,即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树立了具有时代特征、区域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就业观,而且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行为中,在实际工作中体现的教育思想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以就业为导向的根本要求。2、学校重视高职高专教育研究,设有专门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专职的研究人员,并有研究成果。关键信息1、近二年开展教育思想学习研讨情况和反映效果的原始资料。2、高等
17、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专职的研究人员及研究成果资料高职高专评估指标分点诠释表113一级指标1、办学指导思想二级指标1.1 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主要观察点教学中心地位参考权重0.3等级标准C(合格)重视教学工作,基本能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基本落实。A(优秀)突出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各项政策规定向教学、教师倾斜力度大。内涵说明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落实具体要看:1、学校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教学工作,是否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和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教学工作;2、学校是否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有效地协调出现的矛盾;3、教学经费支出在学校各方面工作支出中是否
18、处于优先地位;4、学校各项政策是否向教学、向教师倾斜,非教学部门及其干部职工是否主动为教学育人服务;5、教师是否全身心地投入教学;6、学校是否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各部门工作是否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育人工作是否成为每个教职工的职责,关注学生就业、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就业率是否成为学校的舆论中心。关键信息近二年学校制订的向教学倾斜的政策文件和效果资料。高职高专评估指标分点诠释表1 2 1一级指标1、办学指导思想二级指标1.2产学研结合主要观察点产学研结合 参考权重 1等级标准C(合格)产学研结合的理念、机制和途径在办学中得到体现,例如在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实习组织及科技成
19、果转化、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等方面有实质成效。A(优秀)形成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学校主动为行业企业服务、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校企合作办学的体制、机制,成效显著。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中有明显成果或效益。内涵说明1、学校党政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对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教育办学理念的认识程度。2、学校和各专业都与企业、行业建立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关系,是否有组织、有协议、有工作计划,双方的主动性如何,合作的程度如何。3、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进展状态和成果:学校为企业所做工作的情况,教师参与企业应用技术研究、职工培训的情况和效果,学生在企业接受职业训练的情况和效果;企业及其技术与管理人员参与学校人才需求调研和预
20、测、专业开发与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设计、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职业能力考核、就业服务与指导(接受学校毕业生或实行订单教育)、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状态和效果;4、有多少专业形成了以“相互需要、互惠互利、相互参与、相互依存、组织落实、工作落实”为主要标志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教育办学机制,尤其是企业的需求动力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包括对学校毕业生的需求、科研培训需求、开 展“定单教育”需求和其他需求)。5、考察学校是否建立了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关键信息1、学校(专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专业指导)体(机)制的文件2、近二年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计划与总结3、近二年学校产学研结合主要成果的
21、原始资料4、学校在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的协议书高职高专评估指标分点诠释表2 1 1一级指标2.师资队伍建设二级指标2.1结构主要观察点学生与教师比例参考权重0.2等级标准C(合格)生师比基本达到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标准。A(优秀)学生:教师W 1 6:1(艺术、体育院校除外);5 0%的专任教师周学时1 2。内涵说明1、计算学生数与教师数之比时,如果评估时间在第2学期进行,则学生数应按本学年各类全日制学生数计算;如果评估时间在第1学期进行,则学生数可按上学年各类全日制学生数计算。在计算学生人数时,在联办校的学生不计入学生总数。专任教师名单、周学时的计算时段与计算生师比相同(见上)
22、。2、教师数计算范围除专任教师外,还包括校内具有教师资格的“双肩挑”的教学行政人员和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及返聘教师。3、兼职教师教学时数按每学期1 2 0学时进行折算,以一个学年为分析时段,计算公式:兼任教师数=兼任教师总学时数+2 4 0学时。4、对于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在计算学生数与教师数之比时,教师的工作量定额可按每学期8个学分(理论课每学分约为1 6学时、实践课每学分为1周)折算。5、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中生师比合格标准为W1 8:l o6、专任教师名单、周学时的计算时段均为不含评估当学期的上一学年。关键信息1、各类全日制学生的自然人数统计表;2、专任教师、校 内“双肩挑”的教学行
23、政人员和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及返聘教师人数统计表。高职高专评估指标分点诠释表2 1 2一级指标2.师资队伍建设二级指标2.1结构主要观察点专任教师结构 参考权重 0.6等级标准C(合格)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1 5%;高级职称比例达到2 0%;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5 0%。A(优秀)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3 5%;高级职称(不合高级讲师)比例达3 0%以上,且在各专业中的结构分布合理,大多数专业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7 0%以上。内涵说明1、青年教师指4 0周岁以下的教师。计算其学历结构时:良
24、好、合格标准可包含在读研究生,优秀则必须是已经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方可计入。2、高级职称一般指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国家人事部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艮好、合格标准中,原中等专业学校批准改建高职6年内,原中专的高级讲师也可计入高级职称人数,改制超过6年的高级讲师不再计入。3、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已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
25、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5)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同时又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工程人员。双师素质教师应由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定性分析后予以确认,专家组现场考察也将作定性分析。4.专任教师结构三个观测点权重系数依次为0.1、0.2、0.3 o关键信息1、青年教师分类的学历学位结构统计表2、学校专任教师分类的职称结构统计表3、全校分专业的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专任教师名单(标明是否具有双师素质)高职高专评估指标分点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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