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知识精华.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java基础知识精华.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java基础知识精华.pdf(4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基本概念Java的基本类型所占的字节数:Java的基本类型所占的字节数bytecharshortintfloatLongDoubleboolean1224488True/false类:一种对象的类型,他是对具有相似行为的对象的一种抽象描述。类分为属性(定义的名词)和方法(具体的操作)对象:对象是类的具体化,同一类产生的对象具有相同的性质.类和对象的关系:类是对象的描述,是对象的集合,对象是类的具体化,是类的实例面向对象编程的3 大特性:封装,继承,多态封装:把相关的数据及操作组织在类内部,构成具有对立性的类,实现数据的隐藏,只能通过类定义的特定方法来访问类的内部变量.封装的目的:数据的隐藏,使
2、用者和设计者分开,使用者不必知道行为的实现细节,实现访问者操作类数据的限制或者验证.构造方法:方 法 和 public的名字相同,不能有返回值,不能直接被对象调用,必须通过关键 字 new 实现对方法的调用。注意,在没有参数的情况下,默认的是调用没有参数的构造方法。用处:主要用在为类的成员变量进行初始化操作例如:public Person()public Person(int x)Person p=new Person(12);方法的重载:方法的名字相同,但是参数不同(可以是参数的类型,也可以是参数的个数)方法的重写:如果方法名同名,并且参数相同,子类的方法就叫做重写(Override)了父类
3、的方法,如果子类的成员变量和父类的成员变量相同时,子类会隐藏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关键字的用法:子类可以隐藏从父类继承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如果想在子类中使用被子类继承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就可以使用关键字super.子类默认不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因此,如果子类想使用父类构造方法,就是用super,并且,super必须是子类的构造方法的第条语句。this用法:代表当前对象,如果使用本类的变量和方法,在其前面隐藏this.1 区分二义性,提高程序可读行,例如:public void setAge(int age)this.age=age;2 在构造函数种,代表一个构造函数中调用的另一个构造函数,3
4、调用的是本类的构造方法static关键字:特点:1经 过 static定义后,变量或方法属于一个类,可以通过类名被访问。例如Person.age2 static声明后称为类方法或类变量,没有声明为static的则称为实例变量和实例方法。3可以通过实例对象来访问类变量例如:new Person),age4类变量属于全局变量,每个实例对类变量的改变都会影响到其他实例。5类方法全局方法,在类方法中,除非创建了类的实例,否则仅仅可以访问类变量和类方法,不能访问实例变量和实例方法。6类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和 super,并且不能创建内部类的实例。main方法定义:m ain方法属于类,不属于类的对象,
5、所以系统调用m ain时,方法不用创建它所属类的实例Java虚拟机需要调用类的main。方法,所以该方法的访问权限必须是public;Java虚拟机在执行main。方法时不必创建对象,所以该方法必须是static的;该方法接收,个String类型的数组参数,该数组中保存执行Java命令时传递给所运行的类的参数。抽 象 类(abstractclass):Abstract只允许声明不允许实现,而且不使用final和 abstract同时修饰一,个方法。1.Abstract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以由非抽象方法。2.Abstract不允许用new关键字创建对象。如果一个非抽象方法是某个抽象类的子类,na
6、me必须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3.抽象方法的格式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抽象方法(参数列表);继承:l.java只允许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2.可以有多层继承,记忆各类可以继承某个类的子类3.子类继承父类所有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但不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4.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式地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也没有使用th is关键字调用重载的其他构造方法,则在产生子类的实例对象时,系统默认调用父类无参数的构造方法。覆盖方法:子类继承了父类的方法,但又要子类中的这个方法与父类不同,可以在子类重新定义这个方法,称为覆盖了父类的方法多态:是指父类的某个成员方法被子类重写时,可以产生不同的功能。Fin
7、al关键字:父类方法加了 final修饰符,在子类中不能重新定义,如果类名前加上final修饰符,该类不能成为父类,不能被继承系统常用包:Java.lang:此包包括各种常用的类,例如:StringJava.lang.reflect:反射机制包Java.util:工具包J网络包Java.sql:数据库编程包Java.text:国际化包访问权限:简要分析java的类,抽象类和接口的联系和区别NO作用域PrivatedefaultprotectedPublic1本类VJJJ2同一包的类VVJ3不同包的类/类VJ4不同包的非子类J在Java语言中,abstract class interface是支
8、持抽象类定义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 Java强大的 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 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理解抽象类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
9、(本文 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种方法,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
10、、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 读 者 定 知 道
11、,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abstract class Demoabstract void methodi();abstract void method2();)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12、interface Demovoid methodi();void method2();)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ra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种特殊形式的abstract class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design by contract的思想
13、。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些区别的。首先,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 利继承关系,个类只能使用次继承关系(因为Java不支持多继承-转注)。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种折中考虑吧。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在 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 为如
14、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abstract class或 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己用的方法中添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 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个派生类中,违反了 one rule,one place”原贝ij,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
15、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从设计理念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 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的区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作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对于inter
16、face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仅仅是实现了 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卜.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 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 open和 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 定 义 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abstract class Doorabstract void open();abstract
17、void close();)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interface Doorvoid open();void close();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主要是为了展示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反映在设计理念上蚂区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
18、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解 决 方 案 :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abstract class Doorabstract void open();abstract void close();abstract void alarm();)或者interface Doorvoid open();void close();void alarm();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void open().void close().void alarm().)或者
19、class AlarmDoor implements Doorvoid open().void close().void alarm().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个核心原则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在 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之依然。解决方案二:既然open、close和 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 义在代表这
20、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 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木质上到
21、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 oor,同时它有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 在本质上是is-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
22、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明它乂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abstract class Doorabstract void open();abstract void close();)interface Alarmvoid alarm();)class Alarm 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void open().void close().void alarm().)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 实ab
23、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乂具有 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小结1 .abstractclass在 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o2.在abstract class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
24、atic 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3.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6.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friendly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7
25、.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public,abstract类型的。结论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是Java语言中的两种定义抽象类的方式,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又往往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因为它们表现了概念间的不同的关系(虽然都能够实现需求的功能)。这其实也是语言的一种的惯用法,希望读者朋友能够细细体会。方法的重写,重载和覆盖的区别:多态性通过继承,一个类可以用作多种类型:可以用作它自己的类型、任何基类型,或者在实现接口时用作任何接口类型。这称为多态性重载每个类型成员都有一个唯一的签名。方法签名由方法名称和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java 基础知识 精华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