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数据 第8篇:基于SVG的公共图形交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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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 1204005.38-2014Q/CSG Q/CSG 1204005.38-2014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第3-8部分:数据基于SVG的公共图形交换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operation smart system in 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Part 3-8: Data -SVG based common graphics exchange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2014-07-01发布2014-07-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1目 次目 次I前 言II1 范围52 规范性引
2、用文件53 术语与定义54 基于SVG的图形交换文件55 SVG编码及保存14附录A (规范性附录)16附录B (资料性附录)25IQ/CSG 1204005.38-2014前 言为落实公司二次一体化的工作要求,提高电网一体化运行水平,解决二次系统种类繁杂、运行信息割裂、缺乏统一的建设和运行标准等问题,经研究国内外电网运行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思路和实践案例,提出建设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的总体解决方案。为推进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系列标准。本次发布的系列标准适用于自发布日开始可研的新建项目,指导公司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网、省、地(县、配)级
3、主站和厂站系统建设。本系列标准分为7部分共71篇,第一部分为体系及定义,共2篇,描述了标准体系和术语定义;第二部分为架构,共3篇,描述了系统总体、主站和厂站架构和原则;第三部分为数据,共13篇,描述了数据源、数据架构和数据交换等要求;第四部分为平台,共6篇,描述了系统平台和OSB总线相关要求;第五部分为主站应用,共26篇,描述了主站端系统各模块功能要求;第六部分为厂站应用,共16篇,描述了厂站端系统各模块和装置的功能要求;第七部分为配置,共5篇,描述了系统主站和厂站配置和标准化接线要求。标准体系结构如下表所示:标准名称部分篇编号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体系及定义第1篇:
4、基本描述Q/CSG 1204005.11第2篇:术语和定义Q/CSG 1204005.12第2部分:架构第1篇:总体架构技术规范Q/CSG 1204005.21第2篇:主站系统架构技术规范Q/CSG 1204005.22第3篇:厂站系统架构技术规范Q/CSG 1204005.23第3部分:数据第1篇:数据源规范Q/CSG 1204005.31第2篇:厂站数据架构Q/CSG 1204005.32第3篇:主站数据架构Q/CSG 1204005.33第4篇:IEC61850实施规范Q/CSG 1204005.34第5篇:电网公共信息模型规范Q/CSG 1204005.35第6篇:全景建模规范Q/CS
5、G 1204005.36第7篇:对象命名及编码Q/CSG 1204005.37第8篇:基于SVG的公共图形交换Q/CSG 1204005.38第9.1篇:数据接口与协议.厂站主站间数据交换Q/CSG 1204005.39.1第9.2篇:数据接口与协议.横向主站间数据交换Q/CSG 1204005.39.2第9.3篇:数据接口与协议.纵向主站间数据交换Q/CSG 1204005.39.3第10篇:通用画面调用技术规范Q/CSG 1204005.310第11篇:公共图形绘制规范Q/CSG 1204005.311第4部分:平台第1篇:主站系统平台技术规范Q/CSG 1204005.41第2篇:厂站系
6、统平台技术规范Q/CSG 1204005.42第3.1篇:运行服务总线(OSB)技术规范.服务注册及管理Q/CSG 1204005.43.1第3.2篇:运行服务总线(OSB)技术规范.OSB功能Q/CSG 1204005.43.2第4篇:安全防护技术规范Q/CSG 1204005.44第5篇:容灾备用技术规范Q/CSG 1204005.45第5部分:主站应用第1.1篇:智能数据中心.数据采集与交互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1.1第1.2篇:智能数据中心.全景数据建模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1.2第1.3篇:智能数据中心.数据集成与服务类功能规范Q/CSG 1204
7、005.51.3第2.1篇:智能监视中心.稳态监视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1第2.2篇:智能监视中心.动态监视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2第2.3篇:智能监视中心.暂态监视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3第2.4篇:智能监视中心.环境监视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4第2.5篇:智能监视中心.节能环保监视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5第2.6篇:智能监视中心.在线计算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6第2.7篇:智能监视中心.事件记录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7第2.8篇:智能监视
8、中心.在线预警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2.8第3.1篇:智能控制中心.手动操作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3.1第3.2篇:智能控制中心.自动控制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3.2第4.1篇:智能管理中心.并网审核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1第4.2篇:智能管理中心.定值整定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2第4.3篇:智能管理中心.运行方式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3第4.4篇:智能管理中心.离线计算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4第4.5篇:智能管理中心.安全风险分析与预控类功能规范Q/C
9、SG 1204005.54.5第4.6篇:智能管理中心.经济运行分析与优化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6第4.7篇:智能管理中心.节能环保分析与优化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7第4.8篇:智能管理中心.电能质量分析与优化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8第4.9篇:智能管理中心.统计评价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9第4.10篇:智能管理中心.用电管理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10第4.11篇:智能管理中心.信息发布类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4.11第5.1篇:电力系统运行驾驶舱.技术规范Q/CSG 1
10、204005.55.1第5.2篇:电力系统运行驾驶舱.功能规范Q/CSG 1204005.55.2第6部分:厂站应用第1篇:智能数据中心功能规范Q/CSG 1204005.61第2篇:智能监视中心功能规范Q/CSG 1204005.62第3篇:智能控制中心功能规范Q/CSG 1204005.63第4篇:智能管理中心功能规范Q/CSG 1204005.64第5篇:厂站运行驾驶舱功能规范Q/CSG 1204005.65第6篇:智能远动机功能规范Q/CSG 1204005.66第7.1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通用技术条件Q/CSG 1204005.67.1第7.2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一体
11、化测控装置Q/CSG 1204005.67.2第7.3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一体化运行记录分析装置Q/CSG 1204005.67.3第7.4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一体化在线监测装置Q/CSG 1204005.67.4第7.5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合并单元Q/CSG 1204005.67.5第7.6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智能终端Q/CSG 1204005.67.6第7.7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工业以太网交换机Q/CSG 1204005.67.7第7.8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调速器Q/CSG 1204005.67.8第7.9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励磁控制
12、器Q/CSG 1204005.67.9第8篇:智能配电终端功能规范Q/CSG 1204005.68第7部分:配置第1篇:主站系统配置规范Q/CSG 1204005.71第2篇:主站辅助设施配置规范Q/CSG 1204005.72第3篇:主站二次接线标准Q/CSG 1204005.73第4篇:厂站系统配置规范Q/CSG 1204005.74第5篇:厂站辅助设施配置规范Q/CSG 1204005.75本规范是该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第8篇。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归口管理和负责解释。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
13、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供电局、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周华锋、麦绍辉、汪皓、孙建伟、江伟、黄曙、周伊琳、夏亚君、吉翔华、季堃、陈章国、李长俊、刘大鹏、刘延乐。III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第3-8部分:数据基于SVG的公共图形交换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中不同系统或不同模块间的基于SVG图形交互规则,包括图形文件组织结构、图形交换方式、图形文件头
14、、显示属性定义、图元定义、表现逻辑、图形渲染、用户交互逻辑、领域数据、对象描述和拓扑关系。本规范适用于网、省、地(县、配)各级主站和10kV及以上厂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升级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DL/T 890.453 能量管理系统应用程序接口(EMS-API) 第453部分:基于CIM的图形交换(IEC 61970-453:2008, I
15、DT)SVG 1.1 Specification, http:/www.w3.org/TR/2003/REC-SVG11-20030114/3 术语与定义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见Q/CSG 1204005.12。4 基于SVG的图形交换文件4.1 图形文件组织结构表 1 图形文件组织形式图形以树状层次结构为基本交换形式,分成图形定义(defs)和图形渲染(g)两大部分。图形定义部分主要包括图形显示属性的定义(style)和图元定义(symbol),这部分接收方可以不使用,也可以将之替换为自己的符号内容,即建立接收方和发送方图元集之间的映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建立映射关系有时候会导致图形经过缩放
16、、旋转、坐标变换后绘制时的一些问题。图形渲染部分主要包括引用图元定义或使用基本图素进行图形绘制的内容,支持与领域对象无关的图形对象的交换。4.2 图形交换方式表 2 图形交换方式SVG浏览器并不是必须的,但是能够对导入的图形数据进行基本确认和检查,这对于在从源系统到目标系统的转换过程中定位问题非常重要。当导入图形数据时,需要遵循以下的规则:a) 领域数据导入必须先于图形导入,否则无法解析从图形对象到领域对象的引用。b) 导入时需要检查具有领域数据的图形对象的唯一性,例如检查对象id的唯一性。c) 导入后需要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来报告或处理图形和领域数据的不一致,例如丢失领域数据等。4.3 图形文
17、件头图形文件头是文件规格和基本参数定义的集合,是对SVG的框架性定义,主要分为两部分:a) XML定义格式如。1) version属性:定义使用的xml版本V。2) encoding属性:定义使用的标准编码格式E,一般使用“UTF-8”编码。3) standalone属性:定义SVG图形是否独立而不依赖于外部文件或定义,一般为“no”。此属性是可选属性。b) SVG定义格式如。1) xmlns属性:定义命名空间来源,建议为http:/www.w3.org/2000/svg。2) xmlns:xlink属性:定义xlink命名空间来源,建议为http:/www.w3.org/1999/xlink
18、。3) xmlns:cge属性:定义cge命名空间来源,建议为。4) viewBox属性:定义整个图形的外框位置和大小。5) source属性:定义图形来源,以英文缩写代表此图形导出方或导出系统标志。4.4 显示属性定义这一部分定义在整个图形中需要的预定义显示属性,主要是显示字体和颜色,在需要时还可以加入自定义的属性。显示属性主要通过实现,可同时定义多种显示属性,格式如下:字体定义颜色定义4.4.1 颜色4.4.1.1 画布颜色电气主接线图画布底色为黑色。格式如下:4.4.1.2 拓扑着色电气主接线图中预定义设备拓扑显示颜色。格式如下:为保证电压等级颜色的统一性,SVG应遵循统一的拓扑电压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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