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读书笔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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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逻辑学读书笔记逻辑学读书笔记*阅读的最大成本*阅读的最大成本读者在选购图书的时候,往往把成本支出的焦点放在书价上,其实不然。时间才是读者付出的最大阅读成本:阅读的时间成本=选择图书所花费的时间十阅读图书所花费的时间十误读图书所浪费的时间*阅读的收益阅读的时间成本=选择图书所花费的时间十阅读图书所花费的时间十误读图书所浪费的时间*阅读的收益阅读图书最大的收益,来自于获取知识后,应用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获得品质的改善和提升,由此,油然而生一种无限的满足感。要分清阅读到底需要什么,能得到什么,只有清楚这些了,才能摆正自己读书的态度,才能有更好的阅读效果。推荐序:按照基本的逻辑知识,要论证“我们的消费
2、心理还远不够成熟”,需要:A。先明确消费心理是什么;B.表现的行为现象是什么;C.成熟的表现是什么样子;D.不成熟的表现是什么样子;E.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量化区别。有了这 5 点及其具体的说明,才可以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否则,如果都是作者个人观点的沦述,没有统一的、有说服力的衡量标准,则是完全不合逻辑的幼稚表达。讨论一个命题,需要先确定每一部分的定义是什么,再去论证这个命题,如果没有正确的标准,一切都只是空谈。素质是一种基本教养,是一种社会公认的行为表现;素质是懂得基本的礼貌,别人讲话时,要保持倾听,然后再发言;素质是尊重基本的社会常识,以及人类文明公认的核心逻辑基础。所有与素质有关的恶劣、低
3、俗和浅薄,其本质原因都与逻辑有关,是缺乏逻辑的基本知识,缺乏运用逻辑的基本能力,缺乏逻辑的思维方式。素质是一个人步入社会所必须要具有的一种基本教养,而与素质有关的部分问题,往往其本质都与逻辑思维有关系,提高素质的时候需要同时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序言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高效地思考。低能的逻辑将不再是逻辑。做尽量少的假设。序言提出逻辑学的主题,即高校思考,而低能的逻辑不算是思考。在进行逻辑推理的时候,要减少假设的数量,来加大推理的合理性和可信度。第一章,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学习逻辑学首先意味着我们要对语言保持高度敏感,并且掌握有效运用它们的技巧,因为逻辑和语言是密不可分的。学习逻辑学同时也意味着我们
4、要对身处其中的世界保持正确的认识,因为逻辑来源于现实。最后,学习逻辑学还意味着我们要深刻理解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相互作用的方式,因为逻辑要反映现实。在第一章的开头,首先表明学习逻辑意味着什么:对语言的敏感,对现实的正确认识,对现实的正确的反应。真正认识到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后,才能对逻辑学的学习有个正确的态度。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逻辑只是一个开始,学习了逻辑学不代表一个人的智慧和知识就足够了。1,全神贯注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俗话说,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这正说明注意力是有价值的。做什么事都需要专心致志,将精力集中在这件事情上,才能保证在这件事情上有所收获,
5、而观察的仔细程度,决定了一个人能从身边发现什么,能从身边的事情得到什么。2,确认事实事实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观性,它独立于我们跳观念而存在。事实需要我们主动去认识,一旦我们忽略它的存在,它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即存在的实体,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因为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事实有两种客观存在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就是本质存在在世界上的物件,身边的每一个东西都是事物。而事件,就是发生的事情。就像书中所言: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事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事件无法脱离事物存在。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直接确认事实:如果某个事
6、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现实生活中,我们能亲身经历的重要公共事件非常有限。这就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必须依靠间接证据。同间接求证一个事物真实性的方法一样,在利用间接证据求证一个事件的真实与否时,我们必须投人足够的注意力,因为认真审查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是最重要的。确认事实有两种方式: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指的是亲身经历过这件事,获得第一手资料。但因为一个人能经历的事情有限,所以更多的我们需要的是间接证据,通过收集资料和其他能证明事
7、件真实性的事物来证明一件事。由于主观事实得以确认的基础是对其他当事人的完全信任,所以你必须首先考虑对其他当事人完全信任的可能性。在获得第一手资料之后,要考虑其他当事人的信任情况,如果其他当事人并不信任,那么这个主观事实也很难得到确认。3,观念与其对象我们大脑中的每个观念最终都源于对事物的描摹,而真实存在的事物却独立于观念之外。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正确观念忠实地反映其对象的客观秩序,与之相反,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正确的观念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虽然客观事物的存在不会因为观念的改变而变化。我们可以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如果某一观念与其对象的对应关系
8、扭曲脆弱,我们就可确认该观念是错误的。只有当与对象的关系合适时,才能说明这个观念是正确的。4,留意观念的本源理解观念的关键点永远应该是它在外部世界的根源。脱离客观事物存在的观念是不合理的。5,观念联系事实人类认知主要由 3 部分形成:(1)客观存在的事物;(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3)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我们才能与他人交流。对一个事实有一个客观的观念,我们才能与他人讨论这个事实,而这个观念来自于事实本身。6,将观念付诸语言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首先是事物,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出现语言。即使一个观念清晰明确而且忠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为了交流的方便,我们也应该用语言表达出来。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
9、,人们才能畅顺交流。为了能准确地表情达意,我们的最终目的如下:语言要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仅仅用语言表达相应的观念是不够的,它还应该用来表达明晰正确的观念。我们不仅仅是要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还要表达对事实的一个正确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交流和沟通。7,有效沟通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做出真假判断的命题。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因为只有在命题的层面上才涉及真假问题,而逻辑本身就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在逻辑学中,陈述针对的是可以做出判断的命题。只有在命题的层面上涉
10、及真假。这里有了一个对逻辑的解释:逻辑本身就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以下是一些能够带来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说完整的句子,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客观命题的真假判断是没有争议的,但主观命题有。如果我想让某个主观命题被大家接受,我就必须为它做论证。)避免使用双重否定,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对听众的组成及其背景做出准确的判断)在进行陈述时,要尽量去说简单清晰完整的句子,尽量不去使用能引起歧义的句子,例如双重否定的句子,让听众能够更好的理解想表达的意思,而不用去纠结句子的真实含义。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通常,一个词语的使
11、用越普遍,它的含义就越模糊。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者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在使用一个词语时,要提前确定对这个词语的定义,尤其是对于一个多义词,更应该提前确定到底是何种意思。9,避免闪避式语言在回答和定义时,都应该正面进行答复,而不是使用闪避式语言,正面回答做出正确解释才行。10,真相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因为在有些情况下,真相是难以捉摸的。但不探寻真相更荒谬,因为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那种真相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想法同样荒谬,因为它否定了我们所有的努力,使之
12、看来毫无理性,毫无意义,使真相沦落为妄想。我们所有的准备工作都是为了能更好的找到真相,如果一味的否定真相,或者认为真相遥不可及,那就是在否定这一切努力,认为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虽然找到真相的任务艰巨,但我们不能自暴自弃,要坚定不移的去努力。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其中,本体真相更为基础。所谓本体真相,指的是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是本体真相,如果它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逻辑真相,如你猜测的那样,是逻辑学家直接关注的真相的形式。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更宽泛地说,它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让我们仔细考察一下逻辑真相的概念,后文将证明它是
13、极其重要的。真相分为两种,主体真相和逻辑真相。主体真相表示事物的必然存在,而逻辑真相更为重要,是命题真理性的问题。逻辑真相,如我们所见,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所以,对真相的本质的理解就顺理成章地称之为符合论。另一理论融贯说,则从属于符合论。融贯说意指,如果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我们应该注意到,依据融贯说得出来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因为它所仰赖的基础并非客观世界中的现实情况,而是某种理论或思想学说;而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此部分提出了符合论和融贯说的含义,符合论指的是对真相本质的理
14、解,融贯说则指的是借助已经证明的理论或者思想学说,对命题进行判断,如果与这些学说好理论相一致,那么这个命题为真。但即使是这样,也有可能因为学说和理论的看此正确实质错误而错误的判断命题真假。第二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1,基本原理任何科学都是由包含基本原理的知识组成的。任何科学的基本原理都是这门科学赖以建立的最基础的事实,在此基础上才能衍生出其他的各项活动。逻辑学,作为一门科学,同样有它的基本原理。逻辑学有逻辑学的基础原理:同一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矛盾律同一律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解释: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它由不计其数的个体所组成,并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
15、其他什么事物。排中律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排中律的基本思想是:不存在中间状态。不存在中间状态。我们所说的“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事物的内部变化。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解释: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这就暗示着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这显然是很荒谬的)。矛盾律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避免矛盾就是避免谬
16、误.如果说逻辑学的第一要务是反映真相的话,那么很明显,消除真相的对立面是最重要的事情。逻辑学的要务是反映真相,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真相。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真相情况不明时往往会让人心情烦躁,避之惟恐不及,我们要设法尽力避免陷人这种困境。但是,当你陷入了不确定的泥潭时,也不能丧失信心。要明白:或许现在你不能弄明白事物的真相,但是,不确定的情况之所以可能出现,正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确定性的经验。这里所体现的原理是: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我们这里的负面就是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我们这里的负面就是不确定。不确定。因此,你可以知道确定是真实存在的。如果确
17、定是可能的,那么你目前所不明白的事物最终总会水落石出。理论上来说,克服目前经历的模糊状态,从而到达真相的那一天总是存在的。真相常常是不明确的,如果出现不确定的情况,这里的不确定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被认定是负面。3,万物中有其根源但是关于本源的知识同样可以广泛应用于实践领域,因为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这是有许多例子可以证明的。事物有其发展的本源所在,找到事物的根源才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了解事物的变化趋势。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
18、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因果之间必有联系,任何一个结果都不可能和原因之间没有联系。4,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A 是 B 发生的原因,而 B 的发生又导致了 C,我们用图形来表示他们的关系:A 推出 B,B 推出 C一个结果由一个直接原因导致,一个直接原因由一个根本原因导致,原因往往是一步步一系列的,而不是单一存在的。5,区分原因虽然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都是必要的,但主要原因仍然在两者中占主导地位。如果我们太多关注工具原因并且夸大它的重要性,有些事情就很容易被忽略。无疑,我们应该提供最好的工具,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提供最好的工具使用者。原
19、因有主次,次要原因在这里被称作工具原因。我们要分清主次,主要原因是重要不容忽视的,如果只讨论工具原因,便有主次不分之嫌。6,定义术语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对一个事物进行定义,首先找到这一类事物都具有的特性,然后要找到这一个事物单独的性质,才能做到区分。7,直言命题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论证有效的结论往往都是能明确判断对错的命题,是完整的一句话,而不是一个词语或者缺少必要成分的句子。8,普遍命题一个普遍命题涵盖的对象非常广,但它并不必然就是不精确的。“马是
20、脊椎动物”和“马是家畜”都是普遍命题,而且没有什么理由怀疑这些命题的正确性。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一个普遍命题可能并不精确,但对于所陈述的这一类事物一定都是满足的。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免听众产生可能的困惑。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所有、有些),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而无需直接表达。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造成听众的困惑或者是错误认知,从而达到目的。当我们讨论一个命题是特称命题还是全称命题时,我们的关注点在逻辑学上称为命题的“量”。单称命题和全称命题是对立的,它的特点是其所表述的事物是单个的个体。
21、对一个事实我们要明确对他的陈述是特称命题还是全称命题,这取决于所陈述的是个体还是群体。第三章,论证:逻辑学的语言逻辑推理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论证。论证的成败取决于其所包含的推理的好坏。我们在论证一个命题时,需要进行逻辑推理,而论证是否能够合理,决定了推论过程的完善程度,决定了逻辑推理的好坏程度。1,建立一个论证逻辑推理的基本步骤,即推理的过程,就是根据已知正确的第一个观点,推断出第二个观点,而第二个观点之所以正确,乃是由于第一个观点的正确。推理的过程构成了论证的核心。如我们所见,论证是由命题组成的,推理所关注的观点是由命题来表达的。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建立一个简单的论证,然后对其进行补充细化,最终得
22、到一个较好的论证过程。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论证最后得到的结论应该同命题本身相似,同是一个简单完整的命题陈述。对于前提来说,常见的逻辑指示词包括“因为”、“既然”、“由于”,而对结论来说,常见的逻辑指示词包括“因此”、“所以”、“从而”。逻辑提示词的应用使论证过程的因果关系更加清晰,是结论的得出更加明确。前提是论证的基础,正确论证有赖于正确的前提。所以一个正确论证的第一步,就是要确认前提的正确性。前提正确才能一步步向下论证,如果结论错误,那么即使论证的过程再好,从开始就错了。2,从全程到特称全称命题的特点是,如果它为真,那么这个说法适用于同一类别中所有特定的个体。3,从特称
23、到全称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前提对结论来说必须是充分的,这恰恰是特称前提所不能提供给全称结论的。整体包含部分,但是部分不能代表整体。4,断言一个命题,让我们回忆一下,是某种可真可假的论断的语言表达。从语法上看,每个命题都包括一个主项和一个谓项。主项,是我们所要言说的对象,而谓项,则是我们对此对象所说的一切。断言是将谓项附着干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如果说断言是将观念聚合并配对的过程,那么测试断言的正确性就在于聚合在一起的观念是否在实际中相互切合。如果观念在语法上的联结反映了现实联结中的客观秩序,则这些观念是切合的。这里提出了新的概念:断言,以及分析了命题的结构:主项+谓项。我们对一个命题进行判断,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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