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设计规范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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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年月日中 国 水 利 水 电 出 版 社 北京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的通知水国科 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
2、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标准实施后取代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补充规定和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试行)。本标准自 年月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二年七月十三日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前言根据水利部 年下达的技术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由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对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
3、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和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将上述两标准的内容合并,并作必要的补充、修改,定名为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别的规定;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级别的规定;对不同地区、不同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确定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的规定。对 和 内容的补充、修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增加水闸工程和泵站工程等别的规定;增加堤防工程级别、洪水标准和安全加高的规定;增加灌溉、治涝、供水等工程建筑物洪水标准的规定;对原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和洪水标准的规定作了修改;对水利水电
4、工程分等指标和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作了局部调整;原标准中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规定,改在各专门规范规定。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麟祥陈鉴王忠法魏山忠陈肃利钟琦汪洪黄建和魏新柱蒋季恺黄启知陈传慧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目次总则?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工程等别?水工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一般规定?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其他水利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建筑物超高?本标准的用词说明?条文说明?水利
5、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总则 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及其下游(或保护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等水利水电工程。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加固或改建、扩建,执行本标准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时,应合理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景、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等方面的关系。规模巨大、涉及面广、地位特别重要的水利水电工程,其等别、建筑物的级别、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等,必要时可专门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确定。水利水
6、电工程中其他专业的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工 程 等 别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按表 确定。表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保护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保护农田(亩)治涝面积(亩)灌溉面积(亩)供水对象重要性装机容量()大()型 特别重要 特别重要 大()型 重 要 重 要 中 型 中 等 中 等 小()型 一 般 一 般小()型 注 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治
7、涝面积和灌溉面积均指设计面积。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拦河水闸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过闸流量,按表 确定。表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过闸流量()大()型 大()型 中 型 小()型 小()型 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灌溉、排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按表 确定。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供水对象的重要性,按表 确定。表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分等指标装机流量()装机功率()大()型 大()型 中 型 小()型 小()型 注
8、装机流量、装机功率系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单站指标;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其等别按其中高的等别确定;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系统工程的等别,可按其系统的指标确定。水工建筑物级别 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 确定。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表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提高一级;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的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一级。水库大坝按 规定为级、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表 指
9、标,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新型结构时,对 级建筑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表 水库大坝提级指标级别坝型坝高()土石坝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土石坝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注级别指按表 确定的级别。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堤防工程的级别,应按 堤 防 工 程设计规范确定。穿堤水工建筑物的级别,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和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的级别高者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使用的临时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临时性建筑物规模,按表 确定。表 临时性水工建筑
10、物级别级别保护对象失 事 后 果使用年限(年)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规模高度()库容()有 特 殊 要求 的级 永久 性 水 工建筑物淹 没 重 要 城 镇、工 矿 企业、交通干线或推迟总工期及第一 台(批)机 组 发 电,造成重大灾害和损失 、级 永久 性 水 工建筑物淹 没 一 般 城 镇、工 矿 企业、或影响工程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级 永久 性 水 工建筑物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影响不大,经济损失较小 当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根据表 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其级别应按其中最高级别确定。但对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利用临时性水
11、工建筑物挡水发电、通航时,经过技术经济论证,级以下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洪 水 标 准 一 般 规 定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山区、丘陵区和平原、滨海区分别确定。当山区、丘陵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 ,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 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滨海区标准确定;当平原区、滨海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 ,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 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标准确定。江河采取梯级开发方式,在确定各梯级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设计洪水与校核洪水标准
12、时,还应结合江河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研究,相互协调。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 确定。表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项目水工建筑物级别设计 校核土 石 坝可能最大洪水()或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对土石坝,如失事下游将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应取可能最大洪水()或重现期 年标准;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对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如洪水漫顶将造成极严重的损失时,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经过专门
13、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可能最大洪水()或重现期 年标准。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的洪水标准,可低于泄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 确定,并应考虑在低于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时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超过消能设计标准的洪水,容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局部破坏,但必须不危及挡水建筑物及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且易于修复,不致长期影响工程运行。表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永久性泄水建筑物级别洪水重现期(年)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挡水部分的洪水标准,应与工程的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相一致。
14、水电站厂房的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进厂交通等的洪水标准,可按表 确定。表 水电站厂房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水电站厂房级别设计校核 抽水蓄能电站的上、下调节池,若容积较小,失事后对下游的危害不大,且修复较容易,其水 工 建 筑 物 的 洪 水 标准,可 根 据 其 级 别,按 表 的规定确定。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坝型及坝前拦洪库容,按表 确定。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表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坝型拦洪库容()土石坝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如永久泄洪建筑物
15、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 规定确定。表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坝型大坝级别混凝土坝、浆砌石坝设 计 校 核 土石坝设 计 校 核 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按表 确定。表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项目永 久 性 水 工 建 筑 物 级 别水库工程设 计 校 核 拦河水闸设 计 校 核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潮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确
16、定。对级、级建筑物,若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校核。表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潮水标准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设计潮水位重现期(年)平原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确定。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洪水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分别按表 和表 确定。其他水利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确定。表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洪水重现期(年)注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研
17、究确定。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确定。表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运用情况永 久 性 水 工 建 筑 物 级 别设计 校核 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泵站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确定。表 泵站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运用情况永 久 性 水 工 建 筑 物 级 别设 计 校 核 堤防工程的洪水标准,应根据江河防洪规划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分析确定。对没有整体防洪规划河流的堤防,或不影响整体防洪规划的相对独立的局部堤防,其洪水标准,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 确定。穿堤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
18、不低于堤防工程洪水标准。临时性水工建筑物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级别,在表 规定的幅度内,结合风险度综合分析,合理选用。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遇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表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临时性建筑物类型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土 石 结 构 混凝土、浆砌石结构 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建 筑 物 超 高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工程设计情况和校核情况时的静水位加相应的波浪爬高、风壅增高和安全加高确定。其安全加高应不小于表 中的规定。表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犿)建筑物类型及运用情况永久性
19、挡水建筑物级别、土石坝设计 校 核山区、丘陵区 平原、滨海区 混凝土闸坝、浆砌石闸坝设计 校核 当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设有稳定、坚固和不透水的且与建筑物的防渗体紧密结合的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部高程可按 条确定,但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不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土石坝的土质防渗体顶部在设计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在表 规定的范围内选取,防渗体顶部高程并应不低于校核情况下的静水位。表 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体顶部超高(犿)防渗体结构形式超高()斜墙 心墙 严寒地区土石坝土质防渗体顶部的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该地区的冻结深度。确定地震区土石坝顶部超高时,应另计入地震坝顶沉陷和地震涌浪高度。地震涌浪高度
20、,可根据坝前水深和设计烈 度 的 大 小,采 用 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当库区有可能发生大体积坍岸或滑坡引起涌浪时,其安全加高应进行专门研究。堤防工程的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或设计高潮位加堤顶超高确定。堤顶超高包括设计波浪爬高、设计风壅增水高度和安全加高三部分。安全加高值应不小于表 的规定。表 堤防工程顶部安全加高(犿)防浪条件堤防级别不允许越浪 允许越浪 经统一规划的堤防体系,其堤顶超高,应按制定的统一标准确定。不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的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 度,再 加 安全 加 高 确 定。安 全 加 高 值 按 表 确定。表 临时
21、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犿)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类型建 筑 物 级 别、土石结构 混凝土、浆砌石结构 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确定,不另加安全加高。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本标准的用词说明为便于执行本标准,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水利设计规范
22、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犛 犔 条文说明 北京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目次总则?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工程等别?水工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一般规定?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其他水利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建筑物超高?水利设计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总则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既关系到工程自身的安全,又关系到其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工矿企业和设施的安全,还对工程效
23、益的正常发挥、工程造价和建设速度有直接影响。它的确定是设计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在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和建设中贯彻。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新建的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等水利水电工程。对已建工程的加固、改建、扩建,一般应按本标准执行。如在执行中确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单个水利水电工程是流域整治和开发的一部分,而且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联系密切。一群工程共同完成某一开发任务时,每个工程所处的地位也不相同。在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划分和确定洪水标准时,必须处理好局部与整体、
24、近期与远景、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等方面的关系。工程实践表明,规模巨大、涉及面广的水利水电工程,一般都涉及到很复杂的技术问题,且一般建在大江大河上,其安全性对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威胁远较一般工程为大。当这样的工程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时,其安全性又对国民经济产生直接影响。对这种特殊工程只宜定性规定,其等别、建筑物级别划分和洪水标准可通过专门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实际上,本条是为一些特别重要和规模巨大的水利水电工程提高标准留有余地。水利水电工程中常包含通航、过木(竹)、桥梁、公路、港口和渔业等建筑物。这类建筑物的级别划分和洪水标准的确定,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水利设计
25、规范标准文档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GB行业标准规范文档手册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水利水电工程按其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分等。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永久建筑物一般根据工程等别及其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分级;临时建筑物根据被保护建筑物的级别、本身的规模、使用年限及重要性分级。这种先分等再根据工程等别分级的做法已在我国沿用了几十年,证明在工程实践中是切实可行的。本标准仍采用先分等后分级。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关系到国计民生,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确定,一旦确定后,不得轻易改变。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则可根据具体情况,经论证后作适当调整。工 程 等 别 水利水电工程等别,根据水库规模、防洪对象的重要性、治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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