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基坑工程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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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1 编制说明12 编制依据23 资料管理类安全隐患34 工程实体类安全隐患74.1 【基坑支护】类隐患74.2 【降排水】类隐患164.3 【基坑开挖】类隐患194.4 【坑边荷载】类隐患214.5 【安全防护】类隐患234.6 【基坑监测】类隐患274.7 【支撑拆除】类隐患284.8 【作业环境】类隐患301 编制说明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基坑工程部分)30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及相应配套设施的立项与投资,越来越多地质复杂、深度不断增加的基坑项目涌现,因基坑工程施工而引起的诸如邻近建(构)筑物倾斜开裂等工程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2、,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组织编写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基坑工程部分)。本图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最新要求,分为编制说明、编制依据、资料管理类安全隐患、工程实体类安全隐患共4 部分。其中:资料管理类安全隐患主要分为专项施工方案、技术管理资料 2 个方面,工程实体类安全隐患分为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 8 个方面,精心选录了 45 张
3、有代表性的安全隐患照片,直观展示了基坑工程常见隐患和问题,分析了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规范要求及对应的正确示例,让广大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能准确、便捷、快速辨识基坑工程中的隐患问题,并及时整改。本图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可作为全省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参考,也可作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材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考手册。由于基坑工程的个体差异性强,且编制时间较紧,能力水平有限,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2 编制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2.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4、(住建部令第 37 号)2.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 号)2.5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2.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2.7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2.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2.9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2.1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2.11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
5、术标准(GB 50497-2019)2.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2.13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2.1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30-2013)2.15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2.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2.1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2.1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2.1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2.20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
6、-2013 )2.21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 429-2018)2.2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广东省标准)(DBJ 15-31-2016)2.23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 15-20-2016)3 资料管理类安全隐患序号资料项目隐患问题规范与文件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1.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不满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2. 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行审核、审批。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一、 十
7、二条及附件 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 号)第一项。专项施工2方案审核审批手续1. 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审批人不符合要求。2.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3. 超过一定规模的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4. 论证专家未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或其认可的专家库中抽取或专业不对口,人数不符合要求。5. 专家论证报告未有明确意见。6. 对于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未按专家意见修改,并未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重新审核审批和专家签字确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中
8、第十三条第十五条、附件 2。序号资料项目隐患问题规范与文件要求3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1.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2.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 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内容未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施工流程、施工条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4. 无经双方签名确认的文字材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七条。4环境调查与保护1.基坑工程施工前未对基坑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如既有建(构)筑
9、物、地下管线、周边高压线等)。2.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的意见,必要时未制定专项保护方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五、六条。特种作业5技术管理资料人员持证和上岗情况1.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 持证上岗人数不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九条。1.专业分包单位未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土方挖运、证。6石方爆破2. 未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安全协议。3. 未按要求编制爆破设计和
10、施工方案,未报主管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第二十四条。专业分包门审批许可。4.专业分包单位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序号资料项目隐患问题规范与文件要求1.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 第十九、二十、二十三条。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没有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检查与验2.监理单位没有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7收查。3.验收记录与现场施工进度不符。4.参加验收人员不符合规定。5.验收内容未有量化,责任人未签名。6.验
11、收后未设置验收标志牌。1.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未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2.基坑监测方案未提前编制。3.基坑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应当包括工程概况、8监测与检测周边环境状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精度、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率、报警值及监测成果报送等。4.监测单位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未及时向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 第二十二条。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监测结果,发现异常时,未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5.监测结果异常时,建设单位未立即
12、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9应急救援预案1. 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第四十八条。4 工程实体类安全隐患4.1 【基坑支护】类隐患4.1.1 基槽施工隐患现象正确示例基槽开挖无支护、坡顶堆土未清理设置支护结构隐患问题:基槽开挖未按施工方案支护。风险分析:基槽易发生边坡滑坡,造成坍塌。整改措施:停工整改,严格按方案施工。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第 6.3.4 条 对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或坑井,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建筑
13、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 429-2018)第 4.2.4 条 采取支护措施的基坑,应按设计规定的支护方式及时进行支护。支护结构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性施工,并应将试验结果反馈设计单位,及时调整设计方案、施工方法。4.1.2 边坡施工隐患现象正确示例放坡开挖,坡率过大,坡体坡面未修整按设计坡率施工隐患问题:未按设计边坡坡率进行施工。风险分析:易发生边坡滑坡,导致坍塌。整改措施:停工整改,严格按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 429-2018)第 4.2.3 条 自然放坡的基坑,其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
14、术规范JGJ180 的规定。4.1.3 排桩、双排桩施工隐患现象正确示例排桩、双排桩等桩间挂网喷砼不及时,造成桩间水土流失桩间及时挂网喷砼隐患问题:排桩、双排桩桩间挂网喷砼不及时。风险分析:桩间土掉落、涌水涌沙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整改措施:停止土方开挖,待桩间挂网喷砼施工完成后才能进行下层土方施工。规范要求: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第 6.5.7 条 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宜采用喷射混凝土等方法对灌注排桩的桩间土体进行加固,防止土体掉落对人员、机具造成损害。4.1.4 地下连续墙隐患现象正确示例连续墙接缝渗漏连续墙接头涌水及时定方案落实渗漏点的处理渗漏点外侧注浆
15、止水隐患问题:地下连续墙接缝渗漏水处理不及时。风险分析:易造成涌水、涌沙,引起地连墙外侧地面塌陷、周边建(构)筑物或地下管线损坏。整改措施:立即对地下连续墙渗漏水进行处理。规范要求: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第 6.2.6 条 地下连续墙如有裂缝、孔洞、露筋等缺陷,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地下连续墙槽段接缝如有渗漏,应采用引排或注浆封堵。4.1.5 土钉墙、复合土钉墙隐患现象正确示例整体连接不佳,钢网片布设随意出水口堵塞渗流不通畅严格按要求挂设钢筋网,确保整体连接隐患问题:土钉墙、复合土钉墙中土钉与钢筋网的连接不佳、泄水孔堵塞。风险分析:土钉墙受力削弱,整体不稳存
16、在坍塌风险。整改措施:及时对土钉墙、复合土钉墙进行补强,清理泄水口。规范要求: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第 6.1.3 条 土方开挖应与土钉、锚杆及降水施工密切结合, 开挖顺序、方法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复合土钉墙施工必须符合“超前支护,分层分段,逐层施作,限时封闭, 严禁超挖”的要求。4.1.6 钢板桩与钢支撑隐患现象正确示例钢支撑间距过大支撑与围檩连接不佳确保支护整体连接性隐患问题:钢支撑架设不及时、支撑间距大,支撑、围檩与钢板桩连接不当。风险分析:支护结构体系受力薄弱,整体不稳定,存在坍塌风险。整改措施:严格按间距要求及时架设支撑,支撑与围檩、围檩与钢板桩的连接
17、节点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 429-2018)第 4.2.4 条 基坑施工应按设计规定的顺序和参数进行开挖和支护,并应分层、分段、限时、均衡开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第4.3.9 条 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1.构件的规格尺寸经计算确定;2.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3.采用型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缝应采用木板垫实,横梁、横撑与钢板桩连接牢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第 7.10.3 条 施工结束后,对应的下层土方开挖前应对水平支撑
18、的尺寸、位置、标高、支撑与围护结构的连接节点、钢支撑的连接节点和钢立柱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4.1.7 钢筋混凝土内支撑与立柱连接隐患现象正确示例内支撑与立柱连接砼浇筑不佳钢筋混凝土支撑与立柱连接紧密隐患问题:钢筋混凝土内支撑与立柱连接砼浇筑质量差、立柱保护不当。风险分析:支撑体系整体性差,支撑与立柱连接处容易局部失稳,存在坍塌风险。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内支撑及立柱连接节点进行加固处理。规范要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第 6.9.3 条 混凝土支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冠梁施工前应清除围护墙体顶部泛浆;2.支撑底模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用模板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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