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纳税战略管理讲义bhfi.pptx
《房地产企业纳税战略管理讲义bhfi.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企业纳税战略管理讲义bhfi.pptx(23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房地产企业纳税战略管理主讲人:李舟房地产企业运营循环图现金建设施工取得土地销售债权人股东政府或其他企业税务局客户人力资源流动固定 权益负债销售收入销售成本运营费用利润建筑商及供应商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留存房地产行业特点一、国民经济支柱行业1、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高:房地产业每年为GDP贡献超过2个百分点;2、对其他行业关联度高;(钢材、水泥、建筑、装修、家具、电器)200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3、对政府财政贡献度高:在各城市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来自房地产业的至少要在20%以上,许多城市达到40%以上。4、
2、对提高就业率的贡献:全国房地产企业、房屋装饰装修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有利于大量接纳就业人员。二、不规范的行业1、作为一个较新的,正在蓬勃发展的行业,规范度较低;2、行业布局尚未完全形成;3、行业发展稳定性较差;4、高增长和资源的稀缺掩盖了行业的不规范。房地产行业特点三、监管力度日益加强的行业房地产企业行业监管金融监管 税收监管房地产行业特点房地产行业特点四、独特运营模式的行业1、经营体系的独特性;房地产项目运营完全不同于普通生产和流通性企业,从取得土地、设计规划、工程建设、营销策划、产权分割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运营链条,这个运营链条的显著特点是各个环节不可逆转。这种独特性也决定了房地
3、产企业财务体系和税务体系必须吻合运营体系的所有特点。2、税务体系的独特性;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繁杂,核心税种为营业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独有的运营模式决定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及流转税体系的独特征管模式,正是这种独特征管模式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巨大风险。而土地增值税成为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税种,成为决定房地产企业税负高低的关键点。3、经营收入的透明性;房地产企业处于严格监管之中,公开审批的规划,严格的合同签署监管都使得房地产企业收入基本透明。而这也使得房地产企业财税管理更加复杂和困难。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可行性研究 取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评标定标 施工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预售与销售物业导入 办理业主产权证 施工监理 总包或分包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特点一、以项目为核心二、独特的成本科目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出让(转让)金;配套费、契税等税费;拆迁补偿与安置费用。前期工程费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建安工程费建筑(基础、土建);安装(水电气、消防、空调、暖通、电梯);装饰基础设施建设费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会所、车库、幼儿
5、园、物业用房等开发间接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特点开发间接费土地及拆迁补偿费用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建安工程费期间费用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特点三、独特的收入确认标准期房与现房;预收与收入四、独特的税收体系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关键点在于增值额的计算。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扣除项目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土地费用税金加计扣除开发间接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建安工程费期间费用利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特点所得税所得税的关键点在于应
6、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扣除项目扣除项目计税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开发间接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建安工程费土地及拆迁补偿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特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特点五、独特的资金体系与财务杠杆1、现金流的不平衡2、高财务杠杆取得土地审批规划拆迁补偿建安施工销售现金流入现金流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特点六、纳税管理的难度与潜力共存1、经营收入透明2、严酷的监管形势和税收形势3、无处不在的涉税风险4、超重的税负负担房地产财税管理潜力何在?房地产企业纳税战略思维框架资金战略与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土地获取与涉税风险投资战略与涉税风险运营战略与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土地获取与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
7、土地获取与涉税风险不同的取得土地方式决定了房地产运营的两大关键点:一是主体问题,也就是运作平台问题,运作平台是利益平台,也是涉税平台和风险平台;二是土地交易本质问题,土地交易本质决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同土地提供方的利益分割和涉税纠纷。购买土地收购土地持有方合作开发模式(合作建房)城中村改造 买卖楼花代建转让土地 Text划拨土地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土地获取与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土地获取与涉税风险一、购买土地模式1、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交易一级市场)(1)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2)房地产企业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3)会计处理:(4)凭证后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出让金缴纳收据、
8、付款凭证、契税缴纳依据、印花税缴纳依据等。案例:某房地产企业从开发区以每亩100万元取得出让综合用地100亩,出让金共计1亿元,依据当地政策,三个月后开发区返还地款2000万元,但财政收据为1亿元,请问土地成本为多少?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2、企业之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交易二级市场)(1)转让特殊要求年限延续,使用性质延续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
9、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交易双方涉及税费出让方: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3)会计处理(4)凭证附件营业税发票、契税单据、转让协议、付款手续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营业税差额征税风险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风险契税征税风险土地使用税征税风险拆迁补偿涉税风险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1)营业税差额征税风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
10、,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风险之一:什么样的土地允许差额征收案例甲房地产公司从政府手中以出让形式取得一块土地,缴纳出让金后自行开发至七通一平后,又将土地转让给房地产公司乙进行开发。请问营业税是否可以差额征收?国家税务总局态度;重庆、广东、海南、大连政策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1)营业税差额征税风险风险之二:在建工程转让能否享受差额征收?案例某房地产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项目转让信息平台购买了其他公司一项已经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项目,该公司继续建设完工后对外销售,营
11、业税计税营业额是否应等于销售收入减我公司购买的在建工程原价?国家税务总局态度;青岛、吉林政策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项目转让信息平台购买了其他公司一项在建工程项目,该公司继续建设完工后对外销售,营业额是否应等于销售收入减我公司购买的在建工程原价?国税总局答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二、关于适用税目问题(七)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
12、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它建设项目。三、关于营业额问题(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转让其购置的在建工程建成后销售不动产,可以全部收入减去在建工程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土
13、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1)营业税差额征税风险风险之三:上一环节未征税是否能够差额征收?案例我公司两年前通过法院执行取得债务公司用于抵债的一栋房产,但由于债务公司未开具营业税发票,我公司当时以法院相关判决与法律文书入账,现拟将该房产转让,请问能否享受营业税差额征税?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3号)文件中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上一环节是否已缴纳营业税,均应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十项的有关规定,以全部收入减去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
14、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2011年年初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文件中已将国税函200583号列入失效文件目录。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1)营业税差额征税风险风险之四:投资取得的房产再转让是否可以差额征税?案例我公司2008年接受股东以不动产进行增资,不动产评估价值1000万,以评估报告入账,现准备将其以1500万元转让,请问是否可以营业税差额征收?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1)营业税差额征税风险风险之五:营业税差额征收
15、的扣除项目问题案例我公司于2009年购买写字间2000平方米,总价为3000万元,契税3%为90万元,各项交易费用共40万元,请问再次转让时营业税差额征收的扣除项目应该包括哪些?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计征营业税营业额确认问题的批复 新地税函(2008)300号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计征营业税是否扣除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的请示(乌地税发200811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6号文件关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经研
16、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区局意见: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受让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或转让金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其受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等相关税费不得扣除。”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2)转让方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风险案例我公司从政府取得一块生地,由于特殊原因未进行任何开发即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请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时能否进行加计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文件:(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
17、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3)转让方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风险案例我公司从一家房地产企业转让取得一个开发项目,主体已接近完工,由于资金出现问题,我公司在未继续施工建设的情况下就将该项目再次转让,请问土地增值税清算能否计算加计扣除?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
18、式涉税风险(4)契税征收风险案例甲房地产公司从乙公司通过转让取得工业用地50亩,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一份和补偿协议一份,约定土地转让价格为5000万,补偿协议为2000万,请问甲公司缴纳契税的计税价格为5000万还是7000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无论以协议还是竞价方式出让,契税计税价格均应包括土地出让金、各类安置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在内,而不仅仅是土地出让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文件中,要求必须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计算缴纳契税,且不得扣除前期
19、土地开发成本。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4)契税征收风险案例后来,甲房地产公司又将该土地用途从工业变更为住宅用地,补缴出让金5000万元,是否还需要再次补缴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进行了明确:“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案例甲房地产企业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了每个平方建筑面积150元的市政配套费,税务机关要求就配套费部分补充缴纳
20、契税,请问是否合理?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5)土地使用税征收风险案例我公司2010年从另一家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一块,转让协议为2010年5月8日签署,但7月25日才实际拿到地,最终8月12日才取得新的土地证,我们认为应该按照取得土地证时间作为土地使用税缴纳起点,是否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征用耕地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
21、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6)拆迁补偿涉税风险案例房地产企业甲从工业企业乙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工业用地,由于乙企业土地同土地上的厂房、办公楼不可分割,双方直接签署了不动产转让协议,甲企业支付6000万元(评估报告中土地4000万元,地面建筑物2000万元),取得乙企业厂房、办公楼连同工业用地30亩。土地过户后,甲企业进行了土地用途变更,将工业用地变为住宅用地,并将土地上的厂房、办公楼拆除。请问:厂房和办公楼部分的2000万元能否进入土地成本?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6)拆迁补偿涉税风险案例国有企业甲经营不善,面临改制,拿出企业的
22、一块土地(划拨性质)寻求合作。房地产企业乙同甲签署土地转让协议,愿意向甲企业支付2000万元,用于甲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以换取这块土地。由于是划拨用地,实际操作中先由政府收回划拨用地,再通过招拍挂流程出让给房地产企业乙,由乙缴纳出让金。那么,房地产企业支付给国有企业甲的2000万元究竟是土地转让款还是补偿安置费?甲企业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6)拆迁补偿涉税风险拆迁补偿收入的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
23、(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未将土地交还国家怎么办?承包土地取得补偿怎么办?重庆、广东、福建关于旧城改造中的拆迁补偿营业税政策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6)拆迁补偿涉税风险拆迁补偿收入的土地增值税问题土地增值税条例第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
24、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刚刚下发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实施细则的第11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文件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6)拆迁补偿涉税
25、风险拆迁补偿收入的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关键点之一:政策性搬迁关键点之二:五年关键点之三:重置资产折旧与摊销政策性搬迁收入 非政策性搬迁收入异地重建,重置资产 免征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未重建或重置 缴纳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土地获取阶段财税处理一、购买土地模式3、购买土地模式涉税风险(6)拆迁补偿涉税风险拆迁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文件明确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对拆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企业 纳税 战略 管理 讲义 bhfi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