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民法基础习题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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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调整对象调整对象案例案例1.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期未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案例案例2.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因事先饮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因事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制,将相向而行的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制,将相向而行的路人乙撞死。路人乙撞死。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
2、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案例案例1中甲乡政府虽然处于管理阶层,但是其中甲乡政府虽然处于管理阶层,但是其向乙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向乙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关系中,二者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二者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财产流转关系,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财产流转关系,必须符合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具备民法调整必须符合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具备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征,所以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财产关系的特征,所以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由民法调整。该由民法调整
3、。3案例案例2 2中的法律关系分为三层:中的法律关系分为三层:第一,乙被撞死,乙的近亲属得以甲侵犯乙的生第一,乙被撞死,乙的近亲属得以甲侵犯乙的生命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此时系民事案件,由民命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此时系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法调整。第二,甲违章驾车致乙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二,甲违章驾车致乙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得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由刑得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由刑法调整。法调整。第三,甲酒后驾车,违反第三,甲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此时由行政法调整。得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此时由行政法调整。4案例分析案例分
4、析-基本原则基本原则雇工合同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工伤概不负责”问题:问题:天津市塘沽区张学珍、徐广秋开办新村青年服务站,天津市塘沽区张学珍、徐广秋开办新村青年服务站,于于1985年年6月招雇张国胜(男,月招雇张国胜(男,21岁)为临时工,岁)为临时工,招工登记表中注明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工伤概不负责”。次年。次年11月月17日,该站在天津碱厂拆除旧厂房时,因房梁折落,日,该站在天津碱厂拆除旧厂房时,因房梁折落,造成张国胜左踝关节挫伤,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造成张国胜左踝关节挫伤,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导致因脓毒性败血症而死亡。张国胜生前为治伤用导致因脓毒性败血症而死亡。张国胜生前为
5、治伤用去医疗费去医疗费14 151.15元。为此,张国胜的父母张连起、元。为此,张国胜的父母张连起、焦容兰向雇主张学珍等索赔,张等则以焦容兰向雇主张学珍等索赔,张等则以“工伤概不工伤概不负责负责”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张连起、焦容兰遂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张连起、焦容兰遂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5分析该案中的做法是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并说明理由。6参考答案参考答案该案中该案中“工伤概不负责工伤概不负责”条款违反了宪法和有关劳条款违反了宪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原则,是无效的。是无效的。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已有明
6、文规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张学珍、徐广秋身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张学珍、徐广秋身为雇主,对雇员理应依法给予劳动保护,但他们却为雇主,对雇员理应依法给予劳动保护,但他们却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工伤概不负责”。这种行为。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也严重违反了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也严重违反了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7条所规定的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条所规定的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学理上所说的利益,即学理上所说的“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应属于无原则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效的民事行为。7 1.民事法律关
7、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为内容的社会关系。A解决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B人身关系人身关系C权利义务权利义务D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标准答案:标准答案:c-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8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A财财B物物C行为行为D智力成果智力成果E法人法人标准答案:标准答案:a,b,c,d标准答案:标准答案:c,d,e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8、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A代理人代理人B被代理人被代理人C自然人自然人D其他组织其他组织E法人法人91.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A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C行为内容合法D经过行政机关批准E行为形式合法标准答案:a,b,c,e-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
9、式法律行为标准答案:c11案例分析甲承包本村水库,用来养殖大量鱼苗,一年夏天,连降暴雨暴雨,甲承包的水库蓄洪功能有限,最终被水冲垮。甲水库中放养长大的成鱼全部顺水而下,流入下流乙流入下流乙承包的邻村水库中承包的邻村水库中,当时乙承包水库中的成鱼已经全部捕捞出售,此时该水库中只有乙刚刚放养的部分鱼苗。甲于是要求乙返还甲于是要求乙返还自己水库中流入乙水库中的全部成鱼,乙认为该部分成鱼是自己流入其承包的水库中的,自己没有做任何违法侵权之事,拒绝返还拒绝返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两村干部调解不成,甲将乙诉至该县人民法院。你认为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12参考答案本案例涉及民事法律事实问题。民事法律事
10、实,是民法的基本概念,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并非所有的客观现象都是民事法律事实,都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只有为民法规范规定或承认并能产生民事后果的那些事实才能成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与人的意志有关,也可以无关,但是必须是客观存在,只存在人脑中的主观意识的东西不是民事法律事实,主观意识必须表达于外部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客观社会关系方可。13根据客观现象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指当事人的有意识的社会活动。在本案例中,因为连降暴雨,甲承包水库中的成鱼
11、流入乙承包的水库中,产生了乙的受益行为,对甲而言这是与其自身行为无关的他方当事人行为,这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该事件与民法通则第92条(不当得利的规定)结合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引起甲、乙之间财产关系的变化,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之债。因此,乙应该返还甲因此受到的损失。14 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承)承担民事责任。担民事责任。A被代理人被代理人B代理人代理人C行为人行为人D法人法人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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