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zkz.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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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一节第一节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第一节第一节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n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n狭义的合同变更是当事人不变更而变动合同内容情况。一、合同变更的概念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不变而仅变动合同内容的情况。事人不变而仅变动合同内容的情况。二、合同变更的条件二、合同变更的条件n1、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n2、须依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进行;、须依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进行
2、;n3、必须发生合同内容的变化;、必须发生合同内容的变化;n4、合同变更必须符合约定或法定的形式、合同变更必须符合约定或法定的形式要件要件三、合同变更的效力三、合同变更的效力n1、合同变更部分取代未变更部分,未变、合同变更部分取代未变更部分,未变更部分仍继续有效;更部分仍继续有效;n2、合同变更不具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合同变更不具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n3、合同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合同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权利;n4、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的,
3、推定为未变更。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一、概念一、概念n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将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和标的的情形下,合同关系的主体变更。n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让与)n合同义务转移(债务承担)n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二、债权让与二、债权让与(一)概念(一)概念合同权利让与,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合同权利让与,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合同的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权人通过合同的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二)特征:(二)特征:n1、让与的对象是合同债权;、让与的对象是合同债权;n2、该债权具有可让与性;、该债权具有可让与性;n3、合
4、同主体变化,内容不变;、合同主体变化,内容不变;n4、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基础关系基础关系甲甲乙乙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丙丙n5、可部分或全部转让。、可部分或全部转让。三、要件三、要件n(一)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且债权让(一)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其内容;与不改变其内容;n(二)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二)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n(三)债权具有可让与性。(三)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四、债权让与的通知四、债权让与的通知n(一)通知的原因:公示(一)通知的原因:公示n(二)三种立法例:(二)三种立法例:n1、自由主义:无需债务人同意也无需通、自由主义:无需债务
5、人同意也无需通知;知;n2、严格限制主义:、严格限制主义:民法通则民法通则n3、通知生效主义:、通知生效主义:合同法合同法n(三)何人通知:(三)何人通知:n让与人或曰债权人;让与人或曰债权人;n(四)通知的效果(四)通知的效果是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是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nNO.80: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五、债权让与的效力五、债权让与的效力n(一)对内效力
6、:(一)对内效力:n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人自身的除外n2、让与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让与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n3、让与人的附随义务:告知。、让与人的附随义务:告知。n(二)对外的效力(二)对外的效力n1、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通知;、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通知;n2、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1)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的通知后,应向受)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的通知后,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让人履行债务;(2)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
7、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张。(3)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第三节第三节债务承担债务承担n一、概念一、概念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通过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协议的方式,将其债务与第三人订立协议的方式,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一)债务承担的特征(一)债务承担的特征(1)债务承担是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转)债务承担是第三人与债务人
8、订立转让合同,使第三人承受债务或加入到让合同,使第三人承受债务或加入到合同关系中而成为债务人,该第三人合同关系中而成为债务人,该第三人是债务承担人;是债务承担人;(2)债务承担是一项相对无因行为,即)债务承担是一项相对无因行为,即第三人承担债务是基于某种原因;第三人承担债务是基于某种原因;(3)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一)两种情形:(一)两种情形:n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地位,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债务人地位,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n2、并存的债务
9、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承担合同部分债务的承担方式。系中,承担合同部分债务的承担方式。1、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n(1)生效要件:)生效要件:n须有生效的债务存在;须有生效的债务存在;n债务具有可让与性;债务具有可让与性;n须债权人同意。须债权人同意。(2)效力)效力n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承担人直接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向债权人承担债务;n非专属于原债务人的从义务转移于承非专属于原债务人的从义务转移于承担人,但保证责任不当然转移。担人,但保证责任不当然
10、转移。n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人可以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人可以主张。主张。2、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n(1)生效要件:)生效要件:n须有生效的债务存在;须有生效的债务存在;n债务具有可让与性;债务具有可让与性;(2)效力)效力n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内容不应超过原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内容不应超过原债务的限度;债务的限度;n原债务人和承担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原债务人和承担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责任;n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人可以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人可以主张。主张。n案例案例1:唐某欠王某款项,有欠条一份。:唐某欠王某款项,有欠条一份。2001年年8月,王在某厂遇到唐,向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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