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论vog.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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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产品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质量责任制度。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质量责任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一、产品与产品质量 产品是指人们运用劳动手段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而成,用于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品。它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非商品。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主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有使用价值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它不包括建筑工程和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其具有以下特征:1、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
2、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所谓加工、制作是指改变原材料、毛坯或半成品的形状、性质或表面状态,使之达到规定要求的各种工作的统称。2 2、初级农产品(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等,、初级农产品(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等,例如小麦、鱼等)及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石例如小麦、鱼等)及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石油、原煤、天然气等)不适用该法的规定。但不包括经油、原煤、天然气等)不适用该法的规定。但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过加工的这类产品。3 3、虽然经过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虽然经过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纯为科学研究或为自己使用而加工、制作的产品,不属纯为科学
3、研究或为自己使用而加工、制作的产品,不属于该法调整的范围。于该法调整的范围。4 4、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建设工使用的建、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建设工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该法的规定。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该法的规定。5 5、军工产品不适用该法的规定。、军工产品不适用该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的概念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为满足合理的使用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征的总和。产品质量一般应包括以下性能:(1)功能性,即产品在一定的条件下实现预定目的或规定功能的能力。(2)安全性,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知危害人身、财产和环境的能力。
4、(3)可靠性,即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4)经济性,即最经济地提供使消费者满意的产品质量。(5)可维修性。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特点产品质量法,是指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内容、特性及其所体现的现代经济立法趋势看,它不属于传统的私法,而应属于经济法体系。我国于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在我国原有的一大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西方关于产品责任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产
5、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进行修改,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三、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和立法原则三、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和立法原则(一)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一)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1 1、主体范围:、主体范围:(1)生产者、销售者。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组织和个人。(2)用户、消费者。(3)国家质量管理监督机关2 2、客体范围:、客体范围: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除外情况有:(1)建设工程(2)军工产品的管理、监督办法,另行制定(3)初级产品(未明确规定)。3 3、关系范围:、关系范围:(1)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的关系。
6、(2)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与生产者、销售者的关系。(3)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及其与其他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1、坚持产品质量标准原则。2、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3、贯彻奖优罚劣的管理原则。4、实行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中国产品质量法体系中国产品质量法体系 中国产品质量法体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产品质量的其它法律规范组成。(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基本法;(2)其他法律规范,如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专门法;(3)其他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奉贤齐贤废品收购站(下称齐贤废品收购站)取得生产性废旧金属核准收购单位资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废品收购、废旧金属收购。2002年1月18日,齐贤废品收购站与陈某订立了承包协议,由陈某以齐贤废品收购站的名义与福建省寿宁县斜滩轧钢厂(下称斜滩轧钢厂)签约,约定将斜滩轧钢厂原有废钢坯800多吨折价出让给齐贤废品收购站回炉,以废钢计价每吨1088元。之后,齐贤废品收购站与张家港市丰盛钢铁有限公司(下称丰盛钢铁公司)签约,该批废钢坯由丰盛钢铁公司负责回收利用,每吨1170元。9月26日,该批废钢坯运经霞浦县时
8、被查获。11月25日,福建省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霞浦工商局)作出扣留财物决定。扣留期间,霞浦工商局将该钢坯送往福建省中心检验所进行技术鉴定,鉴定认定该批钢坯属于“地条钢”。2003年11月6日,霞浦工商局据此认定齐贤废品收购站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出霞工商处字(2003)135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已查扣的853吨地条钢,并处罚款80万元。诉讼过程中,经福建省宁德市价格认证中心证明:2002年8、9月期间,宁德市废钢坯回收公司收购价为880元/吨;炼钢厂回炉价为1000-1100元/吨;“地条钢”黑市成交价为1500-1600元/吨;合格钢材成交价为2270
9、元/吨以上。另外,上海市奉贤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金汇工商所分别批复承诺,该批废钢运抵后将派工作人员对其再生利用进行监督。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产业函(2002)156号关于地条钢有关问题的复函和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的鉴定,该批被查扣的废钢坯是质量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地条钢”。依国家经贸委第32号令规定,“地条钢”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属于不合格的钢材。对于“地条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生产、销售、使用和转移。齐贤废品收购站虽系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其在未得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监督,确保“地条钢”当作废品回炉之前,擅自收买“地条钢”的行为违
10、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规定。据此,依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维持被告霞浦县工商局霞工商处(2003)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一审判决后,齐贤废品收购站不服,向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地条钢虽属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如果确实是将其作为废钢铁加以回收和处理,不能视为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销售行为,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齐贤废品收购站虽然有收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地条钢”的行为,但霞浦县工商局认定齐贤废品收购站的行为是产品销售行为,证据不足,对该
11、行为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改判。据此,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2目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霞浦县人民法院(2004)霞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撤销霞浦县工商局作出的霞工商处(2003)135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二节第二节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制度的统称。构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制度的统称。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
12、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政区域内的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管理工作。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1、产品质量认证的概念 产品质量认
13、证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2、产品质量认证的法律依据是:国家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国家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认证标准 第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二,我国名、特产品,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第三,对于我国和国外认证机构签订了双边、多边认证合作协议的产品,依据协议中规定的标准。(2)认证原则 企业自愿申请认证的原则。(3)认证机构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由其授权的部门。(4)认证形式 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
14、认证;产品质量合格认证。对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和达到某一水平的认证。(5)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是由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设计,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发布的一种专用标志。国际上比较著名的认证标志有:英国的风筝标志、德国的VDE标志、美国的UL标志;中国的认证标志有:长城认证标志、PRC认证标志、方圆认证标志。(6)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前者认证的对象是某种特定的产品;后者认证的对象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综合能力。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1、认证对象。2、认证依据。3、认证方式。4、认证种类。5、认证原则。6、认证的条件、程序。7、认证的法律后果。企业企业认证申请
15、认证申请(产品产品)认证机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 1、申请主体:企业;2、认证主体:认证机构 3、认证对象:产品质量,实质是产品;4、认证原则:自愿原则;例外:强制认证;5、认证依据:6、认证种类: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7、认证程序:申请企业审查产品检验审批。(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概念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或由他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通过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16、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法律依据是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认证程序是:(1)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请质量体系认证;(2)认证机构接受企业申请;(3)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法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目的 (1)在合同的条件下,是为了提高供方的质量信誉,向需方提供质量担保,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2)在非合同的条件下,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目标。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GB/TI9000ISO9000系列国家标准。该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采用的I
17、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企业 审核、评定审核、评定认证申请认证申请 认证机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 1、申请主体:企业;2、认证主体:认证机构;3、认证对象:企业质量体系;4、认证原则:自愿原则;5、认证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6、认证目的和意义:7、认证程序:(三)标准化管理制度(三)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是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标准化主要是对科学、技术与经济领域内重复应用的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的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这两大方面 根据
18、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1、产品质量应符合一定的标准;2、产品均应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四)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四)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是指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国家监督是指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1、抽查的对象(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
19、3)用户、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2、监督抽查的组织 中央,监督检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地方,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内组织监督检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法律的规定执行。3 3、抽查的样品、抽查的样品 抽查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由被抽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4 4、抽查规则、抽查规则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
20、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对抽检产品检验,禁止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捡,由受理复捡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捡结论。复捡合格的,不再收取检验费;复捡不合格的,应当缴纳检验费。三、产品质量监督制度三、
21、产品质量监督制度产品质量监督,从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社会、用户、消费者以及企业自身等,对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所做的检验、检查、评价、措施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产品质量监督可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和途径:产品质量监督可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和途径:1、企业监督。指企业内部自检和互检。有:劳动者自检;生产过程互检;专职检验。2、社会监督。包括:用户、消费者监督;社会组织监督;新闻媒介监督等。3、国家监督。包括:专职监督;综合监督。第三节第三节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量责任和义务(一)对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二)遵守质量表示制度 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产品
22、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相应予以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此外,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三)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 生
23、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2001年4月,北京市某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一家商场的商品进行检查时,怀疑该商场经销的18K金镶嵌黄晶宝石戒指含有杂质。该商场经理称,这种18K金镶嵌黄晶宝石戒指共有24枚,是北京宏兴实业有限公司从湖南顺发首饰厂
24、购进的,北京宏兴实业有限公司告诉商场,购货时商品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只是在中途运输时丢失了。商场相信并以每枚700元价格销售,目前已卖出4枚,还剩下20枚戒指。于是,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将剩下的20枚戒指送国家地矿部宝石监测中心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该黄晶的折射率不合格,中间掺杂有玻璃物质,属不合格产品。于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对进货方北京宏兴有限公司和驻京湖南顺发手饰厂办事处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湖南顺发首饰厂承认该批戒指中的黄晶是用碎黄晶和碎玻璃合成加工而成,用回扣的方式进货给北京宏兴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宏兴实业有限公司则向商场谎报产品属检验合格的产品,只是在运输中将检验合格证书丢失。质量
25、监督管理部门最后作出了如下处理:责令商场对剩下的20枚不合格戒指按次等品出售,并没收销售所得;对北京宏兴实业公司处以罚款;对湖南顺发首饰厂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2001年12月,北京海淀区一位老人过70大寿时,儿孙们给他买了一条安徽省桐城某家电厂生产的电热毯,送给老人祝寿。正巧当晚大雪纷飞,气温骤然降至零下。晚11时,大儿子为老人铺好电热毯,安顿老人安然入梦。第二天,大儿子起床后闻到老人屋里传出刺鼻的焦味,他急忙叫醒众人,撞开门,只见满屋浓烟滚滚,老人躺在床上已死去,全身烧焦,屋内物品均化为灰烬。案发后,海淀区技术监督部门对电热毯进行了质量监督检验。检验发现电热毯有7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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