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上)bpop.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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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上(上)目的要求目的要求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合同的概念与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合同的概念与功能,对主要的合同分类应予把握。功能,对主要的合同分类应予把握。对合同自由原则与合同相对性原则应对合同自由原则与合同相对性原则应有深刻理解。此外对合同法的特征与有深刻理解。此外对合同法的特征与适用也应有一定理解。适用也应有一定理解。重点、难点重点、难点合同的功能合同的功能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相合同相对性原则对性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概述合同概述n n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称契约,是两个以上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称契约,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
2、权利义务的双方或多方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的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n n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n n合同概念:合同概念:我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条第条规定: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n n法律特征法律特征1.合同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2.合同以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合同以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系为内容;3.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
3、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关系合同关系n n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n n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即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的义务,即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n n合同关系的客体合同关系的客体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关系中债权与债务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是一定的行为,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是一定的行为,如运输合同是运输行为,买卖合同是交付
4、如运输合同是运输行为,买卖合同是交付行为等。行为等。关于合同法关于合同法n n合同法的合同法的概念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总称。n n合同法的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以财产为调整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是以财产为调整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5、,不适用合同法。不适用合同法。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一一)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1 1、典型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典型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规定了定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15类合同以类合同以及海商法保险法等单行法确认的合同。及海商法保险法等单行法确认的合同。合同的有名化、类型化的意义在于:(合同的有名化、类型化的意义在于:(1 1)以任意规范补充当事人约定之可能不完备;以任意规范补充当事人约定之可能不完备;(2 2)以强行规范保护当事人一方的利益;)以强行规范保护当事人一方的利益;2 2、非典型合同(无名
6、合同):指法律未特别规、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指法律未特别规定而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定而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3 3、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124124条:条:(1)1)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2 2)参照适)参照适用合同法分则、单行法最相类似的规定。如用合同法分则、单行法最相类似的规定。如 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 借用合同参照租赁合同规则。借用合同参照租赁合同规则。借用合同参照租赁合同规则。借用合同参照租赁合同规则。例: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例: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例:甲、
7、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例: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A.A.A.属于无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B.B.B.B.属于实践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C.C.C.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D.D.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
8、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二二二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 1 1 1、分类标准:以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分类标准:以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分类标准:以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分类标准:以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 2 2 2 2、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义务的牵连性;、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义务的牵连性;、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义务的牵连性;、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义务的牵连性;双务合同是指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单务
9、合同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双务合同是指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双务合同是指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双务合同是指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双务合同为合同常态,单务合同为合同异态。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双务合同为合同常态,单务合同为合同异态。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双务合同为合同常态,单务合同为合同异态。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双务合同为合同常态,单务合同为合同异态。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1 1 1 1)履行抗辩权仅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仅发生在
10、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仅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仅发生在双务合同中(66-6966-6966-6966-69条)条)条)条)(2 2 2 2)合同被解除、确认无效、被撤销时,双务合同存在于双方互)合同被解除、确认无效、被撤销时,双务合同存在于双方互)合同被解除、确认无效、被撤销时,双务合同存在于双方互)合同被解除、确认无效、被撤销时,双务合同存在于双方互为返还给付问题(为返还给付问题(为返还给付问题(为返还给付问题(56565656条),单务合同不存在对待给付及返还问题。条),单务合同不存在对待给付及返还问题。条),单务合同不存在对待给付及返还问题。条),单务合同不存在对待给付及返还问
11、题。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三三三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 1 1 1、以合同成立或效力是否应为对待或对价给付为标、以合同成立或效力是否应为对待或对价给付为标、以合同成立或效力是否应为对待或对价给付为标、以合同成立或效力是否应为对待或对价给付为标准。现代法上以有偿合同为常态,以无偿合同为异态。准。现代法上以有偿合同为常态,以无偿合同为异态。准。现代法上以有偿合同为常态,以无偿合同为异态。准。现代法上以有偿合同为常态,以无偿合同为异态。2 2 2 2、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 (1 1 1
12、 1)如双方义务互为对价关系,则合同既为有偿又)如双方义务互为对价关系,则合同既为有偿又)如双方义务互为对价关系,则合同既为有偿又)如双方义务互为对价关系,则合同既为有偿又为双务合同,如买卖;若仅给付标的为对价关系者,则为双务合同,如买卖;若仅给付标的为对价关系者,则为双务合同,如买卖;若仅给付标的为对价关系者,则为双务合同,如买卖;若仅给付标的为对价关系者,则为有偿而非双务合同,如附利息的消费借贷合同。为有偿而非双务合同,如附利息的消费借贷合同。为有偿而非双务合同,如附利息的消费借贷合同。为有偿而非双务合同,如附利息的消费借贷合同。(2 2 2 2)有偿的代价虽不确定,仍不失为有偿合同性质,
13、)有偿的代价虽不确定,仍不失为有偿合同性质,)有偿的代价虽不确定,仍不失为有偿合同性质,)有偿的代价虽不确定,仍不失为有偿合同性质,如隐名合伙合同;如隐名合伙合同;如隐名合伙合同;如隐名合伙合同;(3 3 3 3)虽负有义务但双方给付无对价关系的,如附负担)虽负有义务但双方给付无对价关系的,如附负担)虽负有义务但双方给付无对价关系的,如附负担)虽负有义务但双方给付无对价关系的,如附负担赠与合同,仍为无偿,而非有偿;双方给付如无牵连的赠与合同,仍为无偿,而非有偿;双方给付如无牵连的赠与合同,仍为无偿,而非有偿;双方给付如无牵连的赠与合同,仍为无偿,而非有偿;双方给付如无牵连的 对价关系,亦非有偿
14、,如拾得遗失物给予报酬对价关系,亦非有偿,如拾得遗失物给予报酬对价关系,亦非有偿,如拾得遗失物给予报酬对价关系,亦非有偿,如拾得遗失物给予报酬 ;公认的无偿合同有(公认的无偿合同有(公认的无偿合同有(公认的无偿合同有(1 1 1 1)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2 2 2 2)借用合同()借用合同()借用合同()借用合同(3 3 3 3)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 以下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但若当事人无特别约以下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但若当事人无特别约以下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但若当事人无特别约以下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但若当事人无
15、特别约定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上推定为无偿(定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上推定为无偿(定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上推定为无偿(定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上推定为无偿(1 1 1 1)委托合)委托合)委托合)委托合同同同同 (2 2 2 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 (3 3 3 3)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例:甲、乙为兄弟,甲借乙人民币例:甲、乙为兄弟,甲借乙人民币例:甲、乙为兄弟,甲借乙人民币例:甲、乙为兄弟,甲借乙人民币1 1 1 1万元,约定年息万元,约定年息万元,约定年息万元,约定年息800800800800元。问:
16、甲、乙的借款合同是:元。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元。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元。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A.A.A.A.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有偿合同 B.B.B.B.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无偿合同 C.C.C.C.单务合同单务合同单务合同单务合同 D.D.D.D.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四四四四)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1 1 1 1、诺成性合同(不要物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诺成性合同(不要物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诺成性合同(不要物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诺成性合同(不要物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
17、,就能成立的合同;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2 2 2 2、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现代法上,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现代法上,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现代法上,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现代法上,以诺成合同为常态,以实践合同为异态,以诺成合同为常态,以实践合同为异态,以诺成合同为常态,以实践合同为异态,以诺成合同为
18、常态,以实践合同为异态,以下合同为实以下合同为实以下合同为实以下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践性合同:(践性合同:(践性合同:(1 1 1 1)动产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2 2 2 2)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合同(3 3 3 3)借)借)借)借用合同(用合同(用合同(用合同(4 4 4 4)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5 5 5 5)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 注注注注意:赠与合同属诺成合同,不要混淆。意:赠与合同属诺成合同,不要混淆。意:赠与合同属诺成合同,不要混淆。意
19、:赠与合同属诺成合同,不要混淆。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五)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五)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五)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五)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以是否贯彻合同的相对性,也即合同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以是否贯彻合同的相对性,也即合同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以是否贯彻合同的相对性,也即合同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以是否贯彻合同的相对性,也即合同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人为标准,合同可以区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人为标准,合同可以区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人为标准,合同可以区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人为标准,合同可以区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1.1.束己合同束己合同束己合同束己合同,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合同中约定的权
20、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合同中约定的权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合同中约定的权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享有和承担,而不能及于利义务关系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享有和承担,而不能及于利义务关系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享有和承担,而不能及于利义务关系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享有和承担,而不能及于第三人的合同。多数合同属此。第三人的合同。多数合同属此。第三人的合同。多数合同属此。第三人的合同。多数合同属此。2.2.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在合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在合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在合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
21、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义务的合同。包括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义务的合同。包括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义务的合同。包括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义务的合同。包括:(1 1)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的合同。(合同权利,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的合同。(合同权利,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的合同。(合同权利,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的合同。(合同法第同法第同法第同法第6464条
22、)条)条)条)(2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指缔约人在合同中约定,:是指缔约人在合同中约定,:是指缔约人在合同中约定,:是指缔约人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合同责权人履行义务的合同。(合同法第由第三人向合同责权人履行义务的合同。(合同法第由第三人向合同责权人履行义务的合同。(合同法第由第三人向合同责权人履行义务的合同。(合同法第6565条)条)条)条)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六)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六)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区分标准:以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是区分标准:以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否确定为标准。确定合同:
23、是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就确定合同:是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就已经确定的合同。一般的合同均为确定合同。已经确定的合同。一般的合同均为确定合同。射幸合同:是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并射幸合同:是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并不确定,而是要取决于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偶然不确定,而是要取决于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偶然事故的合同。例如:保险合同、抽奖合同、博彩事故的合同。例如:保险合同、抽奖合同、博彩合同。射幸合同除法律特别承认的以外,均属非合同。射幸合同除法律特别承认的以外,均属非法。法。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七)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七)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七)一时性合同与
24、继续性合同(七)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如雇佣如雇佣如雇佣如雇佣/劳动合同、租赁劳动合同、租赁劳动合同、租赁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合伙合同、供应水电热力的合同)合同、仓储合同、合伙合同、供应水电热力的合同)合同、仓储合同、合伙合同、供应水电热力的合同)合同、仓储合同、合伙合同、供应水电热力的合同)(八)(八)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九)主合同与从合同(九)主合同与从合同(九)主合同与从合同(九)主合同与从合同(十)本约与预约(十)本约与预约(十)本约与预约(十)本约与预约1 1 1 1、分类标准:以两个合同相互间是否具有手段和目
25、的的、分类标准:以两个合同相互间是否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分类标准:以两个合同相互间是否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分类标准:以两个合同相互间是否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即合同相关性的内容为标准。关系,即合同相关性的内容为标准。关系,即合同相关性的内容为标准。关系,即合同相关性的内容为标准。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因履行预约而订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因履行预约而订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因履行预约而订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因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预约以订立本约为其给付内容。立的合同为本约。预约以订立本约为其给付内容。立的合同为本约。预约以订立本约为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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