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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料来源产品质量监督制度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主讲内容:主讲内容:1.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及时效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及时效2.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义务3.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4.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体系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体系5.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及时效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及时效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于销售的产品。产品质量法的诉讼时效产品质量法的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
2、时效期间为间为2年,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年,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丧失。年丧失。2.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义务2.1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2.2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2.1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生产者对产品标识的义务生产者对产品标识的义务生产者的产品包装义务生产者的产品包装义务生产者应遵守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的义务生产者应遵守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的义务 作为一个消费者作为一个消费者,请问您期望生产企业应请问您
3、期望生产企业应负哪些产品质量义务负哪些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第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第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要求;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要求;第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第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第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第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
4、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量状况。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依据包括:生产者的明示担保义务生产者的明示担保义务所谓明示担保是指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所谓明示担保是指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的一种明示的声明或陈述的一种明示的声明或陈述。明示担保也是生产者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表示明示担保也是生产者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表示。生产者的默示担保义务生产者的默示担保义务默示担保,即产品制造者虽然没有作出明示的说明,他也应担保其产品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使用性能、一般的效用效用、具有平均的品质品质、
5、适合某一特定用途特定用途且不含有隐蔽缺陷。默示担保可以分为两类:适销性默示担保和符合特殊用途的默示担保。产品标识是用于识别产品或其特征、特性的各种表述和指示的统称,它附在产品上或其包装上,为用户、消费者提供了有关的产品信息,具有指导消费和选购的作用。生产者产品标识的义务生产者产品标识的义务生产者的产品包装义务生产者的产品包装义务产品质量法规定:“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应要求,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生产者的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不得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伪
6、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产地、伪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义务。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义务。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2.2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的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的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对产品标识的义务销售者对产品标识的义务销
7、售者的产品包装义务销售者的产品包装义务销售者应遵守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的义销售者应遵守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的义务务销售者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是指保持产,是指保持产品在通常保养条件下,产品应保持或品在通常保养条件下,产品应保持或达到的质量要求。达到的质量要求。销售者的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的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供需双方根据合同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供需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检查、验明供应产品的质量,以分清约定,检查、验明供应产品的质量,以分清双方责任的一项制度。双方责任的一项制度。关于提出异议的
8、期限。关于提出异议的期限。法律规定:有合同约定的,在合同约定期法律规定:有合同约定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在货物到达后限内提出异议,或者在货物到达后10天内提天内提出异议;需要安装运行才能发现质量问题的,出异议;需要安装运行才能发现质量问题的,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需方应当从产品运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需方应当从产品运转之日起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个月内提出异议。销售者应遵守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的义务销售者应遵守产品质量禁止性规范的义务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
9、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义务。名、厂址的义务。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量标志。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5)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案例讨论1:某学校本科生刘某运动完后,即到附近一家食品店购某学校本科生刘某运动完后,即到附近一家食品店购买食物。该食品店门口挂了一个纸牌:买食物。该食品店门口挂了一个纸牌:“本店清仓,本店清仓,有过期食品,有过期食品,特价
10、处理特价处理”。刘某便问该食品店,店。刘某便问该食品店,店主告知肯定未变质,但食品不能给予保证。刘某买了主告知肯定未变质,但食品不能给予保证。刘某买了大量的方便面回到寝室,并发给全寝室每人一包,大大量的方便面回到寝室,并发给全寝室每人一包,大家兴致勃勃地泡食。不料一个小时后,刘某便腹泻,家兴致勃勃地泡食。不料一个小时后,刘某便腹泻,接着,全寝室均发生类似事件。接着,全寝室均发生类似事件。在严重的腹泻情况在严重的腹泻情况下,学生先后被送到医院急诊。事发后,根据学生介下,学生先后被送到医院急诊。事发后,根据学生介绍的情况,学校找到了该食品店。该食品店承认方便绍的情况,学校找到了该食品店。该食品店承
11、认方便面系其卖出,但卖出时已告知购买者该批食品属过期面系其卖出,但卖出时已告知购买者该批食品属过期处理货,一切责任由购买者自负。处理货,一切责任由购买者自负。请问请问:食品店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食品店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刘某等能否获得赔偿刘某等能否获得赔偿?3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违反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质量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产品质量行政责任产品质量行政责任责令停止
12、生产;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销售;责令停止销售;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没收产品;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款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违约责任产品质量责任的判定依据产品质量责任的判定依据默示担保条件。明示担保条件。产品存在缺陷。什么是产品缺陷?u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的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u危险产品危险产品=缺陷产品?缺陷产品?产品缺陷认定标准: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
13、瑕疵、产品缺陷与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瑕疵、产品缺陷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区别u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不合格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u 产品的瑕疵产品的瑕疵是指产品存在不符合规定或者通用的质量要求的情形,或者影响使用效果、产品价格等方面的情况。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是看该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是看该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和符合标准;危险和符合标准;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瑕疵是看该产品是否具备通常应当具备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瑕疵是看该产品是否具备通常应当具备的使用性、效用性以及其它约定的品质。的使用性、效用性以及其它约定
14、的品质。判断某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依据的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判断某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依据的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人的约定。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构成要件:(1)产品存在缺陷。(2)存在损害事实。即因产品存在缺陷已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3)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是由于产品缺陷造成的,即二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生产者则应承担产品责任。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有几种形式?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有几种形式?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有什么不同?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有什么不同?侧重点不同;二者所引起的责任不同;能否进入流通领域不同;索赔对象不同;时效不同。
15、生产者可以免责的法定情形有那些?生产者可以免责的法定情形有那些?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永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案例刘某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勤杂人员,每天负责公司里的清洁工作。一天,她偶然得知公司里目前正在研发一种除雀斑的产品,对遗传的顽固性雀班非常有效,于是她趁人不注意偷拿了一瓶,送给了其好友李某。李某使用后三天皮肤严重灼伤,一时之间原本清秀的一张脸变得惨不忍睹。活泼开朗的李某从此郁郁寡欢,终日不肯出门,在朋友指点下,李某于是以该化妆品公司为被告提出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各类损失共计3.8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该化妆品正处于开
16、发、实验阶段,其性能尚不稳定,各项质量指标正处于检测过程中,还不具备供市场销售的品质条件,刘某偷拿时也不知道产品是正待实验的样品。请问:化妆品公司应不应该承担产品责任?案例讨论案例讨论2:人身伤害依法应赔偿:人身伤害依法应赔偿案情:1998年元月28日下午,原告肖威到被告陈红、黄先荣夫妇经营的“春春商店”购买了一种无商标、无厂家、无警示标志、无产品合格证的鞭炮五个。随后到鲤鱼江中医院大门旁边的钓鱼池燃放。当肖威燃放第二个鞭炮时,来不及外扔,鞭炮在手中爆炸,肖威的左手当场被扎伤,五指残缺,裸露掌骨、肌腱,经他人帮忙送鲤鱼江中医院抢救治疗,肖威的左手掌被锯掉,住院15天,花医疗费2708.74元。
17、1998年2月4日,肖威的监护人向资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同资兴市技术监督局、鲤鱼江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派出所从“春春商店”查出了同类鞭炮。2月24日,经资兴市人民法院法医学鉴定,肖威左手自腕部确实构成五级伤残。3月2日,消协委托郴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被告陈红、黄先荣店内与致伤鞭炮同类的产品进行检验,结果为该产品系致命不合格产品。因经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未果,原告遂于1998年3月6日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者陈红、黄先荣赔偿损失8万元。案例2续资兴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除查明了上事实外,还查明鞭炮流向为:零售商:陈红、黄先荣批发商:邱平雁批发商:谢跃辉生
18、产商:谢发林案例2续诉讼诉讼:原告:肖威,男,1975年1月2日出生。法定代理人:肖学威,系肖威之父。被告:陈红,女,26岁,个体工商户。被告:黄先荣,男,30岁,个体工商户,系陈红之丈夫。被告:邱平雁,女,34岁,居民。被告:谢跃辉,男,33岁,个体工商户。被告:谢发林,男,46岁,农民。案例2续:审判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肖威因鞭炮质量不合格而受伤致残,理应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肖威因鞭炮质量不合格而受伤致残,理应获得赔偿。本案中谢发林生产和销售不合格获得赔偿。本案中谢发林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三无三无鞭炮,是导致肖威鞭炮,是导致肖威受伤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陈红、黄先荣在经营当中,将
19、不合格受伤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陈红、黄先荣在经营当中,将不合格鞭炮直接销给未成年的肖威,在本案中负有一定的责任;谢跃辉经营杂鞭炮直接销给未成年的肖威,在本案中负有一定的责任;谢跃辉经营杂货店,明知所进鞭炮是货店,明知所进鞭炮是三无三无产品,仍然经营;邱平雁亦公开销售该不产品,仍然经营;邱平雁亦公开销售该不合格的鞭炮,其进货销售是均属违法行为,对本案的发生均负有相应的合格的鞭炮,其进货销售是均属违法行为,对本案的发生均负有相应的责任。肖威年仅责任。肖威年仅13岁,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对伤害后果亦负责有监岁,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对伤害后果亦负责有监护责任。原告请求赔偿的损失金额为护责任。原告
20、请求赔偿的损失金额为8万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应万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应予支持。根据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该院于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年6月月25日判决如下:日判决如下:原告肖威燃放不合格鞭炮爆炸受伤致残,其医疗费、护理费、残废生原告肖威燃放不合格鞭炮爆炸受伤致残,其医疗费、护理费、残废生活补助费、精
21、神损害费计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费计8万元,由陈红、黄先荣赔偿万元,由陈红、黄先荣赔偿20;邱平雁赔;邱平雁赔偿偿15;谢跃辉赔偿;谢跃辉赔偿15;谢发林赔偿;谢发林赔偿35;原告的监护人负担;原告的监护人负担15。讨论:问题问题1:根据: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本案涉及,本案涉及产品质量义务有那些?产品质量义务有那些?问题问题2:根据: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这起案件,这起案件消费者可向那些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消费者可向那些人主张自己的权利?问题问题3:当事人确定是否合理?监护人有过错是否合理?责任分担是否合理?问题问题4: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赔偿范围一般伤害的赔偿范围包
22、括医疗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费和陪护费。误工损失费和陪护费。致人残疾的赔偿范围除上述一般伤害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外,还应包括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残废者自助工具费、残废者伤前抚养的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残废者自助工具费、残废者伤前抚养的人的抚养费、残废者护理费、医疗依赖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人的抚养费、残废者护理费、医疗依赖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如果受害人是在医院经过一段时间抢救治疗后死亡的,赔偿的范围除一般伤害所列的各项费用以外,加上丧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扶养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如
23、果是事故直接导致死亡的,赔偿的范围只包括丧葬费、死亡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等范围。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和第42条分别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应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一些地方性法规也初步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讨论讨论3:受赠产品责任如何确定?:受赠产品责任如何确定?江某与陈某是居住在同一矿区宿舍的老邻居。年月初,陈某迁往新居,搬家时,家中一台英寸彩电不准备搬走。这台彩电陈某已使用年,但图像、声音仍然很好。考虑到江某家中生活困难,一直使用英寸黑白电视,陈某欲将该台彩电送给江某。在陈某详细
24、介绍了这台彩电的使用年限和性能后,并经亲眼察验,江某留下了陈某的英寸彩电。年月初,这台彩电在使用过程中突然爆炸,将正在看电视的江某炸伤,并毁坏了部分家具。双方就此产生争执,江某向法院起诉,称被告陈某没有告知彩电可能发生爆炸,致使其接受彩电,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问:陈某应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讨论:销售者免责或减轻责任条件有那些?销售者免责或减轻责任条件有那些?受害人对损害的产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害人非正常使用或者错误使用产品。产品的缺陷由他人造成。受害人的同意。受害人具有特殊敏感性或者过敏。超过诉讼时效或请求权时效。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遵循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产品质量刑
25、事责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4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体系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体系计量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体系技术监督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5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5.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含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地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代表政府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质量检查活动。5.2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所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所谓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所谓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5.3实施产品
26、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应当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为判定依据,未制定标准的,以国家有关规定或要求为判定依据。产品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既无标准,又无有关规定或要求的,以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实物样品、产品标识表明的质量指标和质量状况为判定依据。5.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指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管理,按季度组织对一些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按期发布有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公报。是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主要方式。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27、检疫总局针对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组织全国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是按照统一质量监督的产品、统一质量监督的标准、统一质量监督的检验方法、统一质量监督的判定准则和统一质量监督结果的汇总原则,对某些产品生产者普遍开展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是指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业主管部门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重要产品所进行的连续性的产品质量监控。5.5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5.5.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规划和组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规划和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组织;负责制定全国产品
28、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审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性监督检查计划;协调省一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规定执行。禁止产品质检部门禁止产品质检部门,其他国家机关及产品质量检其他国家机关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验机构向社会推荐产品或参与产品经营活动推荐产品或参与产品经营活动.5.5.2避免重复监督检查避免重复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5.5.3对
29、拒检企业的处理对拒检企业的处理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拒绝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5.5.4关于复检的处理关于复检的处理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被检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申请复检。申请复检的时间是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受理复检申请的部门是组织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而不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复检结论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做出。5.5.5取消产品质量监督免检制度取消产品质量监督免检制度规定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的,以及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经规定的程序批准,予以免除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免检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检查。2008年国务院取消食品免检制度年国务院取消食品免检制度5.5.6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经费和样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经费和样品产品质量法规定,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但是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监督抽查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抽查产品的样品由生产企业无偿提供。因此,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样品一直是由企业无偿提供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