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与案件办理2578.pptx
《[精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与案件办理2578.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与案件办理2578.pptx(10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与案件办理 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总队 黄思平1主讲内容第一讲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第二讲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第三讲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中常见的法律时限第四讲 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 第五讲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第六讲 案例分析2第一讲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二、一般程序 三、听证程序 3 首先介绍一宗行政程序不当引发行政复议的案例 案情:某市某化工厂因向江河排污,造成水污染事件,法定代表人为此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在停产停业期间,该厂又偷偷生产,并向江河排污,当地安全监管局接到举报后,马上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在下整改指令书同时,暂扣了该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思考:该市安全监管局的行政行为为什么会引发行政复议?4 分析:显而易见,该安全监管局的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因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属行政处罚,仅下整改指令书是不能实现这一目的,而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走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等法定程序。5 行政处罚程序由行政处罚的步骤、方式、时间和顺序所构成,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遵守这些程序制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行为。6简易程序 即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对案情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安全生产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处罚所采用的程序。一、适用条件(一)符合法定的处罚
3、种类和幅度。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二)违法事实确凿。即违法事实简单、清楚,执法人员无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即可当场确认违法行为存在;(三)法律依据明确、具体。即该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行政处罚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的;实施简易程序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要件7 二、实施步骤(一)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2.现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记明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情节、后果,由当事人签名或者押印;3.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84.听取
4、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6.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文书送达回执,并当场交付当事人签名或者押印,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押印的,应当注明情况,并由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签名或者押印。9(二)收缴罚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当场收缴罚款,同时向当事人出具收据,并于二日内交本部门财务机构,财务机构应于收到罚款二日内缴付指定银行:(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
5、,经当事人提出,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3.依法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10(三)告知当事人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并在5日内报所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11一般程序 适用于依据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二、实施步骤(一)立案 1.立案应符合下列条件:有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属于安全监管部门主管范围;属于本安全监管部门地域管辖范围;有明确的当事人;12 2.办理立案手续 填写立案审批表,载明下列事项: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的基本
6、情况;承办人意见,应签署两名承办人的姓名和申请立案的时间,同时附上相关材料;由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之日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13 3.指定调查人员 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人员应当回避:(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派出其进行调查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决定。进行调查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回避决定作出之前,承办案
7、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14(二)调查取证 1.调查取证应当查明以下事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是否存在;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当事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的情形;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调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对收集的证据予以审查、核实,确保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15 2.调查取证的程序(1)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2)向当事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3)遵循回避的规定(4)制作询问笔录、检查记录(5)全面客观收集证据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计算机数据;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检验、检测、
8、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检查记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作为证据的其他资料。(6)证据保存-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复制16 3.调查取证的方法(1)调查询问(2)现场检查(3)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 复制原始凭证,应当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和原始凭证存放的单位及其处所,并由出具证据的人员签名或者单位盖章。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还应符合下列要求-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制作对象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17(4)抽样取证 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收集证据时,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抽样取证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签名或者押印;抽样取证凭证要送达当事人;必要时
9、,请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5)查封、扣押 前提-适用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转移证据的。程序-经领导批准;通知物品持有人查点确认被查封、扣押物品;开列被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物品持有人、物品保管人,一份附卷备查。18(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前提-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程序-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签名或者押印,并送达当事人;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应当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
10、存。19(7)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 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当事人拒绝在勘验笔录上签名或者押印确认的,可由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签名或者押印予以确认,确保证据的效力。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20(三)案件审理 1.案审基本程序(1)主持人宣布案由;(2)执法监察机构介绍案情及提出拟处理意见;(3)法制机构介绍听证情况及提出拟处理意见;(4)案审委(办)成员审议案情,形成案件处理意见;(5)主持人宣布集体审议意见;(6)各案审委(办)成员审核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无误后,分别在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21
11、2.案件审理内容(1)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2)违法主体是否准确是否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2 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
12、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23(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4)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客观,证据之间能否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得出的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5)定性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7)提出的处理意见是否适当;(8)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9)执法文书的填写是否正确;(10
13、)有无遗漏的违法行为和当事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11)案审委(办)认为应当进行审理的其他事项。24 3.审理决定 案审委(办)对案件进行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2)调查证据不足或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25 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应从重处罚的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
14、产经营单位安全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执法人员的。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合安监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应给予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26(四)处罚告知 1.行政处罚告知 2.听证告知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3.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1)必
15、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27(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六)处罚决定送达 送达-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行为。1、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公告送达 向当事人送达其他执法文书的,也适用上述的送达原则。28 2、送达的方法(1)行政处罚文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2)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3)受送达人是个人的,本人不在时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29(4)
16、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5)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6)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挂号邮寄送达,也可委托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代为送达;30(7)当事人拒绝接收的,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有关人员到场,注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当事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即视为送达;(8)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注明原因和经过。31(七)行政处罚决定
17、的执行 1.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采取下列措施:(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销毁物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须经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安监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32 4.将查封、扣押的物品拍卖抵缴罚款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应当制作清单。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6.执法人员应当将当场收缴的罚款,在2天内交至行政
18、机关,行政机关在2天内交至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7.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33(八)备案 1.县(区)局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10日内报市局备案。2.市局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10日内报省局备案。3.省局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
19、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10日内报国家总局备案。4.对上级安监局交办的案件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决定行政处罚的安监局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上级安监局备案。34(九)结案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案件执行完毕后,填写结案审批表交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审核后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结案归档。35听证程序 一、适用条件 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责令停产停业;3.
20、吊销有关许可证;4.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5.较大数额罚款。36 二、实施步骤 1.听证会组成人员和参加人员 2.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3.听证会程序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听证会举行前,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是否到会,宣布听证纪律。37(2)听证会开始时,由听证主持人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听证会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在听证会调查阶段,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案件调查人员可以向当事人提问。当事人可以向案件调查人员提问。38(4)在听证会辩论阶段
21、,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下,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和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5)听证主持人在宣布申辩终结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4.听证报告39 5.中止听证、终止听证和听证期限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告知送达后3 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延期听证、中止听证外,听证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之日起30 日内结束。4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受理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当场行政处罚送达执行备案结案立卷归档案件审理事先告知陈述申
22、辩处罚决定送达执行备案结案立卷归档一次审理二次审理陈述申辩事先告知听证2009年8月制简易程序案 一般程序案 听证程序案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立案41第二讲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一、案件受理(一)案件来源 1.举报投诉 2.日常监管 3.交办移送报请 4.其他来源42(二)受理登记 在受理案件线索时,要详细记录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举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企业地点、规模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等有关情况。如实登记举报投诉情况,并将案件线索按年、月、日编排序号登记清楚。43(三)梳理甄别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确认案情是否清楚,是否需要
23、举报人补充材料;二是分析案件线索的内容,审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确定是否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44 三是分析被举报人(企业)的基本情况和情节,确定属于哪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四是分析了解被举报人有没有逃逸、逃避执法的可能,被举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其紧急程度,以便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危害社会和妨碍办案的情况发生。45(四)拟办建议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对案件的梳理甄别情况,按照管辖范围和权限以及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对该案件提出是否进行明查暗访或移送有关部门或交办下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相关拟办建议,及时办理和分流案件。46(五)建档立卷 在受理案件过程中,要
24、及时对案件相关资料进行建档立卷、登记造册,并做好统计工作。归档内容包括举报原件、拟办意见及领导批示、查处情况、回复情况等。47 二、案件调查(一)准备工作 1、了解被执法监察对象,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定执法人员和专家,备齐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设备、仪器 2、制定现场执法查处实施方案(1)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48(3)现场执法检查的组织和人员分工:行动指挥员:统筹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执法行动。取证组:现场检查;照相、摄像;财务、仓库帐目检查等。调查询问组:对有关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可在现场检查取证完成后开始工作。现场警戒、控制组:巡视执法现场和周边环境,
25、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执法物品、饮料、食品等。49(4)现场控制措施要点:对被查处企业的现场最高职务负责人的控制:主要控制其不能布置企业其他人串供,转移、毁灭证据,不能召集企业内部和外面的人员干扰执法。对厂区环境的控制:要求企业门卫配合,不让无关人员进入执法现场;掌握执法企业内人员动态;厂外附近人员动态。控制电源:总电源、化工设备动力开关等。50(5)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环节和衔接方式(6)执法人员和现场协助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 保密、令行禁止、文明执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执法现场、除指定人员,其他人不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等(7)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遇到暴力抗法时的情况处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选 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 程序 案件 办理 2578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