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安全现状调研17652.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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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商务安全现状调研小组人员分配:PPT 演讲:杨月收集资料:黄曌钰制作PPT:马颖波2014-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案例案例一:滴滴提供专车服务行政处罚案(互联网专车第一案)案例简介 2015年 1月 7日,使 用 滴 滴 专 车 软 件 在 济 南 西 站 送 客 的 陈 超,被 市 客 管 中心 的 执 法 人 员 认 定 为 非 法 运 营,罚 款 2万 元。因 不 服 处 罚 决 定,陈 超 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2015年 3月 30日,济 南 市 中 区 人 民 法 院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诉 讼法 第 四 十 六
2、 条 规 定,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公 开 审 理 此 案,于 4月 15日 开庭。这 是 全 国 首 例 因 提 供 专 车 服 务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案 件,也 被 称 为“专车第一案”。案 件 审 理 后,滴 滴 公 司 表 示,通 过 媒 体 报 道 了 解 了 济 南 专 车 第 一 案 的 相关 情 况,暂 无 法 对 于 案 件 本 身 做 任 何 评 论,希 望 法 律 能 给 予 公 正 合 理 的裁决。这 起 案 件 的 核 心 问 题 是 滴 滴 软 件 提 供 的 专 车 服 务 是 否 合 法,所 有 关 注 这起诉讼的人关心都是滴滴专车的合法性问题。
3、律师点评 中 国 电 子 商 务 研 究 中 心 特 约 研 究 员、北 京 盈 科(杭 州)律 师 事 务 所 吴 旭 华 律 师认为:电 子 商 务 进 入 传 统 行 业 势 不 可 挡,法 律 应 与 时 俱 进。关 于 专 车 的 合 法 性 问题,似 乎 成 了 这 一 电 商 模 式 发 展 面 临 的 最 大 问 题。电 子 商 务 以 强 势 的 方 式 介 入传 统 行 业,传 统 行 业 既 得 利 益 者 奋 起 反 抗,也 可 以 理 解。只 是 进 入 听 闻 北 京 运管 部 门 已 经 正 式 对 专 车 进 行 查 处 并 予 以 处 罚,这 一 消 息 传
4、来,似 乎 已 经 给 专 车电商模式画上了句号。车 辆 挂 靠 运 输 公 司,以 运 输 公 司 名 义 和 客 人 发 生 运 输 法 律 关 系,并 没 有 违反 现 有 的 法 律 规 定,这 一 观 点 已 经 得 到 了 运 管 部 门 的 认 可。在 民 事 经 营 领 域,没 有 明 确 禁 止 的 规 定 即 为 允 许,既 然 没 有 禁 止,为 何 反 对 之 声 群 起,甚 至 发 生多地出租车司机罢工、停运、上街堵塞交通呢?现 有 出 租 车 运 营 模 式 积 重 难 返,出 租 车 运 营 证 天 价 交 易,运 管 部 门 作 为 既得 利 益 部 门 自 身
5、 监 管 不 力,出 租 车 司 机 被 剥 削 厉 害 无 法 保 证 合 法 权 益,这 些 都是造成强烈抵制专车运营模式的原因。但 是,市 场 的 需 求 是 多 种 多 样 的,尤 其 是 消 费 者 显 然 可 以 在 合 法 的 体 制 下 选择 不 同 的 服 务 模 式,如 果 只 是 一 味 迎 合 运 管 部 门 和 既 得 利 益 者 的 权 益,那 么 消费 者 的 权 益 怎 么 获 得 保 障?而 且 电 子 商 务 进 入 传 统 行 业 已 经 势 不 可 挡,即 使 存在 一 些 障 碍 和 瑕 疵,也 完 全 可 以 通 过 协 调 得 到 解 决,因 噎
6、废 食 那 是 野 蛮 人 的 做法。专 车,专 业 服 务 才 能 得 到 消 费 者 的 肯 定,法 律 服 务 又 何 尝 不 是 如 此 呢!中国 电 子 商 务 研 究 中 心 特 约 研 究 员、辽 宁 亚 太 律 师 事 务 所 董 毅 智 律 师 认 为:“专车 第 一 案”叩 响 法 律 之 门,互 联 网 专 车 第 一 案 能 否 倒 逼 法 律 完 善。针 对“专 车第一案”,主要的的矛盾和焦点在于政府是否掌握合理的执法依据和尺度。首 先,根 据 行 政 处 罚 法 相 关 规 定,享 有 有 关 城 市 客 运 管 理 方 面 行 政 处罚 权 的 是 济 南 市 交
7、 通 运 输 局,运 管 中 心 属 于 自 收 自 支 的 处 级 事 业 单 位,不 具 有行 政 处 罚 的 主 体 资 格。对 非 法 运 营 的 处 罚 权 应 属 于 交 通 局,运 管 中 心 并 不 属 于交通局的行政机关。其 次,非 法 营 运 是 指 没 有 依 法 取 得 营 运 权 而 实 施 了 营 运 行 为,即 未 按 规 定领 取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营 运 证 件 和 超 越 核 定 范 围 进 行 经 营。按 照 以 往 的 行 政惯 例 进 行 裁 量,合 法 运 营 需 要 两 证,一 是 道 路 经 营 许 可 证,二 是 汽 车 营
8、运 证,二 者 缺 一 即 构 成 非 法 运 营。但 专 车 的 兴 起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改 变 了 裁 量 惯 例。因 为专 车 运 营 是 按 照 四 方 协 议 模 式 来 进 行,乘 客、软 件 公 司、汽 车 租 赁 公 司、劳 务公 司 之 间 达 成 四 方 协 议,专 车 运 营 实 际 上 是 汽 车 租 赁 服 务 和 劳 务 服 务 的 结 合,出租汽车管理的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专车运营模式。案例二:阿里巴巴侵犯知识产权案(著作权侵权案)案例简介 2014 年8 月,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就 经 济 参 考 报 社 诉 中 国 雅 虎 网 的经
9、营 者 北 京 阿 里 巴 巴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阿 里 巴 巴 公 司”)侵 害 作 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案 作 出 一 审 宣 判,认 为 阿 里 巴 巴 公 司 侵 权 事实成立,判决其赔偿经济参考报相应经济损失5000 元。法 院 审 理 查 明,经 济 参 考 报 社 对 畸 形 消 费 产 业 之 颓 等4 篇 涉 案 作品,享 有 著 作 权 包 括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被 告 阿 里 巴 巴 未 经 著 作 权 人 许可,在 其 主 办 的 中 国 雅 虎 网 上 转 载 涉 案 作 品,侵 犯 了 经 济 参 考 报 社 所享
10、 权 力,应 承 担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的 侵 权 责 任。阿 里 巴 巴 公 司 称 其 对 涉 案作品使用系合理使用的抗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律师点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曲延兴律师认为:近 年 来,我 国 互 联 网 发 展 迅 速,据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统 计,至2014 年 底,中 国 网 民 总 数 已 达6.48 亿,互 联 网 已 成 为 公 众 获 取 信 息 的 重 要 途 径,通 过 信 息网 络 传 播 权 利 人 作 品 的 情 况 越 来 越 普 遍。为 保 护 权 利 人 的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11、权,鼓励 作 品 的 创 作 和 规 范 网 络 传 播 行 为,我 国 著 作 权 法 在2001 年 修 订 时 新 增 了“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2006 年7 月1 日,颁 布 实 施 了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保 护 条 例。这 一 权 利 的 规 定,迎 接 了 网 络 技 术 发 展 给 著 作 权 法 律 关 系 带 来 的 冲 击 与 挑战,弥补了原著作权法缺乏专门调整网络著作权法律关系的空白。根 据 著 作 权 法 第 四 十 八 条 第(一)项 规 定:未 经 著 作 权 人 许 可,复 制、发 行、表 演、放 映、广 播、汇 编、通 过 信 息 网 络 向
12、 公 众 传 播 其 作 品 的,属 于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 案 中,被 告 阿 里 巴 巴 在 其 主 办 的 中 国 雅 虎 网 上 转 载 涉 案 作 品 未 经 著 作 权人 许 可,且 涉 案 作 品 并 非 是 在 信 息 网 络 上 已 经 发 表 的 关 于 政 治、经 济 问 题 的 时事 性 文 章,被 告 的 转 载 并 非 合 理 使 用,因 此,被 告 阿 里 巴 巴 公 司 未 经 许 可 在 其经 营 的 雅 虎 网 上 使 用 涉 案 文 章 的 行 为,侵 犯 了 原 告 经 济 参 考 报 社 就 涉 案 文 章 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例三:当当网网购
13、进口巧克力无中文说明诉讼获赔7 万元案案例简介 67 岁 的 老 人 杨 某 宾 在 当 当 网 上 买 了 东 邮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的 一 批 进 口 巧 克力,一 共 花 了3 万 多 元,但 这 些 巧 克 力 从 说 明、保 质 期、生 产 日 期 到配 料 表 等 标 签,均 没 有 任 何 中 文 说 明。老 人 遂 以 销 售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标准的食品为由,将当当网及东邮贸易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2 万余元。今 年5 月,该 案 在 东 莞 市 第 一 人 民 法 院 公 开 开 庭 审 理。昨 日,记 者 从东 莞 第 一 法 院 获 悉,该 案 已 调 解
14、结 案,原 告 获 赔10 万 元。今 年2 月 初,杨 某 宾 准 备 请 膝 下 十 多 个 孙 辈 到 家 团 聚 共 度 元 宵 节,于 是 在 当 当 网 购买 了345 盒 费 列 罗 金 莎 巧 克 力,订 单 上 显 示 卖 家 为 东 莞 市 东 邮 贸 易 有限 公 司。杨 某 宾 收 到 快 递 件 打 开 后 发 现 里 面 所 有 的 产 品 信 息 都 是 英 文,并无任何中文说明。与 两 被 告 东 莞 市 东 邮 贸 易 有 限 公 司、北 京 当 当 网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协商 未 果 后,杨 某 宾 向 东 莞 市 第 一 法 院 提 起 诉
15、讼,认 为 东 邮 贸 易 公 司 销售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食 品,而 当 当 网 怠 于 履 行 审 查 义 务。杨 某 宾称,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相 关 规 定,要 求 前 述 两 被 告 承 担10 倍 赔 偿 款,并赔偿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总计约42 万元。邮 公 司 回 应,原 告 并 不 能 证 明 涉 案 的 产 品 是 东 邮 公 司 出 售 的。当 当 网法 务 人 员 则 提 出,当 当 网 并 非 本 案 网 购 的 买 卖 一 方,只 是 网 络 平 台 服务 者,已 经 审 查 过 东 邮 公 司 的 营 业 执 照、食 品 安 全
16、 许 可 证 等 材 料,已经尽到合理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庭 审 后,经 法 院 主 持 调 解,原 告 杨 某 宾 和 被 告 东 邮 公 司 达 成 了 调 解 协议,杨 某 宾 向 东 莞 市 东 邮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归 还 全 部 案 涉345 盒、价 值3 万余 元 的 费 列 罗 金 莎 巧 克 力;东 莞 市 东 邮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向 杨 某 宾 支 付 货款及赔偿款共计10 万余元,原告撤回了对被告当当网的起诉。律师点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曲延兴律师认为: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六 十 六 条 规 定:“进 口
17、的 预 包 装 食 品 应 当 有 中 文 标签、中 文 说 明 书。标 签、说 明 书 应 当 符 合 本 法 以 及 我 国 其 他 有 关 法 律、行 政 法规 的 规 定 和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要 求,载 明 食 品 的 原 产 地 以 及 境 内 代 理 商 的 名称、地 址、联 系 方 式。预 包 装 食 品 没 有 中 文 标 签、中 文 说 明 书 或 者 标 签、说 明书 不 符 合 本 条 规 定 的,不 得 进 口。”对 于 国 内 网 购 的 进 口 食 品,没 有 中 文 标 签,那么他的来源有问题,有可能是非法产品。根 据 我 国 的 法 律 规
18、定,合 格 的 进 口 食 品 包 装 有 如 下 特 征:一 是 包 装 袋 印 刷精 致,生 产 日 期 等 中 文 标 签 清 晰 可 见;二 是 中 文 标 签 内 容 包 括 食 品 名 称、成 分配 料 表、原 产 国、制 造 商,境 内 经 销 商 的 名 称 及 电 话、生 产 日 期、保 质 期 等;三是贴有激光CIQ(中国检验检疫)标志;四是具备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本 案 中,原 告 在 当 当 网 上 购 买 了 东 邮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的 一 批 进 口 巧 克 力,由于 这 些 进 口 巧 克 力 包 装 上 没 有 一 个 中 文 标 签 或 说 明,表 明
19、它 没 有 经 过 海 关 审 核,没 有 获 得 卫 生 证 书,不 符 合 我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规 定,应 当 属 于 不 合 格 食 品,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九 十 六 条 规 定:“生 产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食 品 或 者销 售 明 知 是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食 品,消 费 者 除 要 求 赔 偿 损 失 外,还 可 以 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案例四:美团与大众点评互诉图片侵权案(著作权侵权案)案例简介 团 购 行 业 的 老 大 和 老 二 现 正 在 图 片 侵 权 问 题 上“打 架”。正
20、 当 美 团 网 刚 刚 宣布胜诉大众点评网,后者就以同样的原由将前者告上法庭。7 月17 日,美 团 网 销 售 副 总 裁 杨 俊 称,关 于 大 众 点 评 网 侵 权 盗 取 美 团 团 购 图片 一 案,已 经 由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法 院 做 出 判 决。本 次 的 侵 权 案 美 团 网 最 终 胜 诉,并将获大众点评网4.94 万元的赔偿。据 了 解,美 团 网 因 大 众 点 评 网 盗 取 前 者 网 站 摄 影 图 片,于2013 年 底 向 法 庭 提起 诉 讼,根 据 杨 俊 微 博 所 述,上 海 市 徐 汇 区 法 院 做 出 了 判 决,被 告 上 海 汉
21、 涛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即 大 众 点 评 网)立 即 停 止 侵 害 北 京 三 快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即美 团 网)对90 张 团 购 摄 影 图 片 享 有 的 署 名 权、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立 即 删 除90张 团 购 摄 影 图 片;被 告 上 海 汉 涛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于 本 判 决 生 效 之 日 起10 日内,赔 偿 原 告 北 京 三 快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经 济 损 失 人 民 币2.64 万 元;以 及 后 者 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3 万元。美 团 网 起 诉 大 众 点 评 网 一 事 刚 告 一 段 落,大
22、 众 点 评 网 又 将 美 团 网 推 上 了 被 告席。大 众 点 评 网 方 面 认 为,旗 下 拥 有 著 作 权 的 逾 百 张 图 片 遭 到 了 美 团 网 的 侵权,甚 至 部 分 照 片 是 从 大 众 点 评 网 上 直 接 截 图 使 用。现 大 众 点 评 网 已 向 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律师点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曲延兴律师认为:近 年 来,由 于 数 码 摄 影 的 兴 起,图 片 的 创 作 变 得 简 单、成 本 低 廉,以 数 码形 式 存 在 的 图 片 作 品 大 量 产 生,从 店 面 装 修 到 产 品 宣
23、 传,从 个 人 小 店 到 知 名 公司,图 片 侵 权 行 为 形 形 色 色 日 渐 扩 散,特 别 是 随 着 互 联 网 的 迅 猛 发 展,图 片 作品 可 以 在 互 联 网 上 轻 易 快 捷 地 展 示、复 制 和 传 播,通 过 互 联 网 获 得 并 使 用 图 片的 侵 权 纠 纷 案 件 大 量 产 生,并 有 增 加 的 趋 势。为 了 保 护 著 作 权 人 的 合 法 权 益,我 国 著 作 权 法 规 定,使 用 他 人 作 品 必 须 经 过 著 作 权 人 的 许 可,除 了 著 作权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因 个 人 学 习、时 事 报 道
24、、科 学 研 究 等 十 二 种 情 形,在这 些 情 形 下 使 用 作 品,可 以 不 经 著 作 权 人 许 可,不 向 其 支 付 报 酬,但 应 当 指 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虽 然 网 络 上 大 量 图 片 可 以 免 费 下 载,但 免 费 网 站 免 费 下 载 并 不 代 表 可 以 任意使用,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资源,一定要事先获得授权。本 案 中,正 是 由 于 大 众 点 评 网 未 经 美 团 网 同 意 使 用 了 美 团 网 享 有 著 作 权 的图 片,侵 害 了 美 团 网 的 著 作 权,因 此,法 院 判 决 大 众 点 评 网 立 即 停 止 侵
25、害 美 团网 的 著 作 权 并 赔 偿 损 失。至 于 大 众 点 评 网 又 将 美 团 网 推 上 了 被 告 席,只 要 大 众点 评 网 能 够 证 明 美 团 网 未 经 大 众 点 评 网 的 许 可,使 用 了 大 众 点 评 网 享 有 著 作 权的 图 片 资 源,法 院 同 样 可 以 认 定 美 团 网 侵 害 了 大 众 点 评 网 的 著 作 权,判 决 美 团网立即停止侵害大众点评网的著作权并赔偿损失。案例五: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恶意诋毁案(自媒体侵权第一案)案例简介 2014 年9 月23 日,备受关注的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一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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