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商银行案防工作管理办法模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农商银行案防工作管理办法模版.pdf(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 附件 1:*农商银行案防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维护辖属机构的规范经营和稳健运行,根据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行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本行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本行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本行
2、的案防管理体系与本行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职责;(二)监事会职责;(三)高级管理层职责;(四)案防工作组织架构;2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六)内部监督与检查。第五条 案件风险是本行的一项重要风险,董事长是本行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委员会指导全行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工作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五)确保内
3、部审计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计和监督。第六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案防工作履行情况,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第七条 高级管理层负责有效管理本行案件风险,向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报告。行长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风险的副行长协助行长管理本机构的案防工作。高级管理层下设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兼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兼任,小组成员由本行副行长、其他领导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分析和研究案防工作形势,落实监管部门工作要求;(二)推动本行案防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3 实施;(三)指导全行建立健全案防工作制度
4、体系,完善案防长效机制;(四)督促辖属机构揭示案件风险隐患,强化案防治理措施;(五)组织全行开展案防工作监督检查,并落实案防工作考评;(六)定期听取辖属机构案防分析报告和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七)定期向监管等部门报告本行案防工作进展情况;(八)定期向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报告全行案防工作报告;(九)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十)定期召开各部门、分支行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案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通报分析案防形势,研究部署案防工作措施。(十一)统筹协调其他有关案防工作。第八条 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规部,由合规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合规部是案防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全行案防工
5、作的组织实施与考评,并向高管层报告。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案防工作的任务分解、协调推进、分析总结和监督考评;(二)收集汇总案防工作信息,定期分析评估本行案防形势,确定案防工作重点;4 (三)组织建立本行的案防管理制度体系;(四)督促案防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五)组织开展案例分析和专题研究,定期组织案防工作培训,警示案防风险,强化案防管控措施;(六)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并对案防成效进行评估;(七)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年度案防工作计划及年度案防工作报告;(八)组建案防工作执行推进小组;(九)承担总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第九条 总行成立案防
6、推进执行小组,组长由案防办主任担任,组员由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资产监控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网络金融部、零售金融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及各分支行的案防办主任组成。案防推进执行小组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督促各条线管理部门及分支行制订并执行年度案防工作方案;(二)定期召开案防推进执行小组工作会议,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三)定期向总行案防办报送各类风险排查情况及案防工作动态,实现全行信息共享;(四)负责推进各条线管理部门及分支行年度案防评估工作;5 (五)其他案防工作。总行案防办将定期对案防推进执行小组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
7、所在单位。第十条 审计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整体案防工作情况、案防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促进内控与案防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并向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报告。第十一条 总行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条线案件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条线各项案防工作,总行各部门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条线案防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二)编写本条线案防风险信息的统计与案例分析等资料;(三)与案防相关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四)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业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负有培训指导责任,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五)案件或重大突
8、发事件等风险信息;(六)其他案防工作。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经营班子负责管控辖属机构的案件风险,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分支机构参照总行做法,成立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案防办,小组根据总行要求组织推动本机构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6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方案,组织推动案防各项工作落实;(二)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工作措施、内部管理实施细则;(三)明确各部门及辖属基层网点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构建案防联动机制,并确保专人负责;(四)全面掌握辖属机构案防工作总体情况,并定期报告;(五)考核评估辖属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六)向总行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交流案防工作信息(
9、七)总行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第十三条 分支机构案防办负责牵头本机构案防工作,设置专人负责本机构案件风险管理,向本机构案防领导小组报告。其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本机构案防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二)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案防工作计划,并定期报告;(三)负责筹备案防季度例会,定期汇总分析案防工作情况,确定案防工作重点;(四)督促各部室、基层网点切实履行案防工作职责,提升内控与案防制度执行力;(五)牵头开展年度案防工作情况自我评估,并向机构领导7 班子报告。(六)案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第十四条 本行应通过签订案防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本行各岗位人员的案件
10、防控责任,案防目标责任书应当明确案防责任的总体目标,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案防责任和要求,以及案防责任的追究和考核事项等。案防责任作为员工年度履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当纳入员工当年绩效考核。第三章 制度及质量控制 第十五条 案防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内控基本规范、业务流程制度和监督评价制度等。第十六条 建立并完善案防制度后评价体系,定期对各项案防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合规审查与监督评价,根据合规审查与监督评价结果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对各类案防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确保制度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第十七条 建立业务操作前中后台分离、各岗位间职责边界明确、衔接流畅、有效制约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独立有效的内控
11、管理体系,保持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并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第十八条 持续完善新一代核心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案件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管理信息适时、准确生成,对关键业务环节实时监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8 定性。第十九条 持续优化和升级风险预警系统,通过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持续开发预警监测规则,提高对重点业务、关键环节的风险预警能力,确保案件风险排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二十条 审计部要持续完善审计系统,持续开发和优化审计模型,提高内部审计对案件高发领域、高发环节的审计力度,提高内部审计覆盖面,确保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二十一条 建立并持续完善案防管理制度体系,
12、制定并完善符合本行特点的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处置、问责以及整改、后评价等专门制度。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本行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规范各级机构及其员工行为,防止因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诱发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第二十三条 建立检举、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堵截案件的奖励制度,强化员工参与案防工作的激励引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四条 完善案防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做到总行部门之间、总行与分支行之间的有效互动,实现全行各类检查信息的交流与共享,逐步建立完善全行案件防控信息库和工具箱,实现以案防提升内控及风险管理水平。第四章 员工培训与行为管理 9 第二
13、十五条 建立与本行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队伍,并定期为其提供系统的案防工作技能培训。各层级案防管理人员要具备与履行案防管理职责相匹配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素质。第二十六条 员工培训教育是本行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员工案防培训体系,制定案防培训计划和重点业务培训方案,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第二十七条 强化员工职业规范约束,将员工行为管理与操作风险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并完善员工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员工失范行为排查力度,特别是对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负债、频繁请假等异常行
14、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第五章 检查督导 第二十八条 总行通过派员列席分支行季度案防例会、风险提示、加大检查力度等方式,督导分支行案防工作,提升关键环节的案防工作质量。第二十九条 总行案防办负责制订 案防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各级机构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妥善管理案防档案。第三十条 合规部定期牵头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并加大对跨条线、跨机构等高风险环节的合规审查力度。10 第三十一条 本行可采取整体移位、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合理设定突击检查频率、覆盖范围、延伸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柜台的突击检查。第三十二条 本行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实现内部监督和社
15、会监督的有机结合。第六章 考核与问责 第三十三条 总行合规部依据案防考评制度,对各级机构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素至少应当包括案防工作组织、案防制度及质量控制、监督与检查力度、案防工作执行力、考核与问责等。第三十四条 本行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有效的违规及案件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认定与追究,严肃处理违规失职人员,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第三十五条 本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业务条线管理、合规管理、内审监督等负有检查职责的部门对具体发案业务已做过专项检查或审计,应发现未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报告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七章 案防工作指导 第三十六条 本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导沪农商村镇银行制定相应的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并11 报村镇银行管理部备案。第三十七条 本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门应当指导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会对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推动案防管理问题的有效整改。第三十八条 本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门应当将村镇银行案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对村镇银行风险监督以及外派董事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