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法规、经济、项目管理).pdf
《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法规、经济、项目管理).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法规、经济、项目管理).pdf(6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2年 一 级 建 造 师 考 试 建 设 工 程 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考 试 真 题 一、单 项 选 择 题(共 70题,每 题 1分,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只 有 1个 最 符 合 题 意)1.不 同 行 政 法 规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规 定,新 的 一 般 规 定 与 旧 的 特 别 规 定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由()裁 决。A.国 务 院 主 管 部 门 B.最 高 人 民 法 院 C.国 务 院 D.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答 案】C.【解 析】P6“(五)需 要 由 有 关 机 关 裁 决 适 用 的 情 况”第 2 段。2.
2、某 施 工 设 备 经 销 商 规 定 其 业 务 员 按 合 同 价 5%提 取 奖 金。业 务 员 王 某 在 与 施 工 企 业 洽 谈 时 提 出,合 同 定 价 遵 守 公 司 规 定,但 王 某 本 人 按 每 台 50元 补 贴 施 工 企 业。施 工 企 业 表 示 同 意,遂 与 王 某 签 订 了 订 货 合 同,并 将 获 得 的 补 贴 款 入 账。王 某 行 为 的 法 律 定 性 是()。A.合 法 行 为 B.无 权 代 理 C.不 正 当 竞 争 D.滥 用 代 理 权【答 案】A.【解 析】原 题 为 2006年 司 法 考 试 卷 三 第 5 题。木 题 重
3、 点 其 实 是 考 核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第 八 条(教 材 P92“三、投 标 人 以 行 贿 手 段 谋 取 中 标”第 2 行),非 为 考 核 无 权 代 理 或 滥 用 代 理 权。由 于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不 属 于 大 纲 要 求 内 容,本 题 应 作 为 超 纲 题 对 待。注 意“账 外 暗 中”给 予 对 方 回 扣 的,作 为 受 贿 处 理。本 案 的 补 贴 如 实 入 账,不 得 视 为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3.被 代 理 人 因 为 向 代 理 人 授 权 不 明 确 而 给 第 三 人 造 成 的 损 失,应()oA.由 被 代
4、理 人 向 第 三 人 承 担 责 任,代 理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B.由 被 代 理 人 独 自 向 第 三 人 承 担 责 任 C.由 第 三 人 自 己 承 担 损 失 D.由 代 理 人 独 自 向 第 三 人 承 担 责 任【答 案】A.【解 析】P16倒 数 第 4 段。4.施 工 企 业 以 自 有 的 房 产 作 抵 押,向 银 行 借 款 100万 元,后 来 施 工 企 业 无 力 还 贷,经 诉 讼 后 其 抵 押 房 产 被 拍 卖,拍 得 的 价 款 为 150万 元,贷 款 的 利 息 及 违 约 金 为 20万 元,实 现 抵 押 权 的 费 用 为 10
5、万 元,则 拍 卖 后 应 返 还 施 工 企 业 的 款 项 为()万 元。5.6.7.8.A.10C.30【答 案】B.B.20D.50【解 析】P37(三)抵 押 的 效 力”第 一 段。拍 卖 所 得 为 150万 元。抵 押 权 人 就 主 债 权 100万 元,利 息 及 违 约 金 2 0万 元,实 现 抵 押 权 的 费 用 1 0万 元 优 先 受 偿。建 设 单 位 需 要 使 用 相 邻 企 业 的 场 地 开 辟 道 路 就 近 运 输 建 筑 材 料 经 双 方 订 立 合 同,约 定 建 设 单 位 向 该 企 业 支 付 用 地 费 用,该 企 业 向 建 设 单
6、 位 提 供 场 地。在 此 合 同 中,建 设 单 位 拥 有 的 权 利 是)。A.相 邻 权 B.地 役 权 C.土 地 出 租 权 D.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答 案】B.施 工 企 业 购 买 材 料 设 备 后 交 付 承 运 人 运 输,未 按 约 定 给 付 承 运 费 用 时,承 运 人 有 权 扣 留 足 以 清 偿 其 所 欠 运 费 的 货 物,承 运 人 行 使 的 是(A.抵 押 权 C.留 置 权【答 案】C.)。B.质 权 D.所 有 权 在 建 工 程 的 建 筑 物、构 筑 物 或 者 其 他 设 施 倒 塌 造 成 他 人 损 害 的,由 建 设 单
7、位 与 施 工 企 业 承 担 连 带 责 任。该 责 任 在 债 的 产 生 根 据 中 属 于()之 债。A.侵 权 B.合 同 C.无 因 管 理 D.不 当 得 利【答 案】A.施 工 人 员 对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试 块、试 件 以 及 有 关 材 料,应 当 在()的 监 督 下 现 场 取 样,并 送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进 行 检 测。A.建 设 单 位 或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B.施 工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C.施 工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D.质 量 监 督 部 门【答 案】A.【解 析】P271倒 数
8、 第 2 段。9.因 企 业 分 立 而 新 设 立 的 建 筑 业 企 业,其 资 质 等 级 应 按()。A.原 企 业 的 资 质 等 级 确 定 B.降 低 一 级 原 企 业 的 资 质 等 级 确 定 C.最 低 资 质 等 级 核 定 D.实 际 达 到 的 资 质 条 件 核 定【答 案】D.【解 析】P62“3.企 业 发 生 合 并、分 立、改 制 的 资 质 办 理”第 2 段。10.2011年 2 月,下 列 人 员 向 所 在 单 位 提 出 订 立 无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所 在 单 位 不 同 意,其 中 不 满 足 订 立 无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9、 合 同 法 定 条 件 的 是()。A.赵 先 生 2010年 1 月 入 职 丁 企 业 后,该 企 业 在 2010年 11月 才 与 之 签 订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B.张 女 士 于 1991年 1 月 份 到 甲 企 业 后 一 直 在 该 企 业 工 作 C.王 先 生 于 1989年 进 入 乙 国 有 企 业 工 作,2008年 3 月,该 企 业 改 制,王 先 生 已 年 满 50岁 D.李 女 士 已 经 连 续 与 丙 企 业 签 订 两 次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再 次 续 订 劳 动 合 同 时,该 企 业 将 李 女 士 提 升 为 市 场 部 部
10、 长【答 案】A.【解 析】P137案 例 上 一 段。11.根 据 相 关 法 律 规 定,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单 位 完 工 后 向 建 设 单 位 出 具 质 量 保 修 书 的 时 间 为()A.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B.提 交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时 C.竣 工 验 收 时 D.交 付 使 用 时【答 案】B.【解 析】本 题 是 命 题 热 点。P297“一、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的 提 交 时 间 及 主 要 内 容”第 一 句。12.某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中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担 保,中 标 人 拒 绝
11、 提 交,则 应()。A.按 中 标 无 效 处 理 B.视 为 放 弃 投 标 C.按 废 标 处 理 D.视 为 放 弃 中 标 项 目【答 案】D.【解 析】P96最 上 面“三、履 约 保 证 金”第 三 行。13.王 某 的 工 资 为 80元。政 府 规 定 2010年 10月 1 I I至 7 日 放 假 7 天,其 中 3 天 属 于 法 定 休 假 日,4 天 属 于 前 后 两 周 的 周 末 休 息 日。公 司 安 排 王 某 在 这 7 天 加 班 不 能 安 排 补 休。公 司 应 当 向 王 某 支 付 加 班 费 合 计()元。A.560 B.1360C.800
12、D.1120【答 案】B.【解 析】P148第 3 段。休 息 日 安 排 劳 动 者 加 班,应 支 付 不 低 于 200%的 工 资 报 酬;法 定 节 假 日 安 排 工 作 的,支 付 不 低 于 300%的 工 资 报 酬。14.对 于 土 方 开 挖 工 程,施 工 企 业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后,经()签 字 后 实 施。A.施 工 企 业 项 目 经 理、现 场 监 理 工 程 师 B.施 工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 C.施 工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总 监 理 工 程 师 D.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总 监 理 工 程
13、师【答 案】C.【解 析】P229正 中 间“二、编 制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第 2 行 尾 巴。本 段 落 为 命 题 热 点,有 三 个 要 点 应 把 握,轮 番 命 题:咖 两 个 人 签 字?哪 三 类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要 经 过 专 家 论 证?谁 组 织 专 家 论 证?15.当 分 包 工 程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给 建 设 单 位 造 成 损 失 时,关 于 责 任 承 担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建 设 单 位 可 以 要 求 分 包 单 位 和 总 承 包 单 位 承 担 无 限 连 带 责 任 B.建 设 单 位 与 分 包 单 位 无
14、 合 同 关 系,无 权 向 分 包 单 位 主 张 权 利 C.总 承 包 单 位 承 担 责 任 超 过 其 应 承 担 份 额 的,有 权 向 有 责 任 的 分 包 单 位 追 偿 D.分 包 单 位 只 对 总 承 包 单 位 承 担 责 任【答 案】C.【解 析】P101“四、总 分 包 的 连 带 责 任”,这 题 每 年 都 考,但 是 有 越 H I越 烂 的 迹 象。16.甲 公 司 向 乙 公 司 订 作 一 批 预 制 板,乙 开 工 不 久,甲 需 要 将 预 制 板 加 厚,遂 要 求 乙 停 止 制 作。关 于 甲 权 利 义 务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
15、.甲 应 支 付 相 应 部 分 报 酬 B.甲 不 得 中 途 要 求 乙 停 止 制 作 C.甲 应 支 付 全 部 约 定 报 酬 D.甲 不 用 赔 偿 乙 的 损 失【答 案】A.【解 析】P161最 下 面“3.依 法 赔 偿 损 失 的 义 务”第 一 行。17.下 列 责 任 种 类 中,属 于 行 政 处 罚 的 是()A.管 制 B.赔 偿 损 失 C.返 还 财 产 D.罚 款【答 案】D.【解 析】P45 46,A.属 于 刑 罚,B.C.属 于 民 事 责 任,D.属 于 行 政 处 罚。民 事 责 任、行 政 责 任、刑 事 责 任 种 类 的 区 分,每 年 考
16、1分。18.经 定 作 人 同 意,承 揽 人 将 其 承 揽 的 主 要 工 作 交 由 第 三 人 完 成。关 于 责 任 承 担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第 三 人 就 完 成 的 工 作 成 果 向 定 作 人 负 责B.承 揽 人 不 再 承 担 责 任 C.承 揽 人 与 第 三 人 按 完 成 工 作 成 果 的 比 例 向 定 作 人 承 担 责 任 D.承 揽 人 就 该 第 三 人 完 成 的 工 作 成 果 向 定 作 人 负 责【答 案】D.【解 析】P160下 面“(二)承 揽 人 须 以 自 己 的 设 备、技 术 和 劳 动 力 完 成 所 承 揽 的
17、工 作”第 4 行。1 9.甲 公 司 根 据 生 效 判 决 书 向 法 院 申 请 强 制 执 行。执 行 中 与 乙 公 司 达 成 和 解 协 议。和 解 协 议 约 定:将 乙 所 欠 220万 元 债 务 减 少 为 200万 元,乙 自 协 议 生 效 之 日 起 2 个 月 内 还 清。协 议 生 效 2 个 月 后,乙 并 未 履 行 协 议 的 约 定。下 列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A.甲 可 向 法 院 申 请 恢 复 原 判 决 的 执 行 B.甲 应 向 乙 住 所 地 法 院 提 起 民 事 诉 讼 C.由 法 院 执 行 和 解 协 议 D.由 法 院 依
18、 职 权 恢 复 原 判 决 的 执 行【答 案】A.【解 析】P323正 中 间“(三)执 行 和 解”,考 过 4.5 次 了。2 0.某 项 工 程 2007年 开 工,2008年 年 底 竣 工 验 收 合 格,该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王 某 2009年 跳 槽 到 其 它 公 司。2011年 王 某 被 发 现 由 于 其 故 意 在 该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质 量 管 理 规 定,造 成 了 一 般 质 量 事 故,关 于 王 某 的 法 律 责 任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应 追 究 王 某 的 刑 事 责 任 B.可 追 究 王 某 的
19、 民 事 责 任 C.不 应 追 究 王 某 的 行 政 责 任 D.应 追 究 王 某 的 劳 动 责 任【答 案】无 正 确 答 案【解 析】本 题 不 严 密,考 核 P276“四、构 成 犯 罪 的 追 究 刑 事 责 任”及 P81“七、注 册 执 业 人 员 因 过 错 造 成 质 量 事 故 应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7 2 条 规 定:”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注 册 建 筑 师、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监 理 工 程 师 等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因 过 错 造 成 质 量 事 故 的,责 令 停 止 执 业 1 年;
20、造 成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的,吊 销 执 业 资 格 证 书,5 年 以 内 不 予 注 册;情 节 特 别 恶 劣 的,终 身 不 予 注 册。”本 条 款 规 定 了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违 法 执 业 的 行 政 责 任。本 案 中,王 某 的 违 法 行 为 导 致 质 量 事 故 发 生,应 作 出 责 令 停 止 执 业 1年 的 行 政 处 罚,C.错。刑 法 137条 规 定:“建 设 单 位、设 计 单 位、施 工 单 位、工 程 监 理 单 位 违 反 国 家 规 定,降 低 工 程 质 量 标 准,造 成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的,对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21、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并 处 罚 金;后 果 特 别 严 重 的,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并 处 罚 金。”注 意,本 案 中 王 某 的 违法 执 业 行 为,并 未 构 成 犯 罪,因 此,不 承 担 刑 事 责 任。A.错。D.错,法 律 责 任 中 不 存 在 劳 动 责 任 的 说 法。P141正 中 间“(二)用 人 单 位 可 以 单 方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规 定”,劳 动 合 同 法 39条 规 定,劳 动 者 严 重 失 职,营 私 舞 弊,给 用 人 单 位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的,用 人 单 位 可
22、以 随 时 解 除 劳 动 合 同。应 注 意 到:劳 动 合 同 的 解 除 权 是 形 成 权,并 非 债 权 请 求 权,不 能 等 同 于 一 种 民 事 惩 戒 措 施。何 况 本 案 中,劳 动 者 已 经 离 职,不 存 在 随 时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问 题。本 题,命 题 人 明 显 是 将 B.设 置 为 正 确 选 项。命 题 的 依 据 是 侵 权 责 任 法 第 6 条 或 教 材 P45“一、民 事 责 任 的 种 类”第 3 行,“侵 权 责 任 是 指 行 为 人 因 过 错 侵 害 他 人 人 身、财 产 而 依 法 应 当 承 担 的 责 任”。但
23、本 案 不 符 合 民 事 侵 权 的 构 成 要 件,王 某 不 是 适 格 的 责 任 承 担 主 体,我 认 为 建 设 单 位 可 以 就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向 施 工 单 位 主 张,而 不 同 意 那 种 建 设 单 位 可 以 直 接 要 求 项 目 经 理 王 某 赔 偿 损 失 的 观 点。也 许 命 题 人 的 理 解 是 建 设 单 位 就 质 量 问 题 向 施 工 单 位 主 张 后,施 工 单 位 可 以 依 法 向 有 过 错 的 劳 动 者 追 偿。我 也 不 同 意,因 为 与 大 多 数 人 理 解 相 反,我 国 劳 动 法、劳 动 合 同 法 从
24、未 规 定 过 劳 动 者 在 工 作 中 有 过 错 造 成 单 位 损 失,单 位 可 以 要 求 赔 偿 或 追 偿 的 制 度!这 不 是 法 律 漏 洞,法 律 不 作 该 规 定 自 有 道 理。21.关 于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国 家 对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严 重 的 落 后 设 备 实 行 淘 汰 制 度 B.土 石 方 施 工 阶 段,噪 声 限 值 是 昼 间 70分 贝,夜 间 55分 贝 C.打 桩 施 工 阶 段,噪 声 限 值 是 昼 间 80分 贝,夜 间 禁 止 施 工 D.在 城 市 市 区
25、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集 中 区 域 内,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任 何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答 案】A【解 析】P184,B.C.考 核(一)第 2 段,A.考 核(二)第 2 段,D.考 核(三)第 1段。22.下 列 情 形 中,属 于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义 务 是()。A.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提 出 建 议 B.接 受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C.发 现 直 接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的 紧 急 情 况 时 停 止 作 业 D.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冒 险 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一级 建造 考试 试题 法规 经济 项目 管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