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docx
《西平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平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docx(3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西平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 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体委牵头,县武装部等部门和单 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 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 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 病等疫情暴发流行。(4)火灾监测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等部门和 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 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 患监测预警。(5)通信保障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应
2、急管理局、县自然 资源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 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灾害现场指挥部、县应急救援队伍与 应急局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 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6)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 管理局、县武装部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应 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 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7)军队工作组。由县武装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 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参加军地联合指挥,加强现地协调指导,保 障军队救援力量与县森防指建立直
3、接对接。(8)专家支持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由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 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 定抢险救援方案。(9)灾情评估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部 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 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10)群众生活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民政 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 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中央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 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
4、设 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 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组织国内捐赠、国际援助接收等工作。(11)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协助灾 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 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1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 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 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县委、县政府领
5、导在灾区现场指导处 置工作的新闻报道。4处置力量1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 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 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4.2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 作为增援力量。(1)跨乡镇、街道调动防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森防指 统筹协调,由调出地森林火灾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发生地 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2)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增援扑火时,报省、市应急 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3)调用周边县、市
6、(区)专业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按照 市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协调。(4)需要调用消防救援机构增援扑火时,按消防救援力量调 度有关规定和权限逐级报批。(5)需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扑火时,按照部队有关规定 执行。5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5. 1预警5. 1. 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 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 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 1.2预警发布由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县新网宣传、林业、公安和气象主管 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 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
7、及应急广播等方式 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县森林火灾指挥部办公室适 时向乡镇、街道森防指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5. 1.3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乡镇、街道及其有关 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 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 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 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乡镇、街道及其有关 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 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 备,地方护林
8、员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 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各级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火灾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5. 2监测县森防指办公室根据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省静止卫星林火 监测系统和市卫星林火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和监测报告, 及时督促各乡镇、街道核查,并于1小时内反馈热点情况。通过远 程视频监测、地面巡护、无人机以及高空瞭望,实施森林火情监测, 及时发现火情。5.3 信息报告各级森防指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 报告森林火灾信息。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县森防指办公室向县政府 报告:(1)一般、较大森林火灾;(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3)威胁居
9、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发生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5)需要上级森防指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6)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森林火灾。5.4 县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信联络 手段:三警联动110、火警119、急救电话120。事故发生地点人员 立即报告24小时应急中心。6应急响应6.1早期处理林业主管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履行早期火情处 理职责。发现火情后,森林经营单位、乡镇(街道)应立即向当地 森防指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积极处理措施。林 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火情处置的指导,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6. 2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
10、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 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 组织指挥部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 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 火灾,由各乡镇、街道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 公顷以上,或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由县森防指负责 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6. 3响应措施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 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6. 3. 1扑救火灾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地方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县级综合性 消防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
11、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 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需要飞 机增援扑火时,由县森防指报省、市森防指批准,实施森林航空消 防飞机扑火作业。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 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 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 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 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 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 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 救工作。6.
12、3.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 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 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6. 3. 3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 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 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6. 3.4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铁路 线路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 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
13、全 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 标安全。6. 3.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 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6. 3.6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 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 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 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 过火面积、损
14、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6. 3.7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 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 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 县级救援力量、跨县增援的专业、半专业防扑火力量不承担后续清 理和看守火场任务。6. 3. 8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 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 3. 9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火灾 负伤、致残甚至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给予医疗、抚
15、恤、褒扬。6. 4县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 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w级、m级、n级、I级四个响应 等级。6. 4. 1 IV级响应6. 4. 1. 1启动条件(1)受害森林面积初判达到1公顷以上,且林火未能控制的 森林火灾;(2) 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县森防指认为需要启动IV级响应的其他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防指启动IV级响应。6. 4. 1.2响应措施(1)县森防指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 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
16、、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6. 4. 2 III级响应6. 4. 2. 1启动条件(1)受害森林面积初判达到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 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4)县森防指认为需要启动HI级响应的其他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防指启动III级响应。6. 4. 2. 2响应措施在W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县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 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2)县森防指领导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现场指 挥部(或委托当地森防指负责现场指挥),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 家组。火场的扑火
17、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必须由现场 指挥部下达命令,县森防指办公室协调调度。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快 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3)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 动人工增雨扑火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4)协调县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5)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6. 4. 3 II级响应6. 4. 3. 1启动条件(1)受害森林面积初判达到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 24小时仍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4)县森防指认为需要启动H级响应的其他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防指启动n级响应。6
18、. 4. 3. 2响应措施在n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县森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赶赴现场指挥部,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2)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县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组织调动驻驻马店解放军、 武警部队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的调度顺畅, 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指派联络员到县森防指办公室参与调度联络 工作;(4)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市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 防飞机实施跨县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6. 4. 4 I级响应6. 4. 4. 1启动条件目录1总则11.1 指导思想及目的11.2 编制依据11. 3适用
19、范围11.4 工作原则11.5 灾害分级22主要任务32. 1组织灭火行动32.4 解救疏散人员32.5 保护重要目标32.6 转移重要物资32.7 维护社会稳定3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2.8 县森林火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32.9 指挥单位任务分工43. 3扑救指挥53.4 专家组63.5 县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分工64处置力量4. 1力量编成4. 2力量调动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5. 1预警5.4 监测105.5 信息报告116应急响应116. 1早期处理116. 2分级响应116.3 响应措施126.4 县级层面应对工作147后期处置17(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
20、)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3)县内扑救力量已不足,不能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 灾;(4)县森防指认为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其他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防指向县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 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I级响应。6. 4. 4. 2响应措施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县政府或县森防指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部,指挥森林 火灾扑救;(2)加强高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 次生灾害发生;(3)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 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
21、信、 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5)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 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的引导;(6)报请市森防指启动市级应急响应,请求市森防指统一调 度指挥,协调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跨县支援扑火,统 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7)按照省或国家森防指指挥,落实相应的工作。7后期处置1火灾评估县乡两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 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 估。必要时,上一级森防指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 和评估。6.2 火因火案查处县乡两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 入调查,依
22、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 事者。6.3 约谈整改对森林火灾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乡镇、街道,县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 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任务分工直接组织 约谈。6.4 责任追究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 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 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 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 程序实施。6.5 工作总结各级森防
23、指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6.6 表彰奖励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 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 办理。8应急保障1通讯与信息保障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 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 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 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火场 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 援决策提供支持8.2应急队伍保障发生森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平县 森林 防火 应急 预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