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购房合同(7篇).docx
《住房购房合同(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房购房合同(7篇).docx(2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住房购房合同(7篇)住房购房合同1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 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 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住 房买卖合同。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现已竣 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字 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 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 号。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 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 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第一
2、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 门测绘。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 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 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 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三、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五、特别约定:甲方:姓名电话:乙方:姓名电话:签定日期:20 年月日住房购房合同5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第
4、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 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o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 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O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 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 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 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
5、单价为(币)每平方 米 元,总金额(币)千 百 拾万 千 百 拾 元整。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 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千 百 拾 万千 百 拾 元整。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 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 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 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1 .双方自行约定: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
6、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 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 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 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 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二_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 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五条
7、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一次性付款1 .分期付款.其他方式2 .其他方式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 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 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 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
8、应不小 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 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 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 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 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 意
9、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3.第八条交付期限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 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一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 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
10、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 不小于第(1)项中的 比率)的违约金。2.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 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 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 朝向;(2) (3) (4)(5)(6)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 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
11、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O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 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 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 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 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 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 处理:第十一条交接因出卖
12、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 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 (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 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3.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2.3.4.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 方 同 意 按 以 下 方 式 处 理:1.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
13、退房的书面 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 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3.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 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 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 列第 项处理: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 付违约金。3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买受人购买
14、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 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 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 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 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仟 佰 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乙方预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第三条乙方同意 年 月 日前将购房价款全 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
15、行。甲方指定银 行 : 银 行 账 号 为:第四条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 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 点:O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 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 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 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 司负责管理。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 证件共同到北京市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 税费。第十六条
16、保修责任.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2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3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 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 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 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 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
17、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 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 一份,份。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三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 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章)年 月 日年 月 0签于签于住房购房合同6售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房 购房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