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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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自然资源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转让的申请 和办理。二 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海域使用权审核。(二)子项名称: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51001-4o三 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三)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机关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18) 26号);(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五)中共中央办
2、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 意见的通知;(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 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 见的通知;(A)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02) 36号);(九)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批复(国不动产权证书或海域使用 权证书编号海域使用权批准文件/出让合同海域使用 权人及 项目情况海域使用权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位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电话/ 手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
3、性用海类型用海面积批准用海时间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海 域 使 用 权 申 请 事 项续期用海年限变更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位身份证号联系人姓名电话/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用海时间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转让受让人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位身份证号联系人姓名电话/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用海时间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用海面积公顷占用岸线米用海类型使用方式面 积具体用途公顷公顷公顷公顷用海位置说明海域使用权变更或 转让有关证明材料海域使用金 如期缴纳口是口否备注顶点坐标序号北纬东经序号北纬东经测绘单位:(坐标图)测绘人: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书(样表)申请人:XXX (需签字或盖章)填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自然资
4、源部监制不动产权证书或海域使用 权证书编号XXX (与证书编号致)海域使用权批准文件/出让合同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文号(编号)海域使用 权人及 项目情况海域使用权人X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职位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人姓 名XXX电话/ 手机XXX通讯地址XX省(区、市)XXXXXX (具体地址)邮政编码XXX项目名称XXX项目项目性质公益性口经营性用海类型XXX用海用海面积XXX公顷批准用海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 至XXXX年XX月XX日转让受让人X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职位XXX身份证号XXX联系人姓名XXX电话/手机XXX通讯地址XX省(区、市)XXXXXX(具体地址)邮政编码
5、XXX用海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 至XXXX年XX月XX日用海面积XXX公顷占用岸线自然岸线XX米 人工岸线XX米用海类型XXX用海使用方式面 积具体用途使用方式1XX公顷用于建设XX使用方式2XX公顷用于建设XX使用方式XXX公顷用于建设XX用海位置说明项目用海的具体位置海域使用权转让有 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文号(编号)海域使用金 如期缴纳口是口否备注顶点坐标序号北纬东经序号北纬东经1XXXXZXX.XXXXXXOXXXX.XXX2XXXXZXX.XXXXXXXXrXX.XXX 粘贴(坐标图)线测绘人:测绘单位:函(2003) 44 号);(十)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
6、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十一)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 (2017) 2 号);(十二)国家海洋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围填海管控 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7) 9号);(十三)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 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十四)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 7号);(十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 (2003) 18 号);(十六)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
7、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 号);(十七)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国海管字 2007) 193 号);(十八)中央或有关部委出台的其他有关文件。五 受理机构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六决定机构自然资源部。七、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申请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二)受理范围已经国务院批准,海域使用权依法设立后,海域使用权人将海域使用权转让给其他 单位或个人的项目用海。(三)符合如下条件的,通过审核:L受理、审查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2 .开发利用海域满1年;3 .转让后不改变海域用途;4 .已缴清海域使用金;5 .
8、除海域使用金以外,实际投资已达计划投资总额20%以上;6 .不存在违法用海行为或存在违法用海行为但已依法查处;7 .不存在信访事项或存在信访事项但已处理完毕;8 .未办理查封登记、异议登记;9.未设立抵押登记,或已设立抵押登记但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四)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九 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1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函申请函可由当事人共同或分别提出2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书按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填写,由当 事人共同提出3转让协议4原不动产权证书或海域使 用权证书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公章5实际投资已达计划投资总 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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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域 使用权 转让 审核 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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