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第3章 增值税 参考答案与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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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节建议:L增加一节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相关内容。2. P75建议补充酒类包装物押金的内容。3. P783例3-9出口货物当期免抵退税额=200*9%=18万8万,印刷错误。4. P783例310,题目中“上月留抵退税额5万元”与解析中的万万元存在印刷错误。第三章增值税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5 ACBCD 6-10 DCDAA11.B (4520+22.60) / (1+13%) *13%*50=26130 (元)没有正确答案酒类(黄酒、啤酒除外)包装物押金,确认销售收入时计征增值税。10000* 13%+339/ (1+13%) *13%=1339 元D “以旧换新”方
2、式销售货物,销售额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不得扣旧货物 的收购价格。(56500+22600) / (1*13%) *13%=9100 (元)12. C该业务本月可抵扣进项税:10000*0.26=2600 (元),不可抵扣进项税:1000*0.26+500*0.26=650 (元),可抵扣进项税:2600-650=1950 (元)13. D 产品的单价(100+110) /2=110 元,销售额 110*300=33000 (元)A 20000/ (1+3%) *3%=528.52 (元)14. C3月份留下月抵扣的进项税L3万,40*13%65=-1.3(万元)所以4月份应纳增值税:
3、 70*13%-1.3-2.6=5.2 (万元) 二、多选题1. ACD 2.CD 3.ABCD 4.BCD 5.ABCD 6.ABCD 7.AC 8.AC 9.CD 10.AB 11.AD12.AB 13AD 14.AC 15.ADE 16.ABCD 17.ABC 18.BCD三、判断题1-5 V V V X X 6-10 X V V X V 11-15 X X X X V 16-20. X X X V X四、简答题1 .如何理解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贾会长,即货物或劳务中 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国民收入或净产值。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可分别从生产经营单位
4、和生产经营过程,两个方面分析增值额。从 一个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 物(包括劳务,下同)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的价款后的余额。从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 来看,不论其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的销售总值应该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各个 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及商品,最后销售价格等于各环节增值额之和。2 .增值税的类型以及增值额的确定(1)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应纳税款处理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 税和收入型增值税三类。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生产型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增值额 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的价值外,还包括应当计
5、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的部分,其法定 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和折旧额之和。从总体整体看,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 值。消费新增值税,在计算消费型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依次扣除法定当期免抵税额=0(2)免退税(贸易企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 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一般是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9.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发生的时间的确定:一、基本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 的,为
6、开具发票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销售货物(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 款凭据的当天;自2011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 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 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 开具发票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
7、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 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 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 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 送的当天。三、销售劳务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四、销售应税服务(1)纳税人发
8、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 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 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 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 属变更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五、货物代销货物代销包括:将
9、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企业在委托代销货物的过程中,无代销清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1)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2)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 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六、货物视同销售(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 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
10、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3)项至第(8)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七、服务视同销售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 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 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发
11、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政策依据: 八、贷款服务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 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 税。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 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九、建筑服务扣押质保金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 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
12、时间。十、电力产品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1)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 单据的当天。(2)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为开具发票的当 天;属于居民个人,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的当天。(3)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4)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5)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6)发、供电企业俏售电力产品以外其他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
13、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H-一、油气田企业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油气田企业收讫劳 务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劳务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十二、进口货物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10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 品等消费品;(2)销售免税货物(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税务机关认证和
14、留存备查的扣税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五、计算题.题目中给出的3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最后要求计算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建议题目补充(假定上述应认证的发票均在当期通过了认证并抵扣)销项税:(22600+226000+5650+113) / (1+13%) *13%+ (20000+1200000) *13%=187863 (元)5月份应纳增值税:187863-65000=122863 (元). (1)不可抵扣的进项税是24160元,购仅用于集体福利的冰柜不得抵扣进项税。(2)视同销售行为:向全厂200名职工发放汽水和果茶,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按照售 价(不
15、含税)确定计税价格。(3)销项税:78000+200* (80+350) / (1+13%) *13%=87893.81 (元)进项税:19500+1840=21340 (元)7 月份应纳增值税:87893.81-21340=66553.81 (元).销项税:91000+100000*13%=104000 (元)进项税:23400元进项税额转出:23400* (60000/260000) =5400 (元)8月份应纳增值税:104000- (23400-5400) =86000 (元).销项税:1190000/ (1+13%) *13%+3640+45*2200*13%=153412.65 (
16、元)进项税:117000+10170/ (1+9%) *9%=117839.72 (元)8 月份应纳增值税:153412.65-117839.72=35572.93 (元)5 .车肖项税:(239800-43600) / (1+13%) *13%+43600/ (1+9%) *9%+(50000*95%+180000+2000*3.5) *13%-6500=50156.68 (元)进项税:8060+10400=18460 (元)9 月份应纳增值税:50156.68-18460=31696.68 (元).销项税:50*7000+20*5000 (1+10%) *13%=364300 (元)进项税
17、额转出:2000*8*13%=2080 (元)本月应纳增值税:36400- (7000-2080) =31480 (元)6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 (13%*-11%) =4 (万元) 当期应纳税:100*13%- (26-4) -3=-12 (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00*11%=22 (万元)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当期免抵扣税额:07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500000+5000) 13%=71500 (元).当月该企业应该增值税:123600/ (1+3%) *3%=3600 (元)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从国民经济 的整体上看
18、,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即其税基相当于全部消费品价值,不包括生产资料 的价值。收入性增值税,在计算收入性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外部固定资产价款中当期计入产品 价值的折旧费部分,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润、利息、租金等各项增值项目之和。 这个法定增值额,就整个公民经济来看,相当于国民。3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具体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劳务;(2)销售劳务;(3)销售服务;(4)销售无形资产;(5)销售 不动产(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2)兼营行为.如何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增值税纳
19、税人根据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可以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 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 税人标准的纳税人。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 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 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
20、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2)税款计算上的区别: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不含税收入额=含税收入/ (1+税率)应纳税额二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二不含税销售额x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 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收入/(1+征收率)应纳税额二不含税俏售额x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二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有:基本税率13%,低税率9%和6%,以及零税率三档。适用低
21、税率的范围:适用9%的范围:一、农产品(-)植物类L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 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3%,不属于 本货物的范围。2 .蔬菜。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 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备注:各种蔬菜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3 .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4 .
22、茶叶。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 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园艺植物。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 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 加工的园艺植物。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 椒粉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6 .药用植物。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
23、 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7 .油料植物。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邕麻子、芝麻子、胡麻子、 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桐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8 .纤维植物。包括: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芒麻、茴麻、亚麻、 罗布麻、蕉麻、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9,糖料植物。包括:甘蔗、甜菜等。10 .林业产品。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生 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
24、胶) 等,竹笋、笋干、棕竹、棕桐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以及盐水竹笋。备注: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11 .其他植物。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 物等,以及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二)动物类1,水产品。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 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 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 工艺品的贝壳、珍珠。备注: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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