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全文及审核意见书.docx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全文及审核意见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全文及审核意见书.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加强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强化 监督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司法鉴定执业风险,着力消除质量隐患,防止错误和 虚假鉴定,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 化改革强化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指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正式出具司法鉴 定意见书之前,司法鉴定机构内部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 见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的活动。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
2、有错必纠、严 格有效的原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一般包括确定复核人、复核鉴定程序、复核 鉴定意见、形成复核意见等工作流程。第五条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 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 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 组建内部复核部门,专责开展本机构内部复核工作。复核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负责,专业精通, 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二)一般为本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人,必要时也可从专家库或者相关 机构邀请相关专家等担任;(三)执业范
3、围或专业特长应当涵盖复核鉴定事项对应的专业领域,但非本 案鉴定人;(四启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相关司法鉴定业务年限一般不低于本案鉴定人;(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回避的规定;(六)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要求。第六条对鉴定程序的复核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主体是否适当;(二)司法鉴定委托书等形式要件是否完整清晰;(三)委托事项是否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要求是否超出本机 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是否符合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要求,鉴定用途是否 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决定受理委托时限是否符合规定;(四)鉴定材料的接收、提取、保管、使用,以及现场勘查、身体检查和样 本取证等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4、;(五)鉴定人的资质、数量等是否符合鉴定要求,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六庵定过程是否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是否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 是否载明检验结果、检测数据以及仪器设备等使用情况,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 客观、准确、完整,鉴定过程的各种文书是否符合文本格式要求;(七)是否属于重新鉴定、补充鉴定,是否存在终止鉴定等情形;(八)是否在规定或约定时限内完成鉴定;(九)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七条对鉴定意见的复核包括以下内容:(-)司法鉴定意见书(送核稿)的文本格式、形式要件等是否完整、准确、 恰当,制作是否规范;(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的遵守和采用是否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机构 内部 复核 工作 规定 试行 全文 审核 意见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