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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非粮类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好非粮类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科学规范、精准高质 推进非粮类农机新技术示范区(点)建设,根据山西省农业机 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 施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发20231号)要求,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 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省农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聚焦农业 “特”“优”战略,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关键,以技术创新为引擎, 以建设高标准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优势特色 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快补齐林果、设施蔬菜、畜牧、中药 材等机械化发展短板,推动
2、全省农机化发展转型升级,为实现 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二、工作目标在全省建立非粮类农机新技术示范区(点)24个,示范推 广设施农业机械化、果园生产管护机械化、露地蔬菜生产机械 化、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畜禽粪污处理机械化、中药材生产 机械化等6项技术,示范面积2800亩,辐射带动技术应用面积8400亩。举办非粮类农机新技术新装备培训和现场演示活动24 次以上。三、重点任务(一)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在夏县、高平、怀仁、天镇 四县分别建立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1个,核心区示范面积200 亩(每县50亩),辐射面积600亩(每县150亩)。集成示范耕 整、播种(移栽)、灌溉施肥、搬运、环
3、境调控、连作障碍处理 等环节技术装备,示范推广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二)果园生产管护机械化技术。在隰县、临猗、芮城、 平陆、文水、原平、尧都区、阳高八县分别建立果园生产管护 机械化示范区1个,核心区示范面积800亩(每县100亩),辐 射面积2400亩(每县300亩)。集成示范开沟施肥、高效植保、 水肥一体化、割草、废枝处理、多功能作业平台等技术装备, 探索经济高效的果园机械化管护技术模式。(三)露地蔬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在定襄、屯留、苛岚三 县分别建立露地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区1个,核心区示范面积 300亩(每县100亩),辐射面积900亩(每县300亩)。针对辣 椒、胡萝卜蔬菜品种,重
4、点引进露地蔬菜起垄、播种、移栽、 植保等机械,示范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并开展装备三性 验证考核。(四)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在山阴县建立牧草机械 化生产示范区1个,核心区示范面积1000亩,辐射面积3000 亩。主要支持割草、搂草、捡拾打捆等机械化生产环节作业和 智能辅助装备配套,示范推广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五)畜禽粪污处理机械化技术。在古交、永济、平顺三 县分别建立畜禽粪污机械化处理示范点1个,完成畜禽粪污机 械化处理示范作业量1500吨。主要支持畜禽粪污收集、处理、 利用等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及装备配套。探索畜禽粪污源头减 排、清粪、场内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工艺与资源化利用机
5、械 化解决方案。(六)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在朔城区、沁源、侯马、 闻喜、万荣五县分别建立中药材生产机械化示范区1个,核心 区示范面积500亩(每县100亩),辐射面积1500亩(每县300 亩)。重点引进中药材耕整、播种、植保、收获等技术装备,对 比试验示范不同模式机械化生产技术,开展相关技术装备试验 验证工作。四、资金使用计划2023年安排中药材、畜禽粪污处理农机推广项目承担县各 15万元,果园、设施农业、露地蔬菜农机推广项目承担县各20 万元,牧草农机推广项目承担县各3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支持项目示范区购置试验示范用新技术新装备,资金占比不低 于80% (单机补助额不得超售价80%
6、);支持示范区建设、试验 示范物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推广活动资 金占比不大于20%o五、职责分工省农机发展中心负责项目县的确定和计划任务的制定和下达;负责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负责项目试验内容的设计;负责组织对县级实施方案的把关; 负责项目县实施进度监控、督导,以及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等。市级农机部门负责做好辖区非粮类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 负责项目县实施方案的规范性审核、项目指导、监督检查、项 目验收指导;负责项目县的绩效评价等工作。县级农机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示范区(点)承担主体的遴选; 制定县级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整体实施工作,组织承担主 体引进
7、机具,开展试验考核,撰写试验报告,总结技术模式, 开展效益分析等;负责项目总结、验收、绩效自评等工作;负 责协调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兑付工作。六、进度安排本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3月前,省农机发展中心下达2023年非粮类农机新技术推 广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县遴选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制定项目 实施方案。4月,省农机发展中心与承担项目任务的市、县农机部门签 订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县农机部门与项目承担实施主体签 订任务协议书。项目县组织实施主体完成相关装备引进,对 购置装备进行标识管理,组织机械化生产作业。5-10月,组织开展关键环节或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 培训、演示等推
8、广活动;对相关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 性进行评价;省市县农机部门适时开展技术指导。11月30日前,县农机部门完成项目验收、绩效自评,并向 市农机部门提出绩效考核申请。12月上旬,市农机部门完成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上报省农 机发展中心。七、措施要求(一)推行“65510”工作机制,夯实工作成效。以目标引 领、技术服务、现场演示、宣传培训、案例示范、督导考评六 项工作为抓手,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以“五推五搞”为核 心,即推机具和装备、推技术和路线、推体系和标准、推新领 域和新业态、推经验和典型,搞试验和对比、搞培训和展演、 搞集成和融合、搞创新和拓展、搞研究和课题,把非粮类农机 推广项目工作做
9、深、做细、做新、做实。重点抓好各方责任与 实施机制、主体遴选与技术力量、进度控制与信息报送、装备 选配与试验验证、技术路线与模式创新、资金兑付与合规使用、 统计分析与档案收集、廉政防控与绩效考评、技术培训与现场 演示、推广效应与后续管理等十个环节,确保项目取得实效。(二)加强技术推广,完备项目管理。市农机部门要把非 粮类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农机工作重要议程,做好市级资 金配套与支持,搞好辖区项目县监督与指导工作。项目县农机 部门要成立项目领导组和技术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和 任务,明确项目推进的具体时间和进度。同时与项目承担主体 签订项目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义务,以及机具用途 和
10、管理等。(三)落实项目装备,搞好验证评价。在省、市农机部门 的指导下,项目县农机部门做好装备的选型与引进工作,及早 落实投入生产。加强示范区机械化装备管理,对购置的项目配 套装备要建档并进行标识管理,标识方法为“农机推广2023-*”。要开展技术和装备试验验证考核工作,做到试验过 程记录详实,评价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 全性科学准确,及时向省农机发展中心反馈试验成效,递交试 验报告。(四)制订技术模式,形成技术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时,市、县农机推广技术人员要与项目实施主体技术人员一道, 深入示范区(点)生产一线,全程掌握每个环节的装备配套、 机械化作业数据、农机农艺融合等情况
11、,研究和制订特色作物 机械化作业技术模式,总结形成农机新技术推广案例,向社会 宣传发布。(五)抓好宣传展示,搞好展演示活动。市、县农机部门 要高度重视非粮类农机新技术推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 样的特色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展演示、田间日活动(主题统 一为“山西省+技术名称+县名+活动”)。鼓励项目县与市级 农机部门联合承办全省性专题技术培训演示会。项目县要在示 范区醒目位置设立技术宣传标志牌(标题统一为“山西省+项目 名称+县名+示范区”,落款为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详 细介绍机械化技术及项目主要内容;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区平台 作用,适时组织本地有关从业人员观摩技术装备应用效果,提 高农机推广人员和种植农户的实践操作能力。(六)报送项目工作动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县农 机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度,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动态信息和实施成 效,全年宣传报道3篇以上(发至),并将相关信息发布至山西 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信息网。(七)做好项目档案留存工作。项目县要注重项目数据、 影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项目完成后要将所有项目资料装订 成册,同时形成电子文档。包括研究落实项目会议文件、实施 方案、机具票据、协议书、项目工作总结、试验报告、引进机 具照片、演示培训活动照片和影像资料、验收报告、绩效自评 报告、绩效考评表以及资金支出明细和票据等。12月10日前项 目县上报全套项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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