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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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 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 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 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 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 政办发2016) 80号)的精神,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 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 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
2、的,以县为主,创新财政 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 任务如期完成。二、基本原则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县为主体;三是 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四是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 接受监督。三、总体要求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 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 发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 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易地扶贫搬迂工程建设项目融资利息资金4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
3、位(1)建设任务:保洁环卫员、防疫消杀员、村屯巡查员、防 控值守员、防疫测温员、材料员等(2)建设地点:各乡镇(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519. 27万元(5)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 署和要求,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5.隆安县疫情期间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1)建设任务:疫情期间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2)建设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00万元(5)补助
4、标准:区外每人1500元,区内县外每人1000元, 县内每人300元。(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落实鼓励外出务工各项补贴,服务保障贫困 劳动力返岗稳岗6.隆安县贫困户稳岗补贴(1)建设任务:隆安县疫情期间贫困户稳岗就业补贴(2)建设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00万元(5)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落实鼓励外出务工各项补贴,服务保障贫困劳 动力返岗稳岗八、明确工作职责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扶贫办牵头会同县 扶
5、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库建 设、管理、监督工作。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扶贫、发改科技等部 门负责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案的草拟制定工作,负责统筹整 合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县扶贫、发改科技、财政会同各乡 镇、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文体旅游等部门,负责项目 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其中项目管理责任单位是加快财政涉 农资金执行进度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完善扶贫项目库信息,组 织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施工, 确保完成资金年度支出任务。县督查、审计、纪委、监察委会同 县财政、扶贫、发改科技等部门,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 配使用的监督工作。九
6、、组织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在县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负责,具体负责 工作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二)规范运行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 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 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 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 行项目申报审核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绩效考核制管理。 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 具体项目,明确时
7、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 攻坚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 不得安排资金。(三)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桂扶领发20198号)要求,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脱贫攻坚、 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做到“十个不准 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负面清单:1、不准借统筹整合使用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提标 工程和在少数地方搞“盆景式扶贫”,包括但不限于村屯缘化工 程、外立面改造工程。2、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与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无关的 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本建设。3、不
8、准用于平衡预算、偿债或垫资。4、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和用于补充 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5、不准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 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6、不准用于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7、不准用于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含不准用于超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外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8、不准降低(减少)用于贫困户(人)的补助(供养)标准(资金), 侵占群众利益。9、不准用于平衡各种关系、无序分配使用,造成资金再度分 散。10、不准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和工作支出。(四)切实加强监管。县扶贫办、发改科技局、县纪委监委、 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
9、行监督检查,并定期 向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工作中,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或不按规定程序 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超出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项目的,给予通报批 评,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 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 决算审计报告。(五)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 示制度,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及额度等重要内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县、乡、 村(行政村)三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十、其他事项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中项目的建设任务,补助标准,
10、资金规模, 筹资方式,绩效目标,计划时间进度,实施地点和责任单位等具 体详见附件。附:隆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 效益。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 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现脱贫攻坚投入 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 步伐明显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权责更加匹配,确保如期完成 我县摘帽销号和脱贫攻坚目标。四、整合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安排用 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具
11、体包 括:(一)中央层面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 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 级统筹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 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 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 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 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 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江河湖库水 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林业补助资金、农村 环境连片整治
12、示范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 的直接补贴除外)等19项涉农专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 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 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 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 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二)自治区层面的资金。包括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 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主 要包括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节能减 排专项资金(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新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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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县 2020 年度 统筹 整合 使用 财政 农资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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