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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西乡出租合同范文出租方(甲方):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承租方(乙方):地址:邮编: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 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 (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2、第三条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S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 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
3、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 途改变。第七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 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 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 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口只满足条件之一。口全部满足。(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4、,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 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 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 费用。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 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 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 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
5、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 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 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 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 情况通知甲方。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 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 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
6、由乙方自行承 担。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 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 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 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 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十六条口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口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
7、间,经甲方书 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 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 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 本合同。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 更本合同:(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
8、的损失,口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元)。(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个月)以上;(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 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
9、同或 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口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 装修。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 (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
10、合同 条款。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 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 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 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 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 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 记。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
11、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 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 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 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口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口内打)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分执份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 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 月 日登记或备案人(签章):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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