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疾病应急救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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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经旗人民政府2016年第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将鄂托克旗疾病应急 救助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鄂托克旗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为进一步健全我旗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疾病应急救治 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425号)和鄂尔多斯市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 尔多斯市民政局、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疾病
2、应急救助制度实 施方案的通知(鄂卫计发(2015) 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 制度。一、总体要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规范管理机构、筹资机制和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 急救助能力,在全旗范围内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 担能力的人民群众实施应急医疗救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 谐稳定。二、筹资机制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自治区、市级补助、旗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 多渠道筹集。旗财政部门要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鼓励社会各 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三、对象范围(一)救助对象。在我旗辖区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
3、基 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我旗疾病应急救助对象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类需要急救、且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伤病患者:1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三无”病人、重度残疾人、低 收入家庭患者。2 .城乡居民因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从而导致基 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或突发重度疾病。上述“三无”病人,指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 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病人。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二)基金使用范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医疗费 用。
4、1 .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2 .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 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 医疗费用。3 .对一些重大疾病,花费巨大,普通家庭无力承担,不及时治疗将会危及生 命安全的,经患者或家属向医疗机构申请,可享受疾病应急救助。发生突发事件 和意外事故,医疗机构承担紧急救治任务产生的医疗费用,经旗人民政府同意, 也可使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四、基
5、金管理(一)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化原则,实行上级补助、 分级负责。旗财政将基金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分账核算,专项 管理,专款专用,基金经办机构设立在鄂托克旗卫生计生局新农合办公室。旗卫 生计生局、旗民政局、旗公安局、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旗财政局等部门积极 协调配合,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现行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切实履行职责, 严格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杜绝应救不救现象,严厉查处虚报信息、过度医 疗等套取救助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格遵循公开、透明、专业、规范化的原则。切实加强基金管理,主 动开展各类募捐活动,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各医疗机构要在院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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