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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管理系统实施管理规定目录OA办公系统申请,经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按照审批后信息填 写币种、账户性质、印鉴名称,豫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申请书、结算 服务协议、银企直联账户授权书等书面资料。第二十三条 集团各公司开立、变更、关闭实体账户,应在集团法 律事务应用库办理支付结算服务协议、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账户授权 书审批流程。第二十四条集团各公司开立、变更、关闭实体账户,集团公司计 财部应在资金管理系统建立资金信息库与实体账户一一对应体系,同时 发送资金信息给各下属公司财务部。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维护未开通银企 直联的实体帐户与信息库数据一致性,以及上市公司负责银企直联的实 体帐户与信息库数
2、据的一致性。第二十五条 集团各公司在多家银行开户的,由集团公司计财部依 照该公司业务区域以及与集团公司签订银企直联银行范围中指定在一家 银行开设差不多户,支取现金。第五章资金预算第二十六条集团各公司依照其董事会下发的企业年度财务收支 (含融资)打算、差不多建设投资打算、设备购置(含大修理)打算、 在资金管理系统编制企业年度资金打算,并依照实际业务情况分解到各 运行月份。第二十七条集团各公司于每月末提早一周依照集团公司计财部统 一的“财务收支项目资金打算表”报表格式,向集团公司计财部报送次 月资金预算,月资金打算实行按旬滚动上报,即本月末按旬上报下一个 月的资金预算,集团实际资金打算控制以月资金
3、预算为准。集团公司计 财部做好集团整体资金头寸的汇总安排后,对各公司的资金打算表予以 确认。第六章支付审批与监督第二十八条集团各公司所有对外支付,必须依照董事会与经营层所划分的资金审批权限,依照规定程序逐级报批。集团公司计财部负责实时监控。第二十九条集团各公司在签约银行资金支付原则上均要求使用银 企直联方式,凡需在签约银行柜面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均要求提早一日 在OA系统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委托付款单据号码和支票单据号码,经审 批后,由印鉴集中管理人员负责加盖银行印鉴章。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在非签约银行(未实现银企直联)进行资金支 付,同样在资金管理系统审批,审批后打印支票,由印鉴集中管理人员 负责加
4、盖银行印鉴章,同时将委托付款单据号和支票单据号码,在0A办 公系统备案。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计财部应在三个工作小时内为各公司的资金 支付完成最后提交银行工作,并与签约银行电子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 处理提交银行失败、状况不明等异常情况。第三十二条集团各公司只能指定在一家开立现金结算户。现金支付形式包括转账私人账户(信用卡、存折、储蓄卡、公积金账户等)、现金支票和银行本票。各公司对除工资奖金和职工福利以外的现金支出,均应采取“总量控制,额度管理”方式。每月现金支出总量控制在该额度内,如额度不够,需要超额使用,应提出申请,报本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三十三条 集团各公司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委托付款单”
5、上的用途和摘要填写必须详细规范,不得假造用途,以逃避审批,套取 现金。超过限额范围或者单笔现金支出超过人民币壹万元(外币折算)以 上应由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三十四条 集团公司计财部在向银行提交每笔支付款之前,负责 逐笔打印集团各公司的委托付款单据作为付款及核对凭据,当日必须核 清实际付款笔数及金额,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第七章印鉴票证管理第三十五条集团各公司银行支票一律由各公司财务部保管,预留 银行印鉴中法人印鉴分不由集团公司计财部、XX公司计财部、XX公司财 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各公司凭统一的银行法人印鉴使用审批单盖章。第三十六条银行预留印鉴用于办理付款凭证的签发等,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
6、用于其他用途;经批准用于其他用途的,必须设台帐登 记使用情况。第三十七条集团各公司银行预留印鉴均为专人专柜保管,不得转 借他人、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公司负责人或者集团公司计财部经理批准 不得带离财务部门。第三十八条印鉴与支票等重要支付凭证要分管,资金审批与实施 操作要分离,严禁由一人办理支付款项的全部过程。第八章融资管理第三十九条集团各公司依照资金预算安排按年度申请内部授信额 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由集团公司计财部通过资金系统下发各公司 内部授信额度。内部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第四十条集团各公司在内部授信额度内申请提款时,须提早五个工作日通过资金系统填写内部借款申请,经集团公司计财部审核后予以放
7、款。第四十一条 集团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应 按年度向公司董事会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由集团公司计财部统 一办理,并将授信额度录入资金系统统一管理。第四十二条集团公司计财部负责授信融资担保的跟踪管理。第四十三条 集团各公司贷款卡由集团公司计财部统一管理,并统 一办理年审。第九章财务人员休假管理第四十四条集团各公司财务主管和出纳人员不允许同时休假,或 者同时不在岗情况发生。第四十五条集团各公司出纳人员休假期间,其负责空白支票本和 总经理名章由财务主管经书面移交程序指定另一位财务人员负责,同时 在OA办公系统申办资金管理系统用户委托授权申请单;待休假结束后, 代办人将支票使用
8、情况登记、空白支票本和印鉴,再次办理书面移交。全程由财务主管负责监交,并负责审核。第四十六条 集团各下属公司财务主管休假期间,其负责财务专用 章在公司总经理监交下,经书面移交程序交于另一位财务人员(非出纳 人员)管理,同时在0A办公系统申办资金管理系统用户委托授权申请单, 事后由财务主管依照审批情况书面补签。第四十七条 集团公司计财部应对财务人员休假期间有效银行印 鉴、支票管理,以及资金管理系统授权情况予以监控和重点抽查。第十章特不状况应急措施第四十八条在银行系统浮现不正常状况达半日以上的情况之下, 集团各公司仍须在资金管理系统内完成委托付款审批流程,之后凭系统 打印的纸面银行票据,到开户银行
9、进行柜面交换;在资金管理系统浮现 不正常状况达半日以上的情况之下,集团各公司须凭手工填制银行单据, 到开户银行进行柜面交换,事后必须在资金管理系统填制收付款登记单 补录资金信息。上述特不状态由集团计财部与信息中心共同判断,以计财部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和计财部应对各公司资金管理系统 的使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系统检查,发觉最终用户未按规定使用资金治 理系统,擅自移交CA证书(USB Key),第一次赋予警告处分,第二次 撤销职务;对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将按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计算 机网络管理规定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 限公司职员管理条例等公司
10、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集团原有制度与本规定有抵 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和计财部共同负责解释第十章 特不状况应急措施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监管,全面实施集团资金管理系统,保证集团各公司资金合规、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集团各公司使用资金管理系统对外支付资金均需遵守本规定。本规定中“集团各公司”是指: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法人单位。“集团各下属公司”是指XX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及其他法人单位。第三条集团各公司发生对外资金支付时,均应事先通过集团资金 管理系统审核报批。集团各公司使用资金管
11、理系统对外支付资金应遵循 分段管理、相互制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第四条 集团各下属公司原则上不得办理对外委托理财、证券投资 等有风险的投资,只限于银行存款业务。第五条集团各下属公司应授权委托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资金治 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数据管理等工作。第六条 集团各下属公司应授权委托集团公司计财部负责CA证书治理和最终用户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审核确认各下属公司的月度资金打算表、监督集团各公司的资金对外支付、负责管理印签票证以及进行融 资管理等工作。第七条下属公司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审核资金支付申请,妥 善保管系统证书密码。下属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使用资金系统对外支付 资金事宜向该公司董事会
12、负责。第二章用户管理第八条集团资金管理系统设有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CA证 书管理员和最终用户四类用户。其中系统管理员和数据库管理员由集团信息中心担任;CA证书管理员由集团公司计财部资金管理人员兼任;最终用户包括: 集团各公司董事会成员、集团公司计财部的财务操作人员、下属公司负责 人及财务主管,以及其它经指定的财务操作人员。第九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和数据库管理员密码须分段多人管理,因维护需要操作服务器,必须至少两名管理员全程参预或者 陪同,并书面记录具体操作人员和内容,保证服务器系统安全。运行维护 作业完毕,管理员须亲自封锁系统和校验密码没有被篡改,保证登陆密 码安全。不需要在服务
13、器上进行操作时,管理员须封锁系统。第十条集团公司计财部CA证书管理员采用双人管理方式,一人负责CA证书实物保管、收发和盘点工作,一人负责CA证书领用登记、申请审批、变更登记、退还登记台账管理。集团CA证书管理采用两级管 理模式,计财部副经理为一级CA证书管理责任人,各公司财务主管为二级CA证书管理责任人。第十一条最终用户妥善保管CA证书和密码,并对其网上签名的经 济业务负责。若发觉证书丢失,或者他人盗用密码,必须即时向集团公 司信息中心报告。第十二条最终用户开户流程: (一)新建用户应在0A办公系统中填写“证书领用申请单”,提交 本单位财务部审核后送集团计财部领导核准后发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收到
14、合规申请单,进行用户创建,但不开通用户权限,由经办单位再向证 书管理员申请证书。(二)证书管理员登陆证书与用户绑定系统,将证书(USB Key)与 系统管理员提交的新建用户绑定起来。(三)证书管理员将证书(USB Key)及证书有效期移交给用户,并 告知证书使用注意事项(证书需随身携带,密码需修改且不与资金管理 系统密码一致),双方填写证书移交表。(四)最终用户修改证书(USB Key)密码,并通知系统管理员开通 自己的用户权限。第十三条系统操作人员岗位变动,应即将在0A系统中填写“申请单”, 提交本单位财务部审核后送集团计财部领导核准后发信息中心,信息中 心收到合规申请单,进行用户权限调整。
15、第十四条用户离职,集团公司计财部和各单位财务主管应即将在OA系统中填写“申请单”,提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后送集团计财部领导核准 后发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收到合规申请单,进行用户权限冻结,并通知 证书管理员将证书(USB Key)与用户的绑定关系解除,并收回USB Key。第十五条用户委托授权(一)用户若出差等需要授权其他用户操作资金系统,应在OA系统中 填写“申请单”,提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备集团计财部后发信息中心,信 息中心收到合规申请单,进行委托代理人的设置。(二)各下属公司负责人必须委托经营层成员作为代理人。第十六条CA证书介质管理:(一)USB Key是证书的介质,作为证书的存储工具,应该妥
16、善保 管,随身携带;(二)用户应保存好自己介质的口令,口令遗忘遗失应即将与系统 管理人员联系;(三)证书介质的密码应不与资金管理系统的用户密码一致;(四)用户介质丢失应即将向系统管理员报失,系统管理员关闭该 用户权限,并通知证书管理员;证书管理员登陆证书与用户绑定系统取 消证书与该用户的绑定关系。第三章数据管理第十七条信息中心每天应定时使用磁带备份当日数据,并存储到 异地数据备份服务器;系统程序更新或者打补丁后要即将使用光盘备份 系统代码。第十八条在软件修改、版本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信息中心要 作好数据备份工作以保证实际业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人员进 行监督和核对。第十九条 信息中心对
17、备份的数据应加强管理,防止被非法拷贝或 者毁坏。对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格控制。严 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者单位;严禁未经 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者转入操作。第四章银行账户管理第二十条 集团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分不在XX地区的银行开立 实体账户,应授权委托集团公司计财部代为办理在XX开户等事宜,授权 委托XX公司计财部代为办理在XX开户等事宜,授权委托XX公司财务部 代为办理在XX开户等事宜。银行账户开户资料分不交由上述代为办理开 户的职能部门保管。第二十一条集团各下属公司应授权委托集团公司计财部办理与银 行签订银企直联协议等事宜,并在签约银行开立现金池总账户,归集集 团各下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资金。总账户不做任何对外结算业务, 只进行资金的归集、上划和下拨,并向各下属公司支付国家人民银行公 布同期存款利息(包括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执行统借统还内部贷 款政策,向企业收取人民银行发布的优惠贷款利息。第二十二条集团各公司开立、变更、关闭实体账户,首先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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