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购销合同9篇.docx
《消防设备购销合同9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设备购销合同9篇.docx(6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消防设备购销合同9篇消防设备购销合同1建筑设备购销协议书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甲方购买乙方生产或经销的建筑设备一事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 款,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设备名称设备名称:1.1 规格型号: 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 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违约金。10. 3.设备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 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
2、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 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违约金付给甲方。11. 4.设备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 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12. 5.其他违约行为:第11条合同解除12.1 本合同对合同解除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本合同未 作约定的,依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或 者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 合同均自动解除。13. 2乙方供货逾期日(包括全部逾期和部分逾期及因不合格供 货而重新供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 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12条通知与送
3、达14.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 址送达:甲方: 乙方:。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12.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 名称及简要内容。第13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解 决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4条其他14.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4. 2.本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 3.本合同附件:设备采购单、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负责人: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
4、:年 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消防设备购销合同2需方:供方:项目名称: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 合同,条款如下: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 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货物清单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160000. 00(大写:壹拾陆万元整)。本货款总价不含税。需方应按 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方式付款,即:(1)本合同签订后在日内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购货定金(即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2)货到工地支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60 %货款。(3)消防验收通过后
5、3日内支付至发货总额的25 %货款。(4) 货款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后3日内付清。供需双方确认,需方以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汇至供方银行帐户。 供方确认,供方的开户单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时代分行;账 号:O四、关于现金支付的特别约定供方特别声明:供方如不接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方式付款,如需 方向供方业务员支付现金或者以供方业务员为收款人开具现金支票, 须我司开具收款委托书,否则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 货款未付清时货物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五、交货期限: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交付定金、预付款的条件下,供方 应于年 月日之前向需方交付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具体发货数量 以
6、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 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六、交货方式: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第(2)方式交货,即:1、需方 自提;2、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供)方承担。交货地点:。托运方式: 汽运。3、其他:。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 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 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 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 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 物
7、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 对此批货物无异议。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 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 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 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 广东省内三个月,其他省市六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 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 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分为二种:1、属供方自行生产的产品享 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2
8、、属供方外购的配套产品享有为期一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 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 已过保修期。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 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 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 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 际状况予以收费。十二、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 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
9、天以上,则 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 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 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 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 止供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及滞纳金。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 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需 方应向供方及时付清所拖欠的货款本金及相应的滞纳金。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
10、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 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 诉讼解决。十四、其它约定事项: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需方(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公司代表:委托代理(签字):签约日期:供方(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公司代表:委 托代理:(签字):签约日期:消防设备购销合同3需方:供方: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1 .“需方”是指,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 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1、2 .“供方”是指,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 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 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 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 运行和维护的文件。7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 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 和规定。8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
12、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 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9 .“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 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10 . “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 的验收。11 .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12 .“电厂”是指 电厂。13 .“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 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 导(包括人员培训I)服务。14 .“现场”是指位于,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 方。15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 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
13、运行用。16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17 .“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 一个完整机组。18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 的文件。19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 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 受让方。20 .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 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 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21 .“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 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
14、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第一章 合同标的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 项目。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第二条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 可靠的。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第五条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 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 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第二章供货范围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
15、、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 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1. 4所购设备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以下项目:1. 4.1.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 询。1. 4. 2.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1.4. 3.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 使用及一般维护。1.5. 4.其它第2条设备包装2. 1包装标准:2. 2包装费用:2. 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种处理方法。2. 3.1.甲方负责自行回收;3. 2.包装物随设备归乙方所有;2. 3. 3.其它方法:现场所
16、产生的其它与设备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 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第3条设备数量采购数量: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 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 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第三章合同价格第九条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 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元(大写:)。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 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 所有设备包装费。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 附件六。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
17、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 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 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 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 .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 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
18、日期与 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 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 则合同价增加%,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 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3 .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 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 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 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4 .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
19、提交 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 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 服务费的80虬5 .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 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I)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 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 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第五章交货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
20、 件四。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 (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 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 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 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 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 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 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 知需方。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
21、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 金时的根据。第二十条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 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 工具计划。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 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1)合同号;(2)机组号;(3)货物备妥发运日;(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货物总毛重;(6)货物总体积;(7)总包装件数;(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 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
22、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 并附有草图。(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 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 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 法。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 交货。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 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 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 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 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
23、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 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 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 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 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 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 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 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 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
24、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 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 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第二十七条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 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 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 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 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零 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设备 购销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