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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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二一五年一月目 录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7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3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2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26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30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3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36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 总则1。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
2、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1.3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1.4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2.1总经理的职责2.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3、,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1.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1。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2。1.4根据“三同时”原则,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2.1。5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2.1.6对职业
4、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2.2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对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进行批评教
5、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经常听取各子分公司、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2.3企业技术部门职责:2.3.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3.2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2.3。3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2.
6、3。4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2.4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2.4。1协助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4.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2。4.3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管理档案。2。4.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2。4。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4.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2.4.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2.4。8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2。5各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职责:2。5.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5。2组织对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2。5。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2.5.4定期组织本工作场所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2.5.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2.5.6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8、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为确保劳动者知悉劳动过程中在工作场所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在此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下工作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以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或减轻健康损害,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3策划、实施及运行3。1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3.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
9、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3。3.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4.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3。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当按照国家相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4附则4.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10、4。2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4。3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安全监察部。4.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项目、因素的申报。3责任与分工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申报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4内容与要求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4。2
11、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各子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4.3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4。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
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 5日内进行申报:(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
13、日内进行申报。(4)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5附则5。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5.2本制度制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5。3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安全监察部。5.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人企合一、和谐发展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
14、定,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及涉及员工,以及从事职业病防治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职责与分工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你负责具体实施.4.内容与要求4。1人力资源部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有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计划内容。4。2安全监察部每年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和工艺,将其相关说明书提供给各公司及车间,井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4。3培训内容
15、培训内容包括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知识、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典型事故职业危害及其防范措施。(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4培训形式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个员工的权利,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职业危
16、害管理机构和实施部门应当保障职业的这一权利,安全监察部应当及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应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职业卫生培训。按照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每年一次的职业安全健康资格证的培训。车间岗位工作人员要结
17、合班前会及各类安全培训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公司管理制度等的贯彻学习。5附则5。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5。2本制度制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5。3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安全监察部。5.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相关定义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
18、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3适用范围凡在公司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4职责与分工4。1各子分公司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与检修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和记录。4.2煤机生产经营调度室负责对各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与检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内容与要求5.1各子分公司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相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员工
19、在工作过程中不会受到完成伤害.5.2子分公司应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1)防护设施管理由煤机生产经营调度室负责,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2)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监督检查;(3)对出现故障的防护设施要及时进行维护和维修。5。3公司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查,确保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5.4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5.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
20、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造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综合检查效果后进行拆除。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条件之一。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3分工与职责3。1根据对口管理职责,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向贸易分公司提供公司各单位的个人岗位工种和人数,由贸易分公司依据国家最新标准并结合公司各岗位实际负责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和配备标准
21、,并认真组织实施。3。2贸易分公司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3.3安全监察部和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4计划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拨付,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资金及时到位。3。5人力资源部、贸易分公司、安全监察部、煤机安全质量检查部、工会和财务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要密切配合,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4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质检及管理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采用GB116512021标准中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贸易分公司要严格按照选用规则到国家及省政府指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销站进行采购,结合到煤机制造各工种的特性,工作服面料必
22、须具有防静电、防辐射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不准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规格、款式、价格标准由贸易分公司统一选定、统一采购、统一发放。4.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贸易分公司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4。3贸易分公司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察部、煤机安检部、工会可不定期共同对物品的质量、技术要求、产品证件进行抽查检验,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退货并责成贸易分公司对当事人进行处罚。4.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后,保管人员要将出厂日期、生产许可证号、安全鉴定证号、产品合格证号、经销商名称、生产商名称、产品的型号、商标、数量等一一登记入账,并按规定要求
23、和产品说明书上注明的方法储存和保管。4.5贸易分公司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回收、报废等台账。各公司到贸易公司领取之后统一发放到员工手里,并让员工签字确认。做到账、卡、物相符,并定期清仓查库,杜绝浪费。4.6贸易分公司库房保管员、各单位保管员都应按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保管,有检查、有记录,如检查中发现有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做记录、检验的,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4.7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岗位和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4.8各单位要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回收台账,逐月核对登记,员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各单位保管员或办事员要认真填写卡片,为避免丢失,各单位要由专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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