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优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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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罚依据检查结果1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八条;21、建立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
2、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急避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图纸技术资料更新制度3、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3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六条4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各
3、工种特种作业人员人数满足生产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5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1、所有从业人员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2、新员工上岗前不少于40小时;已在岗的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再培训;调换工种或岗位的人员,应进行新工种、岗位上岗前的安全操作培训;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人员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6建立了安全事
4、故应急救援体系,有预案、有预警、有组织、有装备、有演练。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7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繳存并专户储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8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职业危害,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指导监督其
5、正确使用。粉尘检测报告结果合格。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七条,9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11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安全生产事
6、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12应当在每年末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四十条13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14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由所
7、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符合要求的,方可采用浅孔爆破开采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三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15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1、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60米。2、分层开采的凿岩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最小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
8、3、分层开采的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的最小平台宽度要求。4、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16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17小型露天采石场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采
9、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采石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18在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安全带,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距工作台阶坡底线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19铲装作业:1、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2、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
10、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3、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载运输;装载与运输作业时,严禁在驾驶室外侧、车斗内站人。4、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时,爆堆高度不应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20爆破作业:1、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不得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2、禁止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3、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
11、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4、承包爆破作业的专业服务单位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21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与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四十条22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废石场。废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顺山或顺沟排放废石、废碴的,应当有防止泥石流的具体措施。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三条小型露天采石场
12、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四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四十条23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一条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一条
13、临安市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时间: 年 月 日一、资料审查检查项目检 查 内 容检查情况证照情况1、采矿许可证;2、安全生产许可证;3、爆炸物品使用证;4、营业执照;5、排污许可证。安全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专以上、矿山5年以上)配备情况。(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图纸1、地形地质图;2、采剥工程年末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3、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1、
1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资质证情况; 2、电工、焊工、提升机操作工、机动车司机持证情况;3、新进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h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是否少于20小时;5、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6、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安全台帐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齐全;2、各岗位是否制订了安全操作规程;3、开采设计方案、安全评价报告;4、是否全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5、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2%)、劳保用品的发放记录; 采场工作帮检查记录(每季度一次);6、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记录;
15、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每年演练记录;8、爆破:1)有否爆破设计方案并按方案操作; 2)爆破人员的资质;9、有无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10、有无按规定(每季、每年)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11、是否定期对机电设备检查和建立技术档案;12、外包协议;13、其它应设的安全生产台帐。检查单位及人员: 被检查单位意见及签字: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检 查 内 容检查情况劳保用品是否配备和使用工作服、工作帽、防砸工作鞋、劳防手套、防寒服、雨衣、胶面防砸胶鞋、防冲击眼护具、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护听器;并正确使用 ;防坠高处作业(2米以上)应使用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一般要求1、有
16、否按开采设计方案施工(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2、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情况;3、采矿方法以及工作面布置是否合理;4、表土超前剥离情况(应大于4米); 5、有无避炮设施; 6、宕面坡度情况及浮险石情况,宕面是否存在伞檐形; 7、宕面是否存在上下同时作业; 8、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轮有罩、轴有套、台有栏、孔有盖);9、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是否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10、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11、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1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 爆破安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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