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纠纷上诉状范文.docx
《委托纠纷上诉状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委托纠纷上诉状范文.docx(3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委托纠纷上诉状范文托付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1篇 托付人:姓名_性别_诞生年月_民族_工作单位_职业_住址_。 被托付人:姓名_性别_诞生年月_民族_工作单位_职业_住址_。 现托付_在本人与_一案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托付代理人,托付权限如下:_。 托付人:_(签名或盖章) 被托付人:_(签名或盖章) _年_月_日 正常状况下原告和被告不行能一审败诉后再去请律师,这种状况比较少见,但是法律也没有规定二审时不能单独请律师,假如请律师代为上诉,律师需要充分了解了案件的状况及一审的具体状况。 托付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2篇 上诉人:陈xx,女,汉族,1xxx年9月12日生,住郑州市二七区xx村。 被上诉人
2、:刘xx,男,汉族,1xxx年8月25日生,住郑州市xx区xx办事处xxx村18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民一初字第37xx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并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2、诉讼费判由被上诉人担当。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裂开,判令离婚,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xx年恋爱至20xx年4月10日登记结婚,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两人共同度过了漫长而又甜蜜的热恋岁月。两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关系从恋人到夫妻,两人的感情也随着甜蜜爱情的浇灌
3、,由热恋到结婚,双方相互了解,性格相投,爱好全都,自然建立了较好的夫妻感情。 登记结婚不久,即20xx年4月26日,上诉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残疾,在此状况下,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的感情不但?有裂开,反而使被上诉人更加关怀、疼惜、爱惜上诉人,双方恩恩爱爱、卿卿我我的步入了婚礼的殿堂,即20xx年4月进行了婚礼,这些都是铁的事实,这些事实不会随着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残疾,也不会由于被上诉人的母亲劝说被上诉人离婚甩掉累赘而转变。 被上诉人在先后离婚诉讼中,均系母亲被迫而实施,被上诉人的表里不一,内心对上诉人及和上诉人温馨浪漫的共同生活特殊思念、牵挂之恋,根本不情愿弃这个以前曾经拥有温馨的家,根本不
4、情愿和上诉人离婚,导致今日两人离婚只是被上诉人父母被迫所致,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很好的感情基础,双方相互思念,假如人为的把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拆散,还不如成全被上诉人和上诉人,而一审法院对此不予查明,人为的认定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裂开,明显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查明本案事实后,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债务为元,错误。 1、上诉人向其父亲先后借款共计115600元的共同债务,应依法认定。 上诉人于20xx年4月26日发生交通事故,在郑州市其次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xx年10月31日出院,住院治疗费104660元。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上诉人母亲看到上诉人伤
5、情严峻,就制止被上诉人不准到医院陪护上诉人,在住院期间,所交的医疗费自然只能向自己的父母借款。出院时,共向其父亲借款110000元整,而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于20xx年3月26日才向上诉人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86300元。而一审判决连最起码的先后时间不予考虑,就径直对上诉人先后向其父亲陈喜拴借款共计115600元因被上诉人签名、系父女关系不予认定,明显错误。 2、上诉人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系上诉人的个人财产。 上诉人因交通事故致残,且在事故中担当重要责任,获得的赔偿费用86300元仅是总费用的40%。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
6、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上诉人获得40%的赔偿费用应系上诉人的个人财产。而一审判决混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获得赔偿的费用86300元和共同债务115600元相互冲抵后,就是共同债务,明显错误,望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后,予以改判。 三、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拥有的四层¥房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费16万元的共同财产不予认定,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xx年4月10日登记结婚,俩人为了有一个温馨而又美满的家庭,于20xx年10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栋十里铺村建设了栋400平方米的二层¥房,该¥房系上诉人与
7、被上诉人结婚后共同建设的(有建筑许可证为证); 20xx年初,因规划被拆迁,政府对该房屋补偿了16万元人民币(平方米400元),该房屋拆迁补偿费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全部。上诉人在一审诉讼中,一再申请法院对该¥房拆迁补偿进行调查,而一审法院对该¥房的建设时间、坐落置、拆迁时间、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的多少不予查明,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认定,明显错误。 四、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进行婚礼时收取的礼钱5900元不予查明,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进行婚礼时,收取的礼钱5900元,系被上诉人个人占有,在一审诉讼中,被上诉人对此也予以认可,而一审判决对此不予查明,望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
8、五、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居期间所需的抚养费只字不提、人为的不予查明,明显错误。 上诉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致残丢失劳动力气后,被上诉人母亲为使自己的儿子摆脱累赘,为使其再找到一个漂亮而又能干的妻子,不顾邻居邻居的劝阻和赞扬,于20xx年6月底把上诉人驱出家门,遗弃上诉人。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上诉人系被上诉人的妻子,因此,被上诉人应向上诉人支付从遗弃之日起至今的抚养费,即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期间的抚养费, 月为600月,抚养费共计24000元。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遗弃至今的
9、抚养费不予查明、人为的回避,明显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 六、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后一次补偿9000元抚养费,不足以维持上诉人的正常生活,明显太低,应予增加。 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致大脑偏瘫,虽伤残程度仅为八级,但劳动力气已完全丢失,现上诉人仍需要连续治疗,一年所需费用25000元左右,而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判令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诉人抚养费仅为9000元,该费用还不够维持上诉人半年生活所需的费用(含医疗费)。因此,一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诉人抚养费明显太低,应予增加,或者按 年支付抚养费一次( 月按600元, 年为7200元),至上诉
10、人再次结婚日止或恢复劳动力气日止。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显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x月27日 托付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3篇 上 诉 人(原审被告):朱xx,女,汉族,诞生日期:略,身份证地址:略,身份证号码:略 代 理 人:李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xx,男,汉族,诞生日期:略,身份证地址:略,身份证号码:略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新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干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新干县人民法院
11、作出的(20xx)干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担当。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错误,导致作出不公判决,严峻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一、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转账凭证的真实性无法确认,更无法证明系被上诉人给上诉人转账的事实 一审中,被上诉人提交的唯一证据就是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的转存回单,上面没有银行盖章,也没有显示转存人是谁,更没有明确该款项的性质或者用途,因此上诉人对该转存回单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事实上,上诉人并不记得自己有收到该笔款项。并且,该回单上也不能证明系被上诉人转给上诉人的款项,因
12、此被上诉人不具备向上诉人主见权利的主体资格。 二、上诉人在一审中并未确认相关转存回单就是被上诉人支付的货款 在一审庭审中,上诉人并未确认上述转存回单就是被上诉人支付的货款,只是说有这种可能,由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只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上诉人为上诉人销售水泥,除此之外,双方根本不存在其他经济关系。因此,假如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经济关系的话,那只有买卖合同关系了。所以,上诉人在庭审时指出,假如案涉款项的确是被上诉人转给上诉人的话,那么该款就应当是被上诉人支付给上诉人的货款,并不是说确定就是货款,但确定不会是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借款。一审法庭据此将该回单是否属于借款的举证责任转嫁到上诉人身上是轻率
13、的。 三、被上诉人应当供应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而非仅仅是转账事实的存在,一审法庭在举证责任支配方面严峻不公 退言之,就算转存回单就是被上诉人给上诉人所转的款,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诸多判例,光有转账凭证根本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次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供应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该条明确要求出借人应当供应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注:而非仅仅是转账事实)存在的证据。具体到本案,既然被上诉人说是借款,就应当供应借条或者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但其只是供应了转账事实的证据且真实性
14、存疑,故其诉请不应得到法庭支持。可令人费解的是,一审法庭却将是否借款事实的举证责任强加于上诉人,这明显极不公正。 打个比方,甲借了乙的钱并给乙打了借条,后以转账形式将借款还给了乙,乙随即将借条还给了甲。不久,甲却凭打款凭证起诉乙,要求乙偿还该借款。这时,假如法院非要让乙供应证明上述转账系甲偿还其借款的证据,否则就确认借款事实成立,岂不荒谬? 其次,即便被上诉人的转存回单是支付上诉人的货款,上诉人也很难供应相应证据,由于双方的交易行为有很多笔,时间跨度也较大,上诉人记不清被上诉人支付的毕竟是哪一笔。更重要的是,上诉人早已经不在原公司做了,原公司现在被上诉人伴侣危xx手里,相关账册及合同资料上诉人
15、很难猎取。 四、三万四千八百元的借款金额也不符合生活常理 从生活常理角度分析,即便是借钱,上诉人也不行能向被上诉人借款34800元,假如是三万五万的相对整数还说得过去,因此,被上诉人称相关款项系借款的说法明显悖于常理,很难让人信服。 综上,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错误,举证责任的支配严峻不公,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查清事实,并公正裁判!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朱xx 二零xx年xx月xx日 托付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4篇 法定代表人:马林,系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男,1971年11月11日生,汉族,云南省玉溪市人,住玉溪市玉川县大街镇下营社区巷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3
16、242219711111。 上诉人因托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红塔区人民法院(2011)玉红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所做判决,现特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如下: 一、请求依法撤销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11)玉红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四项判决; 二、请求判决驳回被上诉人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李担当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本案诉讼标的:60570元) 托付纠纷上诉状范文 第5篇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北新民初字第883号判决,特提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北
17、新民初字第883号判决书,并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担当。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错误。 在一审庭审中,上诉人供应一组照片,证明帝景嘉园小区内存在以下问题: 1、停车位与业主窗户距离不足3米,噪音及尾气污染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及损害费1000元; 2、单元门损坏,无法使用。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600元及租房损失2000元; 3、电压过高,业主自行安装稳压器。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及损失3345元; 4、外墙渗水,要求被告给付抹灰产生的费用800元; 5、室外落水管损坏,原告自购材料更换,要求被告给付材料费200元,以上费用合计7945元。 以上事实
18、,有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照片、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陈诉等证据,经庭审质证,原审一审法院予以确认,在卷为凭。 对于以上证明帝景嘉园小区内存在问题的事实,原审一审法院予以确认,但对这一事实是否系被上诉人责任且对上诉人造成财务损失,被上诉人是否违约并担当赔偿责任,原审一审法院并未释明。原审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起诉被告因管理园区公共区域部分不善给原告造成损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的损失系被告管理不当造成”。此判决“对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诉人的损失系被告管理不当造成”也未释明。依据合同法,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赔偿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事实上,帝景嘉园小区内
19、存在问题的事实,既是被上诉人对本园区公共区域部分管理不当的事实,原审一审法院有意规避这一说法,为被上诉人规避违约事实。依据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帝景嘉园小区内存在问题的事实均在物业合同托付管理事项之内,以上事实分别对应违反本园区其次项托付管理事项6之(车辆行驶及停靠);事项1之(门厅);事项2(配电系统);事项1之(外墙面);事项2之(落水管)规定,已构成违约事实。依据合同法,假如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原审一审法院的判决既违反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也违反了现代民商
20、法的基本精神,更违反了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及合同法和民法,同物业管理公司担当的法定职责相背离。原审一审判决书上所称“被告管理园区公共区域部分不善”、“被告管理不当”即是对物业违反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的最好诠释,已构成对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的部分违约,理应担当违约责任。但原审一审法院却没有依此判决被上诉人违约,并支付赔偿金,而且被上诉人更没有供应可以对上述物业违约事实免责的证据,所以原审一审法院的判决缺乏事实依据,与情与法均无法自圆其说。 关于赔偿金在原审一审庭审中,上诉人已经说明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方供应的格式条款,单方商定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担当违约责任既缴纳滞纳金,却没有商定物业方违约
21、的惩处措施,这是很明显的显失公正的合同,在合同法、民法中对此显失公正的合同做出了明确规定,原审一审法院应依据合同法、民法的规定要求物业担当违约责任。另外,2007年9月,帝景嘉园并未交付业主使用,业主又怎么会与物业签订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故原审一审法院所称“故帝景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被告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错误的,毕竟是谁的真实意思表示?2007年9月的业主委员会又在哪里?显失公正的合同又怎么可以据此不存在的“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理由而免责。 具体抗辩如下: 1、法理上,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帝景嘉园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内配套服务设施进行修理、养护和管理,对小区内配
22、套服务设施负有平安保障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担当用水、用电、供暖、人身平安保障职责是物业管理公司担当的首要职责,物业管理公司必需实行对小区内配套服务设施进行修理、养护和管理等有效平安保障措施,保障业主在用水、用电、供暖、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平安,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否则,即应对业主由于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而患病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在第三人介入侵权的状况下,经营者违反平安保障义务,使本可以避开或降低的损害发生或者扩大,因此其应为受害人向直接责任人求偿不能的后果担当一种风险责任,这种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赔偿责任。实施加害行为的侵权人是损害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平安保障义务违反人是补充责任人,两者构成责任竞
23、合,在直接责任人无法确定或无资力赔偿的时候,平安保障义务人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平安保障责任大致可分为两类,即物的平安保障责任和人的平安保障责任。物的平安保障责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实行措施确保被管理小区内的设施平安、设备平安,否则,因设施、设备担忧全使业主患病损害,即应担当损害赔偿责任,人的平安保障责任要求物业公司实行措施确保小区的平安,防止不法分子在小区实施侵权行为,否则即应担当法律责任,对此,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预先免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商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修理、养护、管理和维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委托 纠纷 上诉状 范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