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通用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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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通用3篇)【篇一】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为了不断完善和加强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司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号文件精神和单位实际,现将公司、分公司两级领导干部和公司部室负责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如下:一、离任交接制度1、因工作岗位变动、分工调整等组织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领导干部不再履行现岗位职责时要进行离任交接。2、交接工作要本着服务于公司改革、发展和本单位、部门工作需要的原则,体现及时、准确、全面、细致、重点突出的原则。3、交接工作的内容为本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和分管的其他工作及离任人或继任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工作。4、交接工作要履行文字手续,经双方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2、各存一份备查。5、交接工作要条款清晰,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应具体交待,对可能导致工作交接后责任不明的重要事项,要另做详细说明。6、交接工作需在离开岗位前一周内完成,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接须向上级组织报告并取得同意。7、如本岗位暂时无继任人,需同本单位主要领导或代理本岗人员交接。8、对交接不认真,不负责任者,上级组织有权责令重新交接或组成工作组监督交接。9、对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正常交接的(如突发疾病等),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组织专人成立调查小组进行了解、调查,出据书面材料,以备接收。10、领导干部离任后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或交接时有意隐瞒问题,影响工作的,要追究有关人的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渎
3、职追究责任。二、述职制度1、每年年末,公司、分公司两级领导干部和公司部室负责人要撰写(公司领导报XX组织部,分公司和公司部室负责人交公司党委组织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年来思想、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分管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不得由他人代笔。2、述职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表现,要全面、客观,既要有工作成绩说明,又要有存在问题的剖析;既要客观地说明本人在领导班子集体中发挥的作用,又要分析成绩取得的主、客观因素,不能以工作中的成绩掩盖存在的不足或问题。3、两级领导干部应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其他人员述职要按照组织部门要求进行。三、公示制度1、凡拟任公司所属单位(含公司机关部门)领导
4、干部职务和相应后备干部人选,经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后,均应公示。2、公示形式一般为布告、召开会议、报刊、网络公布等形式,期限一般为7天。3、公示内容主要为拟提任人选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治面貌、主要工作学习经历、拟任职务以及公示受理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员等内容。4、反映问题者应具署真实姓名、身份及所在单位,反映问题应具体、明确,有据可查。对反映出问题的人员和问题要严格保密,对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保护反映问题的人员不受打击报复。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影响公司干部工作正常进行的,经查实,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5、公司组干部门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
5、析,对有问题反映但经认定不影响选拔任用的,不予调查;需要调查的,组成调查组专门进行了解;对反映拟选任人选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核实。6、公示后无问题或有反映但经认定不影响选拔任用的,按程序任命(聘任);有问题反映经认定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工作资格的,需再次提交党委(扩大)会议重新研究,取消任职资格,同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和说明;问题一时难以澄清的,暂缓提交党委(扩大)会研究,组工部门继续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一般应在专题会前出具结论性意见。四、见习期制度1、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均实行干部见习期制度(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除外)。2
6、、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时间自任用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3、见习期间,见习者本人应定时写出见习总结,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德、能、勤、绩、廉德主要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汇报。4、本单位(部门)负责出具据试用期鉴定,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行文任职;经考核不胜任见习职务的,免(解聘)见习职务,按试用前相应职级安排工作。5、见习期间,享有现领导岗位低一岗级的待遇。五、请销假制度为了加强干部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就两级领导干部请假制度重申如下:1、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成员、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2、本制度所指请假是领导干部离开现工作场所、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3、所属
7、各单位两位主要领导不得同时外出,正职外出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代其主持工作。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公司行政正职外出必须向XX公司总经理请假,党委正职外出必须向XX公司党委书记请假。其他领导干部三天之内应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310天应向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请假办理相关手续,回来后及时销假。以上手续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提出严肃批评。对工作造成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篇二】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xx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xx集团实际情况和有关
8、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管理xx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内设机构(科室、外驻办事机构等)的各级干部,各分(子)公司及内设机构(科室、外驻办事机构)的各级干部。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及其领导下的各分(子)公司人资科或各部门人事助理,负责本条例的具体组织实施。二、干部责任制第四条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一)干部要对本组织的发展负责。(二)干部要对本组织的经营与管理绩效负责。(三)干部要对本组织员工的精神面貌及纪律行为负责。(四)干部要对本组织的人、财、物等安全负责。(五)干部要对本组织的一切法律行为负责。(六)干部对本组织员工所受到的违纪处分负有连带责任。处以违纪员工低
9、一级的处罚。第五条实行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所有干部均要对自己的工作行为负责到底,不论调往何部门或分(子)公司,均要对在任期间的一切管理行为负责。对于干部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六条实行干部责任制干部对部门的一切言行负责:对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只要涉及到跨部门或分(子)公司的,如果因相互推诿导致无法判定具体的责任部门与责任领导,对此种行为责任的判定即为所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各负100%的责任。第七条实行干部集体连带责任制对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是涉及到集体行为的或无法找到具体责任人的,那么对于这种集体行为的问题,责任的判定则是依据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判定从上到
10、下所有涉及到的直接关联领导共同承担责任,其主要领导干部要承担50%以的责任。第八条干部培训责任(一)干部要经常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培训。(二)干部要经常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三)干部要经常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专业知识。(四)干部要经常经组织本部门员工坐谈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三、干部的储备与选拔第九条储备与选拔干部,必须符合把管理队伍建设成为坚持xx基本理念、基本政策和基本思想,忠诚于xx事业,具有领导与协调各组织共同建设xx的能力,以及结构合理、团结奋进的管理集体的要求。第十条储备与选拔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决执行xx集团的基本理念和各项政策,在xx事业的建设
11、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二)以公司目标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认同公司的价值观,能够发扬企业精神。(三)具备扎扎实实、踏实稳健硬朗的工作作风,经受得起各种挫折、困难的磨练。(四)坚持务实求真,开拓创新,能够运用系统思维,结合本部门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反对形式主义。(五)有强烈的上进心、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六)在本职岗位上有良好的业绩,在平时工作中能和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能团结本部门的员工,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七)控制成本,节约物料,取得良好效益。(八)能够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第十一条实行干部储备与训用结合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
12、中心负责公司干部储备与培育的总体规划与管理。(一)实行干部层次储备制。采用全方位推荐+专业化储备+动态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人才。储备与推荐工作中实行责任连带制和错误追究制。(二)实行干部成长规律储备制。采用成长期+锻炼期+使用期分层次培训的方式储备人才。(三)实行干部能力积累储备制。采用基层岗位+关键岗位+岗位轮换相结合的方式锻炼并储备人才。(四)实行干部训用结合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人才。(五)对储备干部实行岗位模拟制,对储备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四、干部的任用第十二条干部任免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合理。(二)忠诚、能力、团队精神。(三)
13、以德为先,任人为贤。(四)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五)以内部选拔为主,外部聘用为辅。(六)以竞聘上岗为主,推荐上岗为辅。(七)干部任用坚持六个选择法原则。(八)坚决免职、保留待遇、再给机会。对于因工作安排需要及其他原因决定免职下来并直接进入再培养阶段的分(子)公司、部门总经理,保留原待遇三个月,三个月后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第十三条干部任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前任遗留下来的工作。(二)本人在任期间的工作。(三)下任铺平发展的道路。第十四条实行干部逐级晋升制度提任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含)以上管理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两个(含)以上下级职位任职经历。第十五条实行干部任职实习
14、期制度干部就任新职的实习期一般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第十六条干部任用纪律实行评委负责制和干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用人失察失误或违反下列用人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一)不准在后备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二)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篇三】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依据集团公
15、司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管理范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属集团和股份公司管理的干部,按集团和股份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一)公司代理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二)公司总部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三)分公司、子公司班子成员;(四)分公司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五)公司所属社区中心、动力处的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四)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原则;(五)组织认可、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
16、监督约束并重原则。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以德为先,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团队意识,勇于创新,廉洁从业,忠诚于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三)执行和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决策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公司主业和本岗位相关领域的市场变化趋势和发展情况;(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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