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读后感5000字(通用1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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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读后感5000字(通用12篇)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读后感5000字篇1宗白华美的态度是自然的,又是世俗的。他在书中展示了一个美的人生和宇宙,充满了亲切感和家园感。他从一丘一壑一花一鸟中发现了“宇宙是无尽的生命”,也发现了它是“平整的世界,圆满的和谐”。英国诗人勃莱克的“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国”就是这种描述的最景致的诗句。没有一种以天地为庐而又悠悠自足的博大情怀,没有一种能澄情以观道的空明澄澈,是不可能发现这种生动与清和的美的统一。而他似乎轻而易举地领悟到了美的神韵,如在拈花微笑间顿悟了一切声光,色彩和形象中微妙精深的律动和气韵。美学散步让我们体悟到中国画的“气韵生动,迁得妙想”之精
2、髓。前者是说一幅画要涌动着宇宙万物的“气”的节奏、和谐,给人一种音乐感;而“迁得妙想”则是通往“气韵生动”的途径。所谓迁得妙想,就是发挥自己的艺术想象,用本心去体味外物的内在精神,把自己的想象迁入内部,经过一番曲折,才可把握对象的真正特质和精神美学散步让我得到了一种生活情趣和审美方式,伴着笔墨的清香,细细体味,宗白华那自由孤寂的灵魂,高尚清真的人格魅力,在寻求美的道路上指引着我,让我抛弃浮躁的世俗,向美学丛林的深处迈进。合上书,闭上眼,书的余香犹存,而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个“皎皎明月,仙仙白云,鸿雁高翔,缀叶如雨”的冲淡清幽境界。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读后感5000字篇2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
3、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中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
4、?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
5、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爱看别人的杯具,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正因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因此,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但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
6、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就应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因此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因此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
7、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爱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好处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杯具吗?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正因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正因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
8、最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
9、,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反弹琵琶晴雯篇“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能够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正因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正因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
10、还原生活,因此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述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能够将自己的哥哥也说进府,之后跟了宝玉,也
11、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
12、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
13、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
14、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读后感5000字篇3“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
15、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偶然看到这本书的书评,我便决心要读这本书。想读一本书就像是期待见一个人,期盼的过程很心动,见到了很兴奋。如我所料,书的质感很好,出乎意外的是,书特别厚,不过正中下怀,如果是一本很精彩的书,那么一天就可以放肆地看几页,不用担心一下子就看完了。后来我也听别人说起它,甚至越来越多的人说起,也许以前就有人说过它,只是当时我不认识它,但是现在我竖起耳朵听着,所以觉得它
16、的消息特别多,我可以认为,人和人的遇见是因为缘分,那么人和书,人和任何一个物体,也应当是缘分,才会遇见的。只是它不会永远属于谁,只是暂时的停留在你这里,有一天它会到下一个人的手里,只要还没有损坏,它会继续流浪,因此唯一属于我们的瞬间是当时和它在一起的感受,它陪伴你的那些日子。现在它就在我的手里,因为是二手书店买的,读到第二部的时候,纸张有些脱落。泛黄的纸,字体排版都很吸引人,作者娴熟的景色描写丝丝入扣,那些春夏秋冬,融入到了人的情感深处,与人共同经历离合悲欢。第一部它给人勇气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大锅饭”兴盛,农村人民有饭同吃,有衣同穿,农民劳动的所得全部都要上缴公社和生产队,每队委任一名
17、队长。当时圪佬村就是在集体主义的管理下,日子过得越来越差,农民永远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夏天勤恳的人要像牛一样下田干活,没日没夜,但是一年到头也吃不饱饭,冬天零下几度的农村,只能裹着又破又黑的旧棉袄。辛劳的农民,娶妻生子,养家糊口很困难,就是想有个窑洞住,几乎也成了一种奢望,我们的主人公孙少平就是在这个时代生活的。孙少平长得瘦弱,清秀的脸,但是因为长期吃不饱饭所以显得营养不利,学校里的饭菜分为甲乙丙菜,每每等别的同学吃完之后,他才去拿起两个黑馒头,混着锅里剩下的汤水囫囵的吃。家里实在供不起他的更好的伙食,他的袜子后跟看起来还是好好的,其实前面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是他还是满足的,因为哥哥少安,只读到
18、初中就辍学了。还记得那一年少安初中升学的时候,央求父亲孙玉厚让自己去参加考试,只是为了证明确实是可以考得上的,结果以前几名的成绩考上了,然后少安就踏踏实实回家当了个农民,从十几岁开始就回家种地,专心料理农活,供妹妹弟弟读书。少平一想到这,他就没有再去想自己的窘迫,和另一位女同学,郝红梅,两个人是全班最穷的学生,但是因为条件不好,所以郝红梅穿的比较寒碜,鲜少有人注意到她的长相,但是孙少平发现郝红梅是全班最漂亮的女同学。有一次机会,少平在图书馆借到了书,后来他们因为书,说了话,一来二往,渐渐就熟悉起来。少年的心,是会因为青春的萌动而感到生活的美好的,但是后来郝红梅和班里的另一位高干子弟好上了,少平
19、痛苦过一阵,但是在痛苦中他提炼出了更高的思想,当时少平已经看了很多书,他的想法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同龄人的高度上,他把生活上的拮据转移到对书本的求知若渴上,在后来毕业的时候,郝红梅因为偷手帕的事情,少平不仅没有和别人想的一样去揭发她,而是隐瞒了这件事保住了她的前途,这可能是因为喜欢,但是更因为这是一个读书人的素养和作为一个人的责任心。孙少平因为读书也变得自信起来,有时候他下了课也会和班里面的其它同学谈论书里面的内容,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忘记自己破烂的裤子和黑馒头,但是因为当时的环境的影响,学校里面并没有教很多知识,大部分都是劳动,孙少平在学校里面劳动的时候,经常因为饥饿而头晕。而其中帮助他的有和他
20、一起长大的金波,金波的父亲是一位司机,少平回家没有地方住也会去金波家借宿,还有家里是干部家庭的润叶,润叶从小和少安一起长大,后来当了老师,喜欢少安,但是后来少安因为现实情况娶了不要聘礼的秀莲,读书期间少平得到了润叶不少的帮助。第二部它给人生活启示生产责任制在第一部的时候已经渐渐的冒出了苗头,孙少安把这个想法向村里的干部提议,被严厉的驳回了,但是等到新任的国家干部管理之后,许多地区的生产责任开始执行,每家每户独立单干,除了一部分的收成要交给国家之外,剩下的都是农民自己的粮食。想想当初每天像头牛一样日出而落日落而息的干活的辛勤的壮丁们,因为要养活整个村那么多张嘴巴,一年到头也吃不饱,现在新政策的执
21、行,都使得他们充满干劲,挨家挨户的开始有了恐慌感,就连读书的孩子都要回来种田,现在集体可不会管你的死活,所有的人都要肩负起自己的生计。对于孙少安而言,这当然是好事,因为他没有少在这些天地上使力,如今他只需要管家里的生计就可以了,再加上少平准备从高中毕业了,家里又会多一个劳动力,父亲孙玉厚虽然老了,但是还是可以下田,生活有了盼头。和秀莲结婚了之后,他们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虎子,家里的窑洞不够住,暂住在公社的窑洞里,上次少安去城里揽了活之后,倒是学会了制砖的本领,并且赚了一笔钱,现在他完全可以自己把整个流程都进行一遍,他忽然萌生出在村里制砖的打算,他把自己的想法和父亲孙玉厚说了一遍,又和媳妇商量
22、了一遍,买了第一台制砖的机器,家里的农田需要种,刚刚起步的小砖厂又令这个一心向往美好生活的青年铆足了干劲,但是家里确实欠缺人手,而正在这个时候,从高中毕业的少平,在被辞退老师的职务之后,萌生了外出闯荡的念头,虽然被少安阻止且不能理解他的决定,但是后来少平还是去了邻近的县城。在这期间,虽然少平回来务农,但是他的心完全不在这里,他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是一个认真干活听话的弟弟和儿子,不显露出自己内心,在家里每天干活,几乎没有时间看书,借住在润生的窑洞里,他利用着晚上的时间读着田晓霞(同学,后来是喜欢的对象)寄给他的参考消息和一些报刊杂志,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满足。他不愿意和哥哥一样随便娶一个乡下的女
23、人,种田抽烟过一生,这不是因为他瞧不起农民的生活,也不是看不起哥哥,相反,他非常崇拜他的哥哥,因为哥哥养活了一家人,只是这些在他接触了书本之后,他想的东西完全不一样了。当他提出要出去的时候,少安是很不理解他的,父亲虽然不愿意他出去,但是他尊重孩子的选择,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让孩子过上好日子,并且一辈子没有什么出息的父亲,现在孩子要作点什么,他是会赞成的,这样看,这样的父亲,也是一位善解人意的父亲呀。第三部它让人平凡时代的洪流一直在翻滚,一个困难紧接着一个困难,直到人们的日子在困难中变得红火。孙少平原来在原西当揽工汉,每天工作不定,后来去大牙湾当挖煤工了,原因此处不再赘述。他的世界从原本的黑
24、色的磨难变成了具体的黑色,煤炭,黑色,黑色,完全黑色的世界。田晓霞去看他的时候,他正从井底上来。后来田晓霞要求也要下矿一次,地下严酷的工作环境和危险的工作,除了牙齿是白色的,其它全部是黑色的,工人们必须佝偻着背,即使是夏天,井下还需要穿棉衣,一天十几个小时都要待在井下,挖煤常常使最健谈的人也变得沉默,田晓霞下井的时候,一路上都在默默流泪,她的爱人每天都要面对这样的工作,而她只是进去一次,就能体会到其中的艰辛和危险。一起去的一批人中,已经有一部分的人偷偷跑掉了,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是干部的子女,虽然这不是一本轻松的工作,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这都是一份可以和国家工作扯上边的,家里都托着各种孙少平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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