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施工合同7篇.docx
《园林施工合同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施工合同7篇.docx(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园林施工合同7篇园林施工合同园林施工合同1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1、工程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郭店小学校园绿化工程2、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二、工程范围:园林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水电施工,园林景观土建施工,园林绿化养护。三、工程总造价:乙方上报预算总价(含税)为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肆佰元(¥126.84万元),确定最终含税合同总价为:壹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135.46万元)。四、工期:工期为:40天20年3月5日至20年4月14日。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a)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i.在开工期间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为乙方提供生活及
2、施工水电接口;负责为乙方驻地提供场地,其办公或生活用房搭设费用由乙负责。ii.甲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b)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i.乙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ii.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iii.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接口处安水、电表,并负责交纳水电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
3、工。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七、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变更项目或预算中漏项的情况,采用以下方式:1.变更增减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量确认;2.变更项目单价首先参照原合同预算报价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单价执行,如果原合同预算报价中没有可参照的项目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认。3.变更项目金额一起并入工程决算中。八、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b)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c)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上报甲方审核;甲方在15个
4、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九、养护期:该工程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养护期为壹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d)本工程至20_年10月15日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养护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十、合同款项支付:工程完成到30%时支付第一次进度款30万元元,完成到60%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40万元,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一年养护期满后若没有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5%。十一、其他事项:a)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
5、均由乙方负责。b)如果需要办理出入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报价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园林施工合同2甲方(甲方)乙方(乙方):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
6、2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3.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3.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_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3条甲方责任4.1甲方在开工前应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能正常施工。4.2甲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乙方能如期顺利进场施工。4.3对本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4.4提供施工水源,电源并接至预定位置。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园林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4.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的一切矛盾。4.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第4条乙方责任5.
7、1按双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缺陷。5.2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5.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5.4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施工。三、工期第5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第6条工期延误7.1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确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条件:(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
8、常进行;(4)因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7.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_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7条工程款支付10.1乙方进场施工_日内,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总造价(万元)作为乙方进场施工准备费用,用于工人进场、施工材料的基本费用。10.2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拨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1
9、0.4本工程不包含养护、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四、竣工验收与结算第8条竣工验收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签字。五、违约与争议第19条违约与争议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10条争议解决方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11条合同解除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6.2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_日,
10、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12条修改如果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需要作出任何变更,则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寻找全程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只能通过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正
11、式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第13条合同生效及终止20.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第14条合同份数2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园林施工合同3甲方:乙方: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1.3、承包范围: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第二条施工工期2.1、工期: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标准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
13、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第四条工程进度款支付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
14、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第五条工程结算5.1、结算方式及依据(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
15、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3)取费标准: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的技术经济优势,承诺本工程综合费率为36%,综合费率包括措施项目费(含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及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实际过程中发生的措施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环境检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含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润、风险金、材料吊装费、市政工程干扰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苗木草皮养护费(乙方提
16、供养护方案,不再按定额计取)等其他一切费用。乙方承诺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营业税按3.445%单独计取,综合费率取费基数为辽宁08定额直接工程费(含技术措施费)中的定额人工费+机械费。5.3、材料价格(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甲控材料(苗木、石材、路侧石、水泥砖、草坪砖、景观灯)等工程材料按甲方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电气预埋管等其他材料价格按沈阳市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按甲方签证价的除外)合同工期算术平均值计算。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
17、单价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第六条材料供应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园林施工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