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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旗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201号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基地)管委会,各 大企事业单位: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旗属国有企业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日伊金霍洛旗旗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推进旗属国有企业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 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 4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
2、有企 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 107号)、 鄂尔多斯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车改发(2016) 1号)、鄂 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厅发(2013) 7号,下 称细则)、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鄂府发201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属国有企业实际, 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坚持制度创新、分类保障。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完善差 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实现普通公务出 行社会化
3、,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 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坚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作为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合理确定旗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并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谋划。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 系,综合考虑生产经营、交通条件等企业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坚持分级负责、稳妥推进。旗属国有企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 实际,周密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对所属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推进 改革。(二)总体目标2020年1月1日前,基本完成旗属国有企业及子公司和国有控 股企
4、业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 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与企业负责人履职特点、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 度。二、适用范围(一)企业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旗人民政府授权旗国资局(委)出资监管的旗属国 有企业。(二)人员范围本方案适用的人员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旗属国有 企业负责人,主要包括下列人员:1 .旗属国有企业正职负责人(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总经理);2 .旗属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党组织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等相当级别)。(三)车辆范围旗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三、改革任务(一)分级分类推进改革1
5、.积极稳妥改革旗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旗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 用车或者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旗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可 以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旗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监事 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一律采取报销交通费用方式。采取配备公 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旗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 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配车标准,不得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采 取报销交通费用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 按核算的报销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报销费用标准上限应综合考虑所属企业规模大小、企业 负责人履职需要及我旗党政机关
6、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 本节支率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本级党 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方案报旗国资局(委)备案后执行。2 .有序实施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它公务用车改革旗属国有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 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安全生产、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 工程建设、商务接待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保 留的车辆要有明确的实际用途,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 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 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预保留的车辆及其用途以
7、及预处置的车辆等信息要在企业实施方案 中说明。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为 企业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3 .分级推进旗属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旗属国有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 据子企业生产经营、交通条件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 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 人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 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予以保障,并从严控制配车标准。旗属国有企业 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报销费用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交通费
8、 用报销标准按照不超过集团、一级公司副职负责人水平,分类分档合 理确定,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二)完善相关配套改革制度1 .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旗属国有企业要根据国家、自治区、 市及旗级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对 于权属清晰的公务用车进行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 产流失。2 .妥善安置司勤人员。旗属国有企业要根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确定留岗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 因企制宜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 法权益。3 .
9、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旗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 制订完善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和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出行 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费用标准等,做好与 企业国内差旅制度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公务交通费用保障范围与差旅 费保障范围的衔接。4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情况、公务用 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用明细等纳入企务公 开范围、本企业内部审计内容、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建立健全 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严 肃处理。(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 .实行企业公务用车(含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下同)集中统一
10、管理。旗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 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 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 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车辆 需喷涂相应“公务用车”标识,车辆各项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年度 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结余部分不得发放给个人。不得擅自增加公务 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 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不得擅自扩大交通费用报销人员范围、提高报 销标准。2 .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旗属国有企业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
11、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 不高于旗属企业集团、一级公司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企业 配备公务用车排气量控制在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 购置税)控制在18万元(含)以内,机要通信工作用车配备排气量 1.6升(含)以下、车价12万元以内的轿车;确因地理环境或工作 性质特殊需要配备越野车的,排气量控制在2. 5升(含)以下、购车 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控制在25 (含)万元以内;商务车型经营 和业务保障用车及配备16座(含)以上中大型客车车价不得超过45 万元。配备享受财政补贴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贴后的价格 为计价标准。企业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12、。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应严格履行 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报旗国资局(委)审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台。3 .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旗 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本 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 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 用。4 .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旗属国有企业要将公务用 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 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
13、编制公务用车预算方案并严 格执行。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由旗国资 局(委)负责指导推动。旗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精神研究制 定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统 筹做好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对于正在开展或者已 经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规范。(二)明确工作任务。旗国资局(委)负责审核旗属国有企业的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各集团、一级公司负责审核各级子企业的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各集团、一级公司及其子企业改革情况于2020 年1月1日前报旗国资局(委)。(三)强化监督检查。监察、审计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旗属国有 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 护费用、交通费用报销、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严肃查 处弄虚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四)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旗国资局(委)、各旗属国有 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 引导企业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 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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