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得相首匿.docx
《亲亲得相首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亲亲得相首匿.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亲亲得相首匿与大义灭亲两者之间我更为倾向于亲亲得相首匿。由于在我看来,这是德治与法治之间的问题。亲亲得相首匿,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提倡亲亲原则,以亲亲为人之本,提倡 礼治,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等级制度;至西汉,董仲舒集儒学之大成,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领先在司法审判中开容隐之例。宣帝本始四年时,还特地下诏 将“亲亲得相首匿这一立法精神确立,并为后世法律所沿袭。直至唐律,逐步形成了 一个较完备的法律规范系统。至清末民国时期,变法之后,亲亲得相首匿”作为一项制度 仍旧被保留了下来。两者的渊源都是非常久远的,也正在影响着当代的中国人民。亲亲得相首匿不用多说, 它根深蒂固的存在着我们的
2、心目中,而大义灭亲,最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实行大义 灭亲与被告人减刑”捆绑的举措。所以两者在当代法律中的作用仍旧值得研讨。而我倾向亲亲得相首匿的缘由有如下:1、亲亲得相首匿是以礼入法”的结果。该原则不仅仅表现为某些详细的法律原 则,更重要的是表现出法律被敏捷运用的价值观念。当然我们不行否认其中有腐朽成分, 它是为维护皇朝统治而相应而生的,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法律被敏捷运用的价值观念我们 不能磨灭。当代中国的法律需要变通的地方太多,我们就需要亲亲得相首匿”的敏捷变 通观念。2、法律必需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任何法律的制度设计与支配都应从人性 动身,与人性相结合。法律只有与人情及与源于人情的道
3、德相全都时才具有生命力。3、亲亲得相首匿保存了人们美妙的天性。举报亲属,虽实现了一时之公义,但泯灭了 人类最美妙的亲情,从久远的示范效应来看,损害了人类自身,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也并非 为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则应允许亲属间的相隐行为。在我们我国的立法实践中,有关人 士已经留意到社会现实字面上法律间的差离,在法律制度建设中开头留意运用亲情与法律 的互动规律,留意人文因素的渗透。详细表现为,在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中,特地 设计了 拒绝作证权,公民可拒绝作出不利于自己亲属的证词。4、它有助于诉讼制度的完善。作证特免权是爱护人权的制度设计,若法律有明文规定 免除犯罪者亲属的作证义务,或者明令禁止其作有罪证
4、明,则在诉讼程序中再无必要在认 定亲属证词的可信度上大耗功夫,如此一来,既敬重亲情,又可节省司法成本,何乐而不 为?再者,正如开篇所说的亲亲得相首匿与大义灭亲,在我看来是德治与法治间的问题。 我们更应提倡向亲亲得相首匿这样的德治,缘由如下:L德治是实行法治的根本保证。道德的实施不是凭借我国的强制力,而主要依靠社会 舆论和传统力气以及人们的自觉来维护;法律则通过我国的强制力来强迫人们遵守。无论 从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中,都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的保证,再完备的法律都是靠人来执行的。 假如所制定出来的法律并不合符道德标准,人们又是如何去遵守呢?没有了道德又怎么推 行法治呢?强行的不让人信服的法治又如何立足
5、于时代场合不被推翻呢?2、德治既是治国的手段,也是社会进展进步的目标。道德与法治比,它是人类社会一 个永恒的概念,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离不开道德的法律规范。而法治则是历史的范畴, 人类社会进展到肯定阶段,它就会自然消亡。从这个角度上讲,德治的意义更加广范、更 深入远。同样的亲属之间的互爰互助这一亲情是永恒的概念,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它就不会灭亡。参考观点:亲亲得相首匿符合我们我国现阶段国情,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当前,我们我 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关重要的任务就是使综合国力持续进展,保持我国和社会 的稳定,立法机关制定的一切法律必需顺应此前提,才能为我国的良性进展保驾护航。我 们我国现行刑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亲亲 相首匿
限制150内